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野岭迷宫 > 第六十七章:藏骨之地
  看着零乱的遗骨,有人类的也有动物的,我以为是殉葬坑。

  郭雨佳说:“这个不好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遗骨应该都是穷苦百姓。只是和动物的混在一起,这说不通啊……”

  按葬制,不论是什么样的陪葬,人殉和动物都是分开的,各有各的职能,不可能混在一起,这叫轮回有数,人兽有别,佛家也说了,人身难得。

  我抬头见刘云飞就趴在墓墙边上,说:“刘云飞你也真是的,那么宽的地儿,非得往坟包里窜。”

  刘云飞真是没脾气了,小声说:“我哪知道啊,我还纳闷儿呢,刚跑到草丛边上,就觉得有人在下面拽脚脖子,似乎想要出来,然后我就掉下去了!”

  我没好气的看了刘云飞一眼,说:“存心吓我不是,还有人拉你!我才没你那么胆小,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怕吓着杜鹃,才这么说的。不过这事儿到底透着怪异。我劝郭雨佳上去,上去了再讨论。

  郭雨佳说:“你还是干这个的,一点职业敏感都没有!”

  我说:“只要你不怕,我倒乐意奉陪,其实那些遗骨的色泽最让我好奇……”说罢捡起一节动物胯骨拿在手里翻看。

  杜鹃趴在土墙上,说:“叶明哥,能给我看看吗?”

  我说:“你不怕啊?”杜鹃摇摇头,“动物骨头我不怕,打猎的天天遇到。”我见杜鹃这么说就递了上去。

  杜鹃拿着看了看,说:“这可能是老虎吃过的,上面还有舌刺刮过的痕迹。这土坑不像是坟墓,更像是老虎埋食物的。”

  刘云飞说你怎么就肯定是老虎吃的?老虎会埋食物?

  杜鹃看着刘云飞,认真的说,这就是老虎吃的。老虎每次捕到猎物,吃不完的都会藏起来,饿了再吃。按山里的传说,山神爷给每种动物都定了食量,老虎也不例外。这骨头上有老虎舌刺舔过的痕迹。老虎的舌刺很利很尖,骨缝里的肉也能轻松剔下,尤其是在食物短缺季节,吃得特别干净。豹子的没这么有力,熊的舌刺比这粗……

  郭雨佳听杜鹃说得有模有样,也捡起几枚动物骨头,用放大镜一看,果然骨头表层的骨膜被刮掉,表面颜色也有些色差。凭肉眼不注意很难发现。

  郭雨佳似乎想到了什么,又从地上捡起几枚人类遗骨来看,这些遗骨完好无损,又重新捡了几枚,依旧完好无缺。郭雨佳有些不解的说:“杜鹃,如果这是老虎藏食物的地方,那这些人类的遗骨完好无损又怎么解释?”郭雨佳觉得这更像是个普通的鲜卑墓葬,而且通过墓葬形势不难推测出,在历史的某个时期,这一带有鲜卑古人活动。

  我想了想说,也许——你们说的都有道理……

  刘云飞听了这话看着我不乐意了,说:“明哥,什么叫都有道理?不带这样和稀泥的啊,当着骨仙这么说就没意思了——你不骗人骗鬼啊!”

  郭雨佳听我话中有话,也看着我。

  我说你们倒是听我把话说完啊。我个人以为,这处地穴,早前是墓葬,只是后来因为某种原因,露了出来。这一带曾经是原始森林,老虎凭借着动物的先天本能,发现了这处藏骨之所,贮存食物短时间不会腐烂,一来二去就把这当成储物间了。

  我怕大伙儿不信,以为我这是满嘴跑火车,又补充说,你们可别以为我在瞎说,你们看这遗骨色泽,是不是明显有深有浅?我先前一眼就看出了异样,这些遗骨的色泽有陈有新,只是一些细节没弄明白,不好妄下结论,这说来就话长了……

  我这么跟你们说吧,自古墓葬之地,也叫藏骨之所。最忌讳那些不蓄之地,腐骨之藏!那些地方别说藏骨埋尸了,你就是埋个红薯土豆,不等来年翻春就烂了。因此,自古民间对墓葬之道就看得极为重要,讲究“一葬乘生气”。生气行于地中,荣发万物。地有吉气,土随而起……以至于天下山川,万般风物,聚气成形,莫不是一气使然。

  这里虽然算不得上好的龙脉宝山,但也算得是个得气之所,因此那些遗骨才得以润泽如故。山里的老虎凭借着动物的先天本能,感受到了这些天地奥秘,便将多余的食物也藏在这里,短时间藏而不腐,久而久之,就成了一处百骨冢,有人类的,也有动物的……

  刘云飞听我这么一说,瞪着眼睛都快不认识我了,说:“明哥,打着埋伏呢?什么时候学的这些,我怎么知道?”

  我说:“先把我拉上去再说,死人堆里谁有心思跟你瞎扯蛋!”

  郭雨佳也觉得有些道理,实在想不出别的解释,眼神复杂的看了我一眼,说:“既然碰到了,好歹得让先人遗骨入土为安,你就打算这么走了?”

  我又和郭雨佳把墓穴里面的动物尸骨都捡了出来,对那遗骨说:“前辈,你我前世无缘,今世无份,我们只是路过的,可别起错了念想!如今姑且念在一面之缘的份儿上,重新将你等入土掩埋,你们也要好自为之,从此尘归尘,土归土,你过的奈何桥,我走我的阳关道,可别再暗地里使绊子,抓人脚脖子了……”我故意寒碜刘云飞。

  刘云飞故意也是有些怕,说:“明哥,你存心恶心我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埋好遗骨,爬上山梁,才觉得老林子里的天高得吓人,蓝蓝的看得头都晕了。前方成片成片的山包金黄金黄的,杜鹃告诉我们那就是黄坡林。看来真没辜负黄坡林的名头。

  在黄坡林的小溪边有一栋小木屋,是早前的猎户留下的,按原计划,我们今天就在这木屋里宿营。

  杜鹃俨然主人一般,在木屋里查看了一番,安排埋锅造饭。吩咐我和刘云飞烧水,自己到小溪边把大黄捉来的野兔拨了皮。

  一会儿的功夫香喷喷的兔肉大餐就上桌了,唯一遗憾的是没酒,杜鹃家离集市太远了,上次忘了买。我和刘云飞将就着海碗喝汤,大口吃肉。大黄和二黑瞪着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只能捡我们啃剩的骨头,馋得口水都流成丝儿了。

  郭雨佳觉得大黄和二黑出力多,只吃骨头有些不公平。

  杜鹃笑着说你们只管把肚子填饱就是,别担心大黄和二黑,进了山,横竖饿不着它们。你们看狗肚子鼓得多圆,一路上没少偷吃,只有逮到稍稍大一点的动物才会叼回来。

  一顿饭吃完,太阳都溜到西边了。反正今天不走了,饭后时间还早,我和刘云飞都手痒,要杜鹃带领着我们去打猎。当然主要是想到附近转转,看看这一带的地脉风水,看有没有鲜卑宗庙的可能,哪怕寻得些蛛丝马迹也是好的,毕竟我们时间有限,耽搁不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