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腿短了不起 > 第14章 养龙
  帝厌伸爪按住他的伤口,半阖眼眸,无声吟诵,淡淡湿润的白雾从他的龙爪里氲出,不消片刻,盛部手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

  但帝厌依旧抓着他的手没动。

  盛部见它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手,就像橘猫盯紧了肉,他小心往回收一下。

  帝厌皱眉,不悦的抖了抖龙须,松开了爪。

  “怎么了,小龙?”

  帝厌姿态傲然的走到沙发的扶手上,自以为孤傲的卧下来。

  懒洋洋甩着尾巴,漫不经心道:“你的血令本君觉得味道很熟悉。”

  盛部翻了翻没有伤疤的手,“像谁?”

  帝厌烦躁的瞥他一眼,“不记得。”

  几千年都过去了,他怎么还记得。

  帝厌是想不起来了,但这不是烦躁的原因,他不悦是因为总感觉好像是自己年纪大了,所以记性才不好了。

  老态龙钟,龙钟,龙钟,人族怎么这么坏,成语里也诅咒龙会老。

  帝厌心情不好,“爱卿,给本君倒酒,开匣子。”

  他要一边喝酒一边看电视,以排解忧愁。

  盛部在屋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适合小龙用的杯子,帝厌让他拿个碗,盛部去拿了个碗放到茶几上。

  帝厌跳进碗里,脑袋枕着碗边,冲盛部抬爪示意,“倒满。”

  盛部:“......”

  盛部给他倒了一瓶冰镇青岛啤酒。

  帝厌在里面划水,边划边喝,龙生巅峰——酒池肉林,完成了一半酒池。

  盛部饶有兴趣的蹲在一旁瞅着看,对着那对在酒水里划动的龙爪说道:“白麟浮绿水,龙掌拨清波。”

  帝厌:“......”

  盛部回到电脑前继续工作,帝厌在酒里扑扑腾腾的看电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天。

  到了周末,盛部出门要去见出版商,本来是不打算带着小龙的,怕它的身份暴露,但当他说完自己的行程之后,帝厌竟然只是歪在沙发上,抱着一颗香喷喷的爆米花边吃边冲他挥挥爪,“去吧。”

  一点都没有要黏着他的意思。

  盛部:“......”

  别人家的崽儿不都是主人要离开时,依依不舍,可怜兮兮的吗。

  盛部往客厅看了一眼,而他家的宠舒服的靠着沙发,正全心全意的投入电视剧情里,根本没有一丁点黏的意思。

  冷峻威严的盛总裁一下子就心塞了。

  “等等。”

  就在盛部关门的时候,听见帝厌出声了。

  盛部漆黑的眸子一闪。

  小龙是要黏他了吗,快来黏他呀!

  帝厌伸了个懒腰,“爱卿呐,本君忽然想起那日吃的黏糊糊的黑珠子,至今还回味无穷,滋味甚好。”

  盛部:“……”

  想吃就说想吃,什么现在叫才想起来味道。

  小龙口是心非的样子真别致。

  “我回来给你买。”

  帝厌微微一勾唇,笑的像只馋猫,自己还觉得挺帅,语气深沉道:“爱卿深知我心。”

  盛部无奈,温柔的说:“谁让我想把小龙养的白白胖胖。”

  帝厌:“……”

  白白就好,胖胖安的什么心思。

  盛部和许章在饭店外碰面,许章夹着一摞资料和他边走边介绍外资出版商的情况。

  饭店外面是胡同巷子,里面曲径通幽,竟还有小桥流水,环境十分典雅清净。

  许章说着,朝一边欢迎的服务员扫了一眼,一棵树形的落地灯后藏着一个探头探脑的人影。

  盛部从未在公开场合露面,其他人是不认识他的,所以这个贼兮兮的影子非室友不可。

  即便许章没有在他跟前,也能想象到室友现在一定脸皮发红,在心底激动的咩咩咩咩叫,恨不得露出四只蹄子哒哒哒的踩来踩去,娇羞的一比那啥。

  事实是许章只猜对了一半,躲在树灯后的室友脸色不是红的,而是微微发白,他惊慌远远望着许章身旁的男人,啃着自己的手指,心想,“为什么盛大大身上有一股大的灵气?难不成盛大他也是......咩好害怕,可是他好帅,帅的合不拢蹄子。”

  出版商也准时到了饭店,许章故意选了室友负责的雅间。

  虽然早有准备,室友还是因这个能近距离接近大神的机会而兴奋了半天。

  太高兴的结果就是,室友上菜的时候,不小心把盛部的酒杯打翻了,盛总的衬衣被弄湿了一片。

  帝厌看了几天电视,从《中华上下五千年》看到《大唐王朝》再到《大清王朝》,最后来到二十一世纪的《大国崛起》,时间从漫长的公元前蛮荒时代走到东西方科技人文缭乱的现代,繁荣昌盛的人类从懵懂的远古人变成了西装革履的精英,一朝看下来,感慨良多。

  帝厌最大的感慨是觉得自己老了,第二个感慨是他好值钱,天底下没有比他更老的古董了吧。

  于是帝厌又拿着小帕子蜷起尾巴一片一片的擦鳞片,擦得仔仔细细,认认真真,老值钱了。

  如白玉的鳞片在灯光的照耀下泛着清透莹润的光芒,帝厌越看越欢喜,忍不住在自己身上摸了好几把,上上下下的摸,手法很变态。

  他对自己的白嫩很满意。

  盛部开门回来,身上换了件衣服,手里拎着一杯少糖的珍珠奶茶。

  一进门,冰镇的青岛啤酒醇香的酒气四溢。

  沙发上一跟纯白笔直的棍子朝他扑过来。

  盛总张开手,神色冷静沉稳,心里很激动。

  快到铲屎君的怀里来!粑粑好想小龙!小龙最乖了!小龙一定最喜欢粑粑!

  帝厌喝得醉醺醺的,但还是精准的扑到了盛部手里的奶茶上,挂在包装袋的拉手处,像狗一样使劲摇摆尾巴,对着奶茶痴痴道:“本君终于等到你了。”

  盛部:“......”

  活不如奶茶。

  帝厌先对奶茶表达欢迎之情,然后才注意到盛部,四爪并用的跳上男人的肩膀,在他身上嗅了嗅,微眯起眼,危险又怀疑的打量着他。

  帝厌没说话,盛部先莫名其妙心虚了。

  小龙的表情好像在质问他,“你是不是在外面有龙了,本小龙以后都不是独生子女了吗,二胎什么的最讨厌了!”

  盛总被自己的脑洞惊了一下,帝厌嗅着盛部身上的味道,用爪子捋了一下龙须,“爱卿身上有妖气。”

  盛部振奋的在心里想,这是拷问?小龙装作漫不经心,一定还是在意他的!

  帝厌皱了皱脑袋上的龙角,“你遇见的人里有妖。”

  盛部回想了下今天一起吃饭的人,猜测里面谁会是妖。

  帝厌指着他的衣服,“为何换了衣裳?”

  就知道,就知道,小龙连他穿的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的!盛部的唇角勾起淡淡的笑容,解释了一下他的衬衣是被服务员上菜时将酒弄洒了,所以才换的。

  “有人碰过你的身体吗?”

  盛总正色的摇头,他有轻微洁癖,不喜欢被人碰触,龙不算。

  帝厌哦了一声,不知道在想什么。

  盛部刚想说话,忽然眉头一皱,想起来了,有人碰过的,那名服务员将酒弄洒之后,曾拿了纸巾帮他擦拭,虽然没几下就被盛部拿过了纸,但还是碰过了。

  帝厌听他说了,了然的点点头,“哦。”

  盛部热血的问:“接下来要如何做?”

  如果小龙要和那妖大战一场的话,他一定要想尽办法助它,一日为崽,终身为崽,身为主人,一定要护好自己的犊。

  帝厌奇怪道,“什么如何做?爱卿,奶茶要凉了。”

  盛部连忙把奶茶打开,用小碟子给帝厌倒了一粒珍珠,说,“我以为你会去降服它。”

  帝厌需要用两只爪子才能保住珍珠奶茶,莫名其妙道,“降服它做什么?爱卿遇见人族后也会想要降服他们吗?”

  盛部:“......”

  当然不会,他又不是神经病。

  理好像是这个理,但是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

  妖不都是用来降的吗。

  帝厌得知他这个想法后,大笑起来。

  盛部从它裂开的小嘴里看到了鲜红的小舌,于是顺手把龙爪上没吃完的珍珠塞了进去。

  帝厌:“哈哈哈哈哈——唔?”

  他叼着那粒珍珠,坐在餐桌上,郁闷的瞪着盛部。

  盛部做完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脸皮有点发红,干笑道,“你好可爱。”

  帝厌:“......”

  帝厌咕咚一声吞掉黑珍珠,走到沙发上坐下,继续看电视去了。

  盛部受了冷落,抿了抿唇,回卧室了。

  帝厌听见关门声,一跃而起,在屋里没头没脑的转了一圈,发现电视机暗下来的屏幕能照出自己的身影,就站在电视柜上,支起身体,如痴如醉的照起来,赶紧去自恋一下。

  小娃娃说老龙好可爱。

  老龙也觉得自己好可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