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小班纳特“先生” > 第68章 étoi|es
  之前出国都只带了两个箱子, 这次就是去彭伯里, 克莉丝要带的东西就更少了。

  说是在书房搬书,拢共也就三本,已经做了不少标记的《国会法》,和目前用来和情报点联络的《列佛游记》和《第十二夜》。

  和老师聊过后,她开始有意识减少和走|私方面的接触,只是在伦敦的布置至今也有六年了,克莉丝有上辈子积攒的经验,除了初期适应时代带来的便利和困难, 连之后走弯路的时间都省了,因此摊子已经铺得很大。

  说解散就解散,那恐怕要闹出不小动静,反而引人注意。

  把书放好, 又跑到衣帽间拿了几件深色夏装,克莉丝最后检查了一遍,才去找她的客人。

  “原来您在这里。”

  布沙尼神甫看着钢琴出神, 似乎正在想事情,因为她的突然出声抬头, 目光有些闪避。

  “怎么了?”克莉丝好奇问。

  爱德蒙如实说:“我又得向你道歉了,因为我似乎不小心发现了你房间的秘密。走到这里时,我突然察觉到脚下的声音有点不对。”

  克莉丝笑了,“这算什么秘密。”

  她蹲身, 掀了那块暗板, 露出下行的台阶, 解释道:“我不太喜欢其他人进我的卧室,平时这间房到起居室的门是锁着的,所以钢琴调律师都是从这里上来调试维修。”

  女管家带他参观时,爱德蒙对这座庄园就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立体图,这会心里回忆推算了一下楼梯通向哪,突然明白了这个暗门的用意。

  显然浪博恩历代的继承人都是住在这里,新嫁娘可以从这个地方下去,开始一天的事务,而不会打扰到丈夫的休息。

  在姐姐们那里解决了心事后,年轻人似乎心情很好,既然已经到了这个房间,便主动问他要不要听曲子。

  爱德蒙点不出歌名,只好请她随心弹弹。

  克莉丝弹琴时,爱德蒙并没有在长长的琴凳另一端坐下,而是站在一边,看那些比琴键还要莹然好看的手指起伏跳跃。

  或许是因为私下弹琴,班纳特少爷不炫技,也不追求什么名家名曲标榜表现自己,纯粹找喜欢的曲子弹,就像姐姐们说的一样,能宣泄心情就最好。

  因此弹的都是旋律轻快的调子,这会思维活跃起来,中间会顺势过渡变调,歌剧的高|潮部分,民谣,也有爱德蒙在一些宴会上听过的舞曲的部分,什么歌都能被串在一起。

  今天之前,爱德蒙只听对方弹过一次《马赛曲》,还是在酒馆那架破旧的琴上,也就是在那一天,对方说出了那番话。

  ——会选择复仇这条路的人,往往已经走投无路、孤立无援了,根本不会有耐心去等待这种不知在何时的惩罚,当然会不择手段,向另一个世界寻求力量。

  爱德蒙陡然意识到,班纳特少爷其实是个非常敏锐的人。

  因为心细,本性善良,还保持着孩子一样的好奇心,所以能体会到刚才在会客厅和姐姐们说的,那些任由他是男性听了也会震撼的话。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对方会被女富豪和国务大臣眷顾。

  也是他忍不住靠近,一直因为自己的私心被不断入侵对方生活的原因。

  爱德蒙能感觉到,这段时间下来,由熟悉的人介绍认识,这个年纪配合法利亚神甫的气质,再加上他们在许多话题上都相当合拍,年轻人已经彻底接纳了“布沙尼神甫”。

  比起来,来历不明、连名字都是假的且不通文墨的男仆,虽然能时时见面,却永远都只能落后半步,看着那个清瘦的背影。

  现在他们能够每天对话聊天,遇到功课问题时,年轻人最先想到的也是自己。

  爱德蒙很珍惜目前的状态,所以更加小心翼翼要将这个身份藏好。

  好在班纳特少爷性子再平易近人,说到底还是一个不列颠人,似乎不喜欢过分亲密的肢体动作,聊到激动时,也只是互相帮着倒茶,彼此保持了适当的距离。

  直到刚才在花园……

  爱德蒙愣怔看向手心。

  琴声停下了,克莉丝看着他,一下误解了他的动作,出于礼貌问:“您要来试试吗?”

  爱德蒙只说:“我不会弹。”

  如果在这里的是达西小姐,说不定还能陪着来一段四手联弹。

  换成总是说要嫁给他才五岁的总督小小姐,也可以在他弹琴的时候跳一个稚嫩却哄他开心的舞。

  至于那位中部寡居的女富豪,在他们共同起居的时候,想必也会时时要求体贴的情人给自己伴奏,为他唱一支动听的法语爱情歌曲。

  克莉丝想了想,可能自己太随心,让意大利神甫这种惯常听赞美诗的人觉得无聊了,开始回忆自己会弹什么意大利曲子。

  好像她就只会那首光在佛罗伦萨就听了四场,狂欢节还有人各种唱,于是成功在她这里洗脑的爆红曲《我的心儿在狂跳》。

  克莉丝决定还是回报一下她的朋友。

  爱德蒙:“……”

  曾在歌剧院附近住,由于听力过好,于是被迫听了不下五十场,现在听到这首《我的心儿在狂跳》,他的心脏就会骤停。

  偏偏“布沙尼神甫”那段时间应该在西西里岛,不可能听过这首歌。

  这下无暇细想自己刚才那些的念头,他只能硬着头皮听完,又适当表现出了好奇。

  克莉丝对他竟然没有听过这支曲子觉得很吃惊,没来得及和他吐槽这首歌有多受人喜欢,以至于她那段时间连洗澡都会下意识哼几句,就听到神甫问:“你原来去过意大利吗?”

  克莉丝点头,“要是您当时在罗马,我们说不定还能遇到呢。”

  爱德蒙又说:“你这样的年轻人,当然只会出现在社交舞会上,我是出家的教士,不跳舞,所以不会见面的。不过我因为教廷关系,的确认识不少罗马贵族,我们或许会由他们介绍认识。”

  克莉丝不免开始回忆几位关系还不错的先生,一一提过,布沙尼神甫只表示的确认识,不过都不太熟,还没到会介绍朋友的关系。

  她说了一连串,想到逃犯先生受爵衔时,神甫还在西西里岛,肯定更不认识了,所以始终没提到基督山伯爵。

  再说多就不免刻意了,爱德蒙遗憾放弃试探,顺势邀请道:“下次你去意大利,请第一时间写信给我。我之前提到的那些绝版书都放在罗马的房子里,只要我在罗马,你可以随时来看。”

  那些书说不定都是世上独一份了。

  克莉丝眼前一亮,机会难得,怕这位爱周游旅行的神甫一言不合又跑去更远的地方,连忙道:“这两年内,我一定会再去罗马的。”

  国务大臣会让她去那积攒履历这种事情就不必说了。

  她非常顺口道:“我在罗马结识了一个朋友,本来答应了去他的采地做客,结果因为行程原因失约了,所以只要有机会出国,我一定会去意大利。”

  爱德蒙忍不住笑了。

  接着,他就听得面前的人说:“到时候,我还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爱德蒙:“……”

  伊丽莎白婚礼当天,夏绿蒂还是来了,两个人在房间里说了会话,出来后眼眶都是红的,让班纳特太太又大惊小怪了好一会,总算用了法子赶在婚礼前恢复过来了。

  大姐的婚礼很温馨,那么二姐的婚礼就是庄重了。

  伊丽莎白这样爱笑活泼的姑娘,穿上婚纱站在教堂里,也肃穆了表情,眼神坚定,认真虔诚聆听誓词。

  反倒是达西这样平日一丝不苟的人,看上去比她还紧张。

  等到互相戴过戒指,两个人才相视笑了。

  这时候,众目睽睽下,达西的随侍男仆走过来,捧着一本书,向他们示意。

  伊丽莎白虽然惊讶,这会又掩不住性子,打趣起来,“不是说要办最传统的婚礼吗,为什么还要签字?”

  达西有些局促说:“这是我给宾利写信借来的。”

  伊丽莎白这才发现,眼前是简婚礼时的见证签字书,她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签名,随即就见到了达西用姓氏勾住她名字的那一笔。

  这个发现克莉丝并没有告诉伊丽莎白,她还是头一次见,所以一下就红了脸。

  达西伸手,将两个人相扣的手按在彼此的名字上。

  他深吸一口气,看着他最爱的那双眼睛。

  “以前,有个绅士,他自私傲慢,谁都瞧不上眼,就连对喜欢的人也要挑剔一番,求婚时也态度轻慢贬损对方的家庭,像是施恩一样。”

  “还有个刚愎偏见的姑娘,她从不因为外在优势而讨好献媚,只直面一个人的品性和态度,所以毫不留情点破一切,冒冒失失冲进了他的心里。”

  “我今天会这样在你面前剖白,放下过去的自命不凡,是因为我爱的是你。也只有你才能塑造出这样的我来。否则,我与其他绅士毫无区别。”

  “这一年里,看到每一场婚礼时,我想到的都是你,写下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已经下定决心,就算是终身不娶也好,达西夫人只会叫伊丽莎白。”

  “我不仅要你的名字后面跟着我的姓氏,还要让我们的名字堂堂正正并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

  “今天,我终于得偿所愿。”

  他的姑娘已经勇敢上前,泣不成声拥住了他。

  直到两个人都平静下来,新人们才亲密挽着手走出教堂,在抛洒的鲜花里踏上了马车。

  克莉丝乘的车在后面跟上,所以她没急着走,只是坐在教堂的长椅上平复二姐出嫁的情绪。

  发现乔治安娜在身边坐下,克莉丝才半真半假感慨了一句:“达西先生真是不同凡响。平时还看不出来,这种时候说起情话简直像个诗人。”

  乔治安娜一脸赞同用力点头:“其实我也吓了一跳。就像我第一次看到嫂子和他开玩笑一样。”

  克莉丝调侃:“这么快就改口了?”

  乔治安娜认真说:“雷诺太太交代了,我以后就全看嫂子了,所以我得对她态度好一点。其实来哈福德郡之前,我还挺担心的。”

  雷诺太太是彭伯里的女管家。

  克莉丝没想到这实在孩子把这种话都说给嫂子“娘家人”听,哭笑不得安慰道:“你不用担心,她因为要用新身份见你,也忐忑了好久。”

  乔治安娜吃惊睁大眼睛:“嫂子敢和哥哥打趣,原来也会害怕吗。”

  克莉丝点头,“所以你可以放心。而且她亲口告诉我,她很喜欢你。”

  乔治安娜弯起眼睛:“我也很喜欢嫂子。”

  他们说话的时候,达西的男仆走了过来,简单道:“车已经过来了。”

  她们连忙起身,跟着他走出教堂,结果不小心被外头不知情的人也撒了满头的花瓣。

  行李早就在婚礼前放在车上了,他们直接走向车厢,布沙尼神甫坐在背光的暗处,看到正要躬身钻进来那头沾满花瓣的短发,刚抬起手要帮忙拉一把,突然听到了身边窗户剧烈的笃笃声。

  爱德蒙下意识侧头,和一只停在车窗外雕饰上的威风凛凛大鸟面面相觑。

  他在突尼斯呆了快半年,阿拉伯人擅长并爱好训鹰,因此他一眼就认出这是一只游隼。

  克莉丝惊讶叫了一声:“里芬?”

  她算到这次去彭伯里说不定要打猎,加上之前才出国一年就让只和自己外出的鹰胖了那么多,实在不敢放它一个鸟留在浪博恩,所以还是找人编了个框,把它带上了。

  “你是怎么跑出来的?”她趴到窗边问。

  因为乔治安娜看上去有些害怕,所以克莉丝没有打开车窗。

  结果从来都只看着自己的游隼没有给反应,还是直勾勾盯着布沙尼神甫,又用喙狠狠啄了一下车窗。

  爱德蒙看向克莉丝:“这是你的猎鹰?”

  之前那只鹦鹉不会变成这家伙的口粮了吧。

  克莉丝点头。

  因为他的动作,里芬跟着扭头,看清克莉丝,又低低叫了一声,这次倒是不撞车窗了,改用爪子挠玻璃,声音听着分外瘆人。

  克莉丝忍无可忍从另一边的车门跳了出去,因为没戴护具,所以也不敢吹口哨下指令,跑到箱子里翻出备用的鹰帽,趁着它不注意给戴上,这下看不到神甫,才终于消停了。

  再次回到车厢,乔治安娜说:“原来这只鹰叫里芬。”

  克莉丝:“你见过它?”

  乔治安娜笑了:“我之前来尼日斐,远远看莉迪亚小姐放过一次鹰。她很勇敢。”

  克莉丝:“……”

  过誉了,她只是脑子里缺一根叫“害怕”的神经而已。

  达西小姐很显然误解了她的这个停顿,又连忙说:“我觉得你也很厉害。”

  克莉丝忍不住笑了:“我突然发现,你的确很喜欢动物,之前是因为安斯(啊,就是我那匹小白马,),现在又是里芬。所以你都不怕我了。”

  被点破自己一直的想法,乔治安娜因为愧疚红了脸。

  克莉丝安慰笑了笑,把话题揭过不提,转而说起里芬来,刚刚还被提醒过的姑娘再次被转移了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