第一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海贼]强推香克斯的一百零八式 > 第79章 第七十九扑
  海贼团很难壮大规模有个至关重要的原因————他们缺乏科研人才。

  就算不缺战士和资源,但是他们很难搞到高学历的入伙。

  没办法,高学历的都想加入稳定的、背后有政府支持的国企机构,一边安安稳稳拿高薪,一边造福人民备受尊敬,哪里会去理会一群海贼。

  这也是big mom 为什么这么看中杰尔马66,以及原科学部队凯撒.库朗和两位四皇都有合作的原因。

  这么一看,蜂鸟旅团已经算是高学历人才队伍了———潘蜜没来到这里之前是素质教育下的理工科毕业;阿林备考过司法,但在选择专业之前是个没有任何短板的学霸;南斯是正经的医学高材生;史密斯作为工艺品、军品等涵盖一切在内的手工爱好者———他甚至还能看着成品毛衣把东西织出来————也算上半个野路子科学家跟艺术家。

  六人起步的小团体有四个人受过良好教育,潘蜜还是挺得意的。

  剩下的戈米和喀克由于原生家庭和早年经历的原因,一个情商不足一个智商偏低,但是都是能以一打百都不怂的战斗型人才,所以蜂鸟旅团在踏上伟大航路时以“人少而精,各司其职”的特点,混的风生水起。公主号上每人拥有一间卧室,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前半段航路上的前三名。

  现在他们发展出名堂了,钱也越赚越多,却比以往更加忙碌。芳屿群岛九岛连环,出于防守考虑,住的都比较分散,只有吃饭的时候才有机会聚在一起————还得是阿林不去叫外卖的前提下。

  潘蜜这段时间总会怀念几年前和伙伴一起出海的日子————

  伟大航路前半段,一部分人称之为海贼的坟场,另一部分人称之为乐园。

  路线总共有七条,各自分别连接一定数目的岛屿。红发曾笑着称,他们已经将七条路线全部走了一次。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辈子也就只能选择一条航线,航海路线在最初的颠倒山决定,一旦开始航海就无法再改变。

  颠倒山上。

  “让我们来个开启伟大航路的仪式吧。”潘蜜把一个麦酒桶搬到船头。

  “我先来,”潘蜜一脚踏上酒桶,豪气万千,“我,要睡了红发香克斯!”

  “……”上船没多久的史密斯一口盐汽水瞬间膨胀在腮帮子里,在潘蜜不满的瞪视下,又无比可怜地,“咕咚”咽了下去。

  早已习惯的阿林淡定的踏上一只脚,“我,要写出一部可以规则全世界的新法典。”

  南斯勾起嘴角,摆出他招牌的似笑非笑,带着点目空一切的表情,“我,要打败霍古巴克医生。”

  戈米的面瘫脸难得的露出了开怀的笑容,“我,要开辟新一门武技,然后收八千个学生!”

  史密斯左看看右看看,“该我了?哦哦哦,因为我祖上是手工世家嘛,我想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手作大师,一个作品能卖到十亿贝利以上的那种,所以我想从伟大航路找稀罕的材料,姐你说,我要是用【新海】做个项链坠,那是不是至少就得值一亿?我要是用【新海】去填枕头,是不是那就成无价之宝了……”

  潘蜜:“说完了吗?”

  史密斯点头:“说完了。”

  潘蜜喊,“下一个!”

  喀克大吼,“兽人永不为奴!”

  “…………”

  潘蜜整个人都站在酒桶上,用手指戳他的脑门,“都说了你是吃了动物系果实的人,人!懂吗!别什么话都学!”

  ……

  一望无际且波澜壮阔的大海上,一艘小船上的六个人相互依靠且亲密无间。

  晴朗的日子,阿林就搬个小板凳在甲板上看书,时不时间或抬头看一眼。

  “积雨云……顶部向上突起作峰状或塔状,云底乌黑色……常伴有雷电、阵雨和阵风……靠,大家收帆收衣服!”

  暴风雨肆虐的夜晚,他们把自己和桅杆用绳子连接固定,在七扭八歪的船上踉踉跄跄用木桶向外舀水,浑身浇得湿透,风浪太大,互相的呼唤都要扯着嗓子喊。偶尔脚下一滑整个人向船舷滑去,又被腰上的麻绳给拽在半路。阿林则是躲在厨房里,用带加热装置的暖瓶给大家冲姜茶。

  后来,潘蜜的果实能力运用得越发熟练,可以指挥一堆藤蔓趴在船板上吸饱水分再吐出来,不需要人工舀水了,大家就呆在一处吃焖锅喝汽水玩室内攀岩…………非常的…快乐。

  电话虫响了,潘蜜把相册合上,然后很随意的坐姿拿起话筒。

  “嗯,戈米回来了?没关系,今晚我们设个宴,给她接风洗尘吧,几个人好好聚一聚。”

  时隔一个月,戈米回到芳屿,还带回来了一个人。

  ————并不是卡莉娜,那小狐狸精着呢,连海军军舰都敢偷偷往上溜,戈米抓不到她很正常。

  她带回来一个……男人,还是昏迷状态的。

  只不过,男人的长相比女人还要美,五官精致,头发是阳光透过蜂蜜罐子的浅金,皮肤比珍珠还要白皙莹润,一身白色的十九世纪欧洲宫廷骑装。整个人美丽又帅气。

  戈米背着人,面瘫惯了的人露出一丝幸福的笑容,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找到白马王子了,我今晚就要结婚。”

  依旧单身被噎了满嘴狗粮的潘蜜:“…………”

  >>>

  难得七情六欲少了一半的戈米突然开窍。

  潘蜜当年在孟河里拉岛,一个副本刷到了三个伙伴,阿林,南斯和戈米。

  监狱里,潘蜜拿出了她翻译了好久的《本草纲目》也没能让南斯点头,南斯只说可以替她免费医治一个人,就是不肯跟她走。

  正当潘蜜无赖道,“那你跟在我身边,什么时候我受伤了你就帮我处理一下,然后我再放你回来……”,走廊的警报铃响了,一闪一闪的红光伴随蜂鸣器大作,南斯嘲讽似的一笑,踏进房间然后把门合上了,“你们走吧,有犯人越狱,拿好你们的外来证明,别被人抢了。”

  狱警出动,很快,一个高个的小麻杆被堵在杂货间的墙角,被一群人揍得不成人样。

  潘蜜和阿林身为“探监者”,由一名女性工作者领路,往外走的时候看到了这一幕。

  “这种事情时不时就会发生,”对方见怪不怪的解释,带着职业化的微笑,语气颇有些义愤填膺,“怪不得是社会的渣滓,不好好改造却妄想着逃出去。”

  一个穿着制服的男人揪住那名“逃犯”的头发,一下一下的把人粗暴往墙上撞,撞的人脑门上鲜血淋漓,嘴里骂骂咧咧,“让你跑,我特么让你跑!”

  麻杆背对着走廊,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一边被抓着头发撞墙,手脚扑腾,踢翻了一个装了半桶水分塑料桶,水淌了一地,又挣扎去踹斜在墙角的拖把。

  还真让他踹折了,

  下一秒,他直接把拖把棍捅进自己的肚子里,锋利的断口从后背扎出来,又捅进了后面的狱警的身体。

  画面像是突然静止了。

  所有人眼睁睁的看着那个麻杆就这样疯狂的把自己和后面的人穿成了血葫芦。

  而他还嫌不过瘾一般,咬着牙,双手抓着拖把棍在肚子里一边转一边往后怼,在狱警杀猪一样的嚎叫中,怕是把两个人的肠子都搅成一团。

  麻杆跪倒在地,瞪着眼睛身体抽搐,而施暴者已经疼晕了。

  事情闹大,很多人慌成一团,潘蜜在一分钟内又看到了南斯。

  南斯蹲下来查看一下两人的伤口,对着一个狱长模样的人平淡地道,“女的抢救不活了,男的倒是可以救一救。”

  原来那个麻杆是女的,太猛了吧。

  狱长问:“应该没伤到内脏吧?”

  南斯说:“不巧,伤到了肾。”

  狱长不说话了,挥挥手,让狱警把人抬走了。

  大概是所谓的缘分,潘蜜和阿林被客客气气的送出去后,阿林说先回旅馆吃午饭,潘蜜则是去山上采集植物标本。

  在抓着藤蔓往山脊线的陡坡下行时,土壤和落叶下的一只黑黝黝的血手抓住了她的脚腕。

  饱受惊吓的潘蜜下意识蹦起来去踢,那只手却依旧死死的抓住她不放。

  是人,不是鬼,刚刚还有过一面之缘。

  对方眼里闪着名为求生欲的光,嘴唇翕动,“救我。”

  她就是戈米。

  鬼使神差下,潘蜜变出可以止血的草药糊糊,把人伤口一抹,又催了几朵罂粟给喂了下去,卷点大.麻给她一吸,就这么把人背了回来。

  但是这么重的伤只靠止血是不行的,旅馆楼下有理发店,潘蜜用茑萝偷偷顺走了一管染发膏,把戈米的黑发给染成了橘红色,又拿着化妆品给人上了个浓厚的彩妆,不得不说,戈米的生命力及其顽强,不知道是罂粟还是大.麻起作用了,安静地睁着眼睛看潘蜜在她头上脸上折腾,一声都不吭。

  潘蜜把戈米背到了孟河里拉大监狱,轻车熟路找到南斯,带着点得意道,“我找到一个新伙伴,你救救她,就当完成你的承诺好了。”

  劣质的染发剂味藏都藏不住,南斯走过来一看,眉毛就快夹死一只苍蝇。

  不得不说,潘蜜这一招把他给将得死死的。

  ————戈米当然有救,这么久都没咽气,自然伤的不是致命地方。

  但是,

  他如果救活了,那么他之前对狱长所说的“没救了”就是假的,潘蜜事后把这桩一抖落,狱长就会知道,这几年在他的故意为之下少赚了多少钱,他没有好果子吃。

  但他如果故意把人治死了,他就欠了她一个伙伴,一条人命————

  南斯思索了戴上了医用手套,“我知道了,你出去等着吧。不过你要相信,我之前说‘没救了’并不是要害她。”

  手术很成功,伤口完美缝合了,还附赠了不少消炎用的好药。

  南斯疲惫道,“你有话明天再说,我现在累得很。”

  潘蜜悻悻地把戈米背回旅馆。

  “我听到了,你想要我做伙伴。”戈米躺在简易床上,看着手臂上输液的针头,平淡道,“可以,我答应你。”

  “……”潘蜜觉得自己真是捡了个大麻烦,闷闷不乐道,“其实我没这个想法,我是为了拿你去诓南斯。”

  “南斯医生是个好人,求你不要伤害他。”戈米嘴里说着‘求你’,语气里却一如既往没什么情绪起伏,眼睛黑漆漆的望过来,一片虚无的感觉,“我也不是十恶不赦的罪犯,只不过有客人急需□□,跟我配型成功了而已。”

  “!!!”

  孟河里拉监狱私下里是个贩卖人体器官的黑暗市场。

  所谓的治安良好,法律森严,不过是变着法的把人往里面送。

  “你是什么罪名进去的?”

  “流浪罪,大概是叫这个。”

  阿林知道这件事后,沉默了一会,劝道,“要不,我们别去强求南斯了,医生哪里都有,我看戈米也很能打,你救了她,以后背叛你的可能性很小,不如就让她做你的伙伴。”

  “……可你也看她捅人的样子了,就算她欠我一次,我也不敢招惹她啊,”潘蜜抱着头,“伤敌一万,自损一万五的主啊。”

  …………

  当然,戈米还是上船了,作为潘蜜第三个伙伴。

  上船第一天,戈米担任了夜晚警戒和捕鱼的工作,一整晚都没合眼。

  上船一个月,戈米从麻杆身材多长了十斤肉,头发也长长了一截。

  上船三个月,戈米会主动表达自己的需求,例如面条里不要给她放葱花。

  上船六个月,戈米会跟大家讲冷笑话,偶尔欺负一下最后加入的史密斯。

  但是戈米还是给人一种很冷默的感觉。

  阿林对潘蜜说,“没关系,本来就是这样,就算有了同伴,就算以后还会有丈夫,哪怕有了孩子,人生本质上还是孤独的,喜怒哀乐永远无法真正和他人分享。”

  这样的戈米居然想要结婚了!

  潘蜜羡慕道,“想不到你也是个颜控,人是从哪里找到的?怎么还昏着?是打晕的还是下药迷晕的?”

  戈米自豪答,“我在大海上看到的,应该是我们的同行,那时他正给他的马喂苹果说悄悄话,整个人好像在发光……我就把人打晕抢过来了,怕他路上跟我闹,又喂了点药。”

  上梁不正下梁歪,潘蜜没觉得戈米做的有啥不对,只是心里觉得很不是滋味,论美貌,她也有啊,怎么不见戈米赞一句“整个人好像在发光”?……

  说话间,阿林骑着小黄鸭脚踏车也过来了————同伴突然说要结婚,吓得她会议都没开完就赶过来了————可不能什么人都随随便便往芳屿带啊,何况还是结婚,别是被人骗了吧?!

  等看了那人一眼,阿林顿时哑然,“这不是俊美海贼团的船长么?”

  “ 隆美尔王国出身,被评为“华丽超新星”的白马.卡文迪许。”

  “…………”

  被叫到名字的美人嘤咛一声,睫毛颤动,看样子要醒了。

  戈米赞叹:“醒的真快。”

  “!!!你快别背着他了!”潘蜜把阿林拽到身后,又对戈米喊,“他这是要精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