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全球复苏后我穿越了 > 灵气复苏(二九)
  召雨。

  驱使邪神之躯, 使拉莱耶沉没。

  与奈亚拉托提普过了几招。

  向世界宣布自己的身份。

  做完这些惊天动地的事情后,林行韬却随随便便地走在大街上。

  没人可以注意到他。

  其实他以前没到过尚海。在以前,他总想着去尚海的东方明珠塔上玩玩。

  但尚海永远也没有东方明珠塔了。

  取而代之的是三条龙形雕塑。

  每一条龙都高近百米,口中衔着大圆球, 成三龙戏珠状,栩栩如生, 威风凛凛。

  无数人见证它们的诞生, 也见证了它们的创造者在上方斗争。

  这也许会成为尚海新的地标。

  所以, 也没什么遗憾的。

  林行韬将双手插在口袋里, 仰头时, 看到爬到最顶端的一个身影。

  正是被他拉进修炼大道的燕京二代叶飞宇。

  叶飞宇对着天空大呼小叫,正在喊着赵略两个字。他还不知道,全球人已经知道赵略就是林行韬了。

  他也不知道, 自己要找的人在地上, 而不是高不可及的空中。

  林行韬静静看着他, 倒想到了很多。

  比如在银匙之门里, 他作为赵家的赵略,和王熙臣、叶飞宇是很要好的朋友。

  命运却是不可思议的。

  林行韬不过早出生了一年,就不再姓赵而是姓林。但命运兜兜转转, 他还是和王熙臣、叶飞宇扯上了不浅的关系。

  叶飞宇算是个朋友,王熙臣呢有些不好说。

  看了一会儿,他没有叫叶飞宇,继续往前走。

  在之前邪神半身扎根的地方,他弯下腰, 仔细地寻找着。

  这里是一处花园广场,地上落满了秋天的落叶。十一月的风凉爽浸人,将落叶吹得哗啦作响。

  有几片树叶落在他的鞋面上,又很快如同枯叶蝶般飞走。

  “你在找什么”

  一个娇媚的声音在林行韬身后响起。

  人无法发现刻意降低存在感的林行韬,神明却可以。

  肿胀之女在花坛后,懒洋洋地晒着自己的半截触手。

  也正是因为她的可怖,这块地方人迹罕至,有着难得的安静。

  林行韬没有回头,笑着反问“也许是在找你呢”

  肿胀之女嗤笑道“那你回头啊,我就在你的身后。”

  他蹲下来,手指伸进被树叶覆盖的地方,摸索了一阵,拉出了一样东西。

  又换个地方,拉出另外一件。

  然后将他们拼起来。

  肿胀之女蠕动到他身后一个手掌的距离,触手从他的身后垂下,点了点他的肩膀。

  他回过头,摊开手掌,递出了手中的东西。

  一把漆黑的扇子。

  在与黑法老以及魔王韬战斗的时候,肿胀之女将扇子分解成了无数小镰刀。

  这些散落的小镰刀被林行韬重新拼了起来。

  “肿胀之女,你的扇子呢”他笑。

  肿胀之女一怔。

  触手卷过那把扇子,她用自己白皙细腻的手捏起,挡在了脸前面。

  她又变回身材曼妙、望之令人心动的美丽女人了。

  在林行韬以为她会娇笑着打趣的时候,她却飞快地转身离去了。

  高跟鞋踩在花园的石子路上,咯噔咯噔。

  她跑了起来。

  她忽地停了一下,莫邪剑被她扔了出来。

  她说“林行韬,你的剑呢”

  她消失在了尚海的大街小巷中。

  从此尚海或许又得多一个危险的都市传说。

  林行韬接过莫邪,与另一把干将摆在了花坛中。

  他想到了奇怪的事情肿胀之女不自己去捡小镰刀,是不是因为她蹲不下去呢

  不过触手还是可以去捡的啊。

  他终究叹了一声“哎,这又不是我的剑。”

  干将与莫邪是灵能基金会给他的,虽然没说要他还。但这是两把相合才能发挥出威力的剑,并不适合他。

  从地上站起来,他忽然有些疲累。

  经过那样一场大战,又是自己和自己的大战,怎么会不累呢

  也不知道周伯通左右互搏累不累。

  他对着察觉到两把剑的波动、从远处赶来的基金会成员挥挥手,又指了指花坛,然后从原地消失了。

  他已是地仙,全国各地任他来去。

  他循着一路的风景人景,回到了湳京。

  奈亚拉托提普说想邀请他到父神宫殿里,林行韬却不想去奈亚家里,他只想回自己家。

  他的家啊,在湳京雨花台区。算起来,按地球上的时间,他上次回家还是五一小长假的时候,现在十一月份,他有半年没回家了。

  而算上在其他世界的时间,他又有多长时间没回家了呢

  他有多久没有见到家人了呢

  他停在了某条平平无奇的创业路,某普普通通的小区前。

  他见到了熟悉的邻居们,还有等在小区外的基金会成员。

  邻居们叽叽喳喳,满是兴奋和喜悦。

  “林行韬啊,就是太老实了,这他自己的房子,重建的时候也不扩张扩张,弄个大别墅出来”说话的是有着一整栋楼、靠出租房子养老的某大爷。

  基金会的人陪着笑,也不知道怎么说。

  也有人说“大爷可别说笑了,他现在会看中这些身外之物”

  林行韬熟悉的邻居阿姨大手一挥“哎,我和你说啊,林行韬那孩子我看着长大的我一早就和他说过他能考上清华北大,他会有出息的,你看他臭小子,你学学你林哥哥”

  “妈,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他没考上清华北大,他是湳大的但他吊得一比我能和别人说我就住华国第一人隔壁吗”领居阿姨的儿子一脸憧憬。

  基金会的成员笑着告诉他“你要把他当作榜样啊,不管是考上湳大还是拯救世界。”

  考上湳大和拯救世界未免差得太大,大家都哈哈哈地笑起来。

  林行韬也不由笑了一下。

  他依旧没有打扰他们,随意地走进了小区。

  按记忆中的那样,直走到底,左拐,在某位婆婆圈的小菜园子边,上楼,上电梯。

  他在电梯里,想到了曾经无数个日夜按下电梯层数,无数个日夜抱怨小高层电梯声音太吵的时光。

  他其实不是邻居阿姨说的是被她看着长大的,在小时候,他和妈妈住在租的房间里,只有妈妈和他两个人。

  那段时间的生活吧妈妈跟疯了一样赚钱。

  她憋着一口气,重拾多年前学习过又因为婚姻忘了的东西。

  她是注册会计师。

  但赚的钱其实要买湳京的房子还是太难了。

  林行韬不知道她在公司里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但她回到那间小出租屋的时候,还是挤出时间陪着林行韬。

  她太疯狂了,不愿在小城市居住,甚至铁了心不买江宁、浦口等房价比较低的地方,一定要买在雨花台区。那股子倔强或许和当初离家和林行韬爸爸在一起有得一拼。

  二手房她自然也是看不上也不甘心的。

  湳京房价得几万一平啊。所以林行韬会觉得他的妈妈一个人打拼太苦,但也是真的厉害。

  林行韬对凤命女萧合穗说,他更愿他的母亲为自己骄傲。

  有几个女人,能带着孩子,从零开始,在大城市几年买下一套房子呢。

  在买下房子的那一年,妈妈带他去了燕京的外公家里。

  在那里,他们在宴会上,看上流社会的浮华多姿。

  那个时候的妈妈,或许意识到了,在他们眼中,一套湳京的小房子算什么东西她早该意识到了,她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千金小姐不是吗。

  谁手里没有几张房产证呢。还是首都的。

  她对林行韬说[你看到了吗你本来也能过那样的生活,一生下来就能。]

  是的没错。

  银匙之门里,在燕京出生的赵略在成年的时候,就被舅舅送了一辆跑车。即便在华国根本没法尽情开超跑,买了就是浪费钱。

  那辆车和叶飞宇那辆兰博基尼相比,更加珍贵。

  人总说,有的东西,一生下来没有的话一辈子都不会有了。

  然后就有人拿马云等人反驳。

  但是反驳的人自己心里也清楚吧。

  要做到马云那样全世界又有几个。

  况且,像跑车这样的东西,等你年纪大了,等你好不容易有钱了,真的还有精力去玩吗

  在马路上开炫酷跑车的,分明都是些年少轻狂的面孔。

  这是年轻又有钱的人的资本。

  [但现在要靠你自己争取了你想要过这样的生活吧。]妈妈说。

  当时的林行韬却不知道眼前的奢华意味着什么,他以为自己考上清华北大就是出息了。

  然后妈妈猛地抱住他抹了下眼睛她是在愧疚吗。

  她可能觉得自己错了,她不该让孩子意识到自己与其他人的巨大差距,以此产生的强烈的落差,在孩子长大后回想起来,是会崩溃和耿耿于怀的吧。

  妈妈,为什么我不是有钱人

  妈妈,你为什么不待在燕京

  妈妈,你为什么不找外公外婆

  妈妈,你为什么

  她拼了命的,也只不过给了林行韬一套不足一百平米的房子。

  从那以后,她再也不说自己以前如何如何。

  叮得一声,电梯门开了。

  林行韬的门卡在大学的宿舍里,他按了门铃,敲了门。

  没有人开门。

  他的妈妈,好像已经在燕京了。

  其实以前,也是没有人开门的。妈妈很忙。

  林行韬拿咒文开了门。

  他一路走进自己的房间里,像一个男孩一样扑在自己的床上。

  说起来,他其实也不大啊。

  他大学还没毕业呢。

  话说,他的学分要怎么算他错过了期末考试,也错过了开学。

  不过,这个时候,他也不可能回到学校上课了吧。

  他要是再回大学,那不是一些中扮猪吃虎的校园文了吗。明明厉害得不得了了,还一定要去校园装比哈哈。

  他终究不是普通大学生林行韬了。

  他在床上翻了个身,想了不少事情。

  比如他都是帝王、神、国王了,他居然还是个兜里没钱的穷逼好吧,也不能说穷。

  毕竟他是有房的人。

  虽然他错过了富二代的生活,但他没什么好后悔的。妈妈,真的为了他,做了很多啊。

  他不比别人少什么,甚至已经在妈妈的努力下过上了不错的生活。

  他在小时候疑惑过,但他从没有怪过妈妈。

  他拿过床头柜上的座机,给妈妈的手机打了个电话。

  电话“嘟嘟嘟”地响起。

  等待接通的时间里,他看见自己一个人在家里学习、看电视、等妈妈回家。

  在父母都需要工作的当今社会,林行韬这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看上去也和其他孩子没什么区别。

  由于小时候见多了妈妈的辛苦和隐忍,他就算没养成节俭的习惯,也不会花大笔的钱去买喜欢的球鞋。

  他喜欢打篮球,众所周知,有些好的篮球鞋的价钱可以飙到几万。

  林行韬从没买过这么贵的。

  黑龙降世的那一天,他踩着普通的耐克鞋和踩着联名aj的王熙臣打了一场。

  他自称无产阶级,知道他在湳京有房的许佑新会说他装比。

  但他可能不懂,阶级间,不是一套一两百万的房子可以跨越的。

  林行韬不甘平凡。

  [但现在要靠你自己争取了。]

  是的妈妈,不过,我现在,已经远远超出你的期望了吧。

  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厉害。

  电话接通了,妈妈在那头轻声呼唤“韬韬,你在家里吗”

  是的妈妈,我在家里。

  林行韬没有说话。

  他累了,在家的、久违的、令人安心的氛围里,他睡着了。

  在睡着的那一刻,他猛地冒出了一个新奇的想法。

  他开一个减肥信徒团不知道可不可行啊。

  广告词这样一斤肉九九八只要九九八神明就会接受你的献祭你将拥有美丽身材

  将你的肉献祭给神明吧还有你的钱

  哈哈。

  睡梦中,他露出了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林行韬亏死了,我怎么没想到要把自己家变大别墅。

  祝大家也能在南京买房子哈哈。

  我还要告诉大家生鱼忧患,咸鱼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