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我把暴君养大 > 第34章礼貌微笑
  明生今儿起来的也很早, 手里提着给小孩儿的笔墨纸砚。

  他看小孩儿每次都在地上、墙上练字, 料定他没有文房四宝, 也许以前长锦宫里有,不过后来换了几个主子, 那些东西早就腐朽了吧

  就算没有腐朽,也会被哪个贪心的太监拿去卖掉, 这边极西之地,几乎等于被皇上放弃,没人管的, 经常有人跑到这边偷些小玩意儿带出宫卖掉。

  当然啦, 都是些漏网之鱼, 这边本身就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最多几个花瓶,大的弄不走,小的卖不掉,才会被剩下。

  他没在冷宫住过, 不知道冷宫都缺什么,瞧见没什么便弄什么,昨儿弄了块布,因为总看小孩儿穿不合身的衣裳, 今儿是文房四宝。

  纸最多,有好些的纸, 也有差的, 草纸, 宣纸,边角纸都有,在仓库翻的。

  管仓库的是那只狗的徒弟,知道他,所以他有要求,只要不是太为难,都会成全他。

  仓库存在了数百年,这里头有什么,谁都不清楚,本就是堆放一些不值钱东西的地方,没人会刻意查,少一些用不上,发黄的纸更不会有人说什么。

  砚台和笔墨是七七八八凑出来的,加一起捆了厚厚一沓。

  提的时候要左右手互换着提,重。

  长锦宫和长储宫挨着,去长锦宫必然路过长储宫。

  长储宫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围了很多人,有侍卫堵在门口,逮着一个人便问一句。

  他从门前路过,也被拉去问话,大致问他认不认识长储宫看守太监贤福

  他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便故意道,“贤福啊,认识,他怎么了”

  其实不怎么熟,只知道是个很爱开黄腔的人,一双眼总喜欢色咪咪的盯着过往宫女看,他恶心这种人,一直避而远之,没怎么接触过。

  毕竟他自个儿的身份就比较敏感,时不时还能听到其他人闲聊聊到他。

  那时候他会恼会气,时间一长,倒也无所谓了,本来就是嘛,他们也没说错,有什么好生气的

  气坏了自己反而得不偿失。

  “他死了,你过来认认看,是不是这个人”慎邢司的领着他进屋。

  明生跟上去,前脚跨进门,后脚闻到一股子刺鼻的味道,贤福死相极惨,三个致命伤,脑袋上,脖子上,和胸前。

  大概是还没调查清楚,尸体没有挪动过,身边用东西画了个形状。

  他旁边躺了个女人,身上盖着白布,只露出黑发和染着蔻丹的指甲,再旁边是个包着被子的女孩。

  对于这个女孩,慎邢司的似乎很头疼,他看到两个人在一旁讨论如何安置她。

  显然继续住在长储宫不合适,但是挪动冷宫的人可不是他们能做决定的,最后好像敲定如实汇报,看看上面怎么决定。

  于是那小姑娘便被晾在那里,脚边放了饭菜,慎邢司办事还挺靠谱,知道人饿了,还给准备了吃食。

  怕也是不敢不认真对待,毕竟这事事关重大,看守的太监大半夜跑进屋里,还赤着上身,动动脚趾头都知道有猫腻。

  这事要是走漏了风声传到皇上耳朵里,皇上一听说自己女儿出了这种事,慎邢司又没有好好处理,还不迁怒于慎邢司

  慎邢司大概是晓得这里头的弯弯道道,所以想把小姑娘迁出去,以后小姑娘真的翻身,这就是个大大的人情,反之做不好,两边遭罪。

  在宫里当差,人人都不容易。

  “就是他。”他指着地上贤福道,“这谁下的手啊,死的也太惨了吧”

  而且他瞧着手法很稳的样子,招招致命,那人就是想要贤福死。

  慎邢司的抬了抬下巴,指向小姑娘的地方。

  明生有些意外,顶多七八岁的姑娘,有这么大的力气

  怕是拿个花瓶都吃力吧

  不过他倒是听说过,从前有户人家着火了,房子塌下来,柱子砸到小女孩的母亲,小女孩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竟将整根柱子撑起,把母亲救了出来。

  大概是太担心了吧

  旁边的女子尸体,是她的母妃

  “死了也好。”明生摇摇头,“省得祸害其他人。”

  慎邢司的人蹙眉,“怎么说”

  他便将贤福的为人,和他平时色咪咪的盯着过往宫女的事道了出来,本也是如此,没什么好隐瞒的,就当帮慎邢司尽快结案吧。

  他把能说的都说完,慎邢司才放行让他走。

  明生到长锦宫的时候,长锦宫已经升起了烟囱,做起了饭。

  隔壁发生了这么大的事,长锦宫就像游离在其之外一样,照旧过自己的小日子。

  独住一座小宫殿,前院种菜,后院种草留着当柴,廊下挂了新洗的衣裳,离老远便闻到一股子泡菜味,很有生活气息。

  他以前在长怀过的也是这般悠哉,家里不说富贵,也是不缺钱的,有一间铺子,前面卖东西,后面住人。

  院里还有一颗桂花树,到了季节花一开,满屋子飘香。

  花瓣不仅能拿来做糕点,还能泡茶喝,长锦宫要真再多一颗花树,便与他小时候一模一样了。

  他本以为进了宫,远离了那种生活,这辈子再也瞧不着了,没成想老天爷待他不薄,叫他又切身体验了一把。

  也不算切身吧,顶多是旁观,旁观也好,光是看着便心生羡慕和向往之情。

  其实日子不需要大富大贵,这般就很好。

  许是今儿来晚了,平时都是他等里头起床,今儿里头等他来。

  刚到便听到小孩喊他,“你今天怎么这么晚”

  他坐下来,“路上遇到点事。”

  晃了晃手里的东西给他看,“瞧瞧这是什么”

  古扉眼前一亮,“文房四宝”

  “咦”他挑眉,“居然认出来了”

  古扉白了他一眼,“我以前好歹是皇子,文房四宝还是见过的”

  明生摸了摸他的脑袋,“知道,逗你玩的。”

  他把东西从门缝里塞进去,“以后就不用在墙上和土里写字了。”

  这么多够他用一年的,如果正面反面都用,字写小一点的话。

  “以后有不懂的,也可以来问我,我也是读过几年书的。”他还挺喜欢看书,不过看不来那些正正经经的,更喜欢看话本小故事。

  有神话的,有爱情的,也有许多写宫里的,从宫外传进来,他一看便知道写话本的不了解宫廷。

  什么宫女啊,随随便便就被皇上看上,还有长相普普通通的,被皇上爱的死去活来。

  要么就是那种没有一技之长的,皇上差点为了她放弃一片森林。

  总之皇上可真忙,谁都要喜欢。

  当然啦,也不乏好的话本,有时候看着看着,眼泪不由自主跟着下来,有时候也会因为某个人太坏而愤怒,恨不能进书里揍那坏人一顿。

  看的多了,这种情绪也逐渐少了,大概是经验丰富,晓得话本里的角儿死不了吧

  他们最终结局都是美好的,千篇一律,老婆孩子热炕头,话虽如此,他还是喜欢看。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当真没错。

  “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他平时过来,都会带上话本,一坐一整天不带闷的。

  看话本这个爱好并非他一开始就有的,是跟一个同僚学的。

  以前隔壁住了个高高瘦瘦的小太监,每次干活都很快,干完就躲在角落看话本,性子孤僻,也不与人接触。

  后来有一次因为看话本忘了吃饭,晚上饿的睡不着,被他发现了,将藏的馒头分享出去,从此多了个朋友。

  这个朋友把自己珍藏的话本分享给他,他一看便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宫里许多宫女也喜欢看话本,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梦,期望有一天自己能如话本里的角儿一样,一步登天,飞上枝头当凤凰。

  他们看话本是为了什么打发时间还是学习里头如何与姑娘接触

  总之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就是喜欢看。

  他与那位同僚很有默契,互相替换着买,从不买重复的,可以省些钱,后来他被安排去了其它地方,才与同僚离了心。

  再后来似乎不用再省吃俭用买话本了,因为有人替他买了,别的可以拒绝,这个无法拒绝。

  他心态很好,总觉得被啃之后什么都不收吃亏了,可劲败那人的钱财,也是一种惩罚他的方式。

  看守冷宫无聊,他一天可以看两本小话本,一本五六个铜板,有时候纸张紧张的时候十个。

  一天看二十个铜板,一个月就是六百个铜板,再加上吃吃喝喝和点心糖果,养他要不少银子呢。

  希望那人懂点算账,知道亏了早点收手。

  “嗯。”古扉没有拒绝。

  花溪有时候很忙的,要干很多活,确实没什么空教他,以后请教明生哥哥也是一样的。

  “对了,”他想起来,取下头上的帽子给明生看,“花溪给我做的,好看吗”

  明生歪头从门缝里看去。

  帽子用的是床单的布,上面绣着古老的花纹,与身上粉色的衣裳不太配。

  最关键的是,并不好看,戴起来还费劲,要在后面扎个小辫子,像小姑娘一样。

  凑近细瞧,做工粗劣,修剪不整齐,一边高一边低,手艺活委实是差。

  不过他知道花溪在古扉心里很重要,容不得别人说半句闲话,所以昧着良心道,“好看。”

  “真的吗”古扉很开心,“我也觉得很好看。”

  还没有审美这个东西,只觉得花溪做的都好,都喜欢。

  “花溪说也要给你做一顶呢。”

  明生眨眨眼,“是吗”

  这时候只要保持微笑就完事了,毕竟是一片好心,拒绝好像显得不太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