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万人迷反派的职业素养 > 第14章 脂膏(十三)
  早备在枕头底下的脂膏被悄悄抽了出来,程朝闻到气味,迷茫着眼,挺了挺腰“好香。”

  “表哥,要不要尝一尝”顾锦时手指沾了点,凑到程朝唇边,沙哑着嗓音引诱道。

  脂膏的香气与香炉的香气混在一起,程朝本就有些昏沉的意识,愈发昏沉了。

  他嗅到唇边诱人的香气,忍不住伸出舌尖,卷住顾锦时的手指,细细舔舐,像一只永远不知餍足的猫,动作急切。

  用中草药制成的脂膏,再香也是苦的,程朝将顾锦时的手指舔得湿漉漉一片,就皱着眉放开他,骂顾锦时不坏好心,骗他吃这么苦的东西。又回味起顾锦时的唇的味道,攀着他的脖子,舔了上去。

  顾锦时先前特意吃了几块甜到发腻的梅子糖,唇齿间尽是梅子糖的味道,尝得程朝心满意足,眼底晃动着水光。

  屋子里点着热烘烘的暖炉,两人又隔得极近,久而久之,衣服就显得多余起来。

  程朝松开顾锦时,倒在枕头上,半闭着眼眸去解衣服,半天也未解开复杂的衣带,抬起了柔若无骨的手“小翠,把我的衣服解开。”

  顾锦时捏着他衣角的手,骤然紧了,磨着牙问“小翠是谁”

  听到他的话,程朝理智回来一些,不甚清晰地偏转了头,将藏在心中许久的真心话吐出,“顾锦时过来,让我打你一巴掌。”

  顾锦时又气又好笑,解开了他的衣服,目光触及到对方的胸膛,立刻躲闪地往上移,又忍不住抱住他的腰。

  也不敢有更近一步接触,只隔着厚厚的衣服相触,就满足了。

  他衣服上绣满了凹凸不平的花纹,程朝被他弄得难受,抱怨道“把衣服脱了。”

  顾锦时眼眸一暗“是你说的,别后悔。”

  程朝脑子一片浆糊,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后悔,往旁边滚了滚,“别烦我了,我要睡觉明早记得喊我起床,趁早回家。”

  程朝的长相其实并不是京城里流行的柔媚长相,虽说相貌模糊雌雄边界,但还是个俊俏小公子。只是平常气势软惯了,所以看起来又甜又乖。

  若说女气,还不如顾锦时长相女气。

  顾锦时舔舔唇,发丝垂下来,眼尾往下的漆黑小痣被灯光模糊了,伸手从枕头下掏出一样东西来。

  程朝眯着眼去看,还未看明白,他的唇被一条红色的绸带蒙住了,绕到脑后绑了一个结,将所有的话语封住。

  所有感知都散去了,所有注意力都汇集温热的触感上。

  “唔”

  程朝软软地举起手,抽了顾锦时一巴掌。

  顾锦时抓住他的手,顺着他的手腕舔下去,亲得水光一片。

  一个删改删到崩溃的分割线

  天快亮时,守在顾锦时婚房外一夜没睡的黑衣少年才听到顾锦时的声音,“折剑,进来。”

  他低眉敛目,端了一盆热水进去。

  床幔太厚了,看不清楚里面的情景,只能看见模模糊糊的人影。低低的哭声却透过绣花红纱传出来了。

  “什么时辰了”声音不久就停下来了,顾锦时敲敲墙,隔着床幔低声问。

  太子婚庆,皇上特赐免三日早朝,他难得可以晚一点起床。

  有宫人恭敬答话“卯时了。”

  顾锦时低头见程朝闭着眼,弯了弯唇,捉住他小指指头,继续睡了。

  因为程时的管教,程朝被迫养成了早起的生物钟,只不过昨晚实在太累,他才会睡过头。顾锦时一个翻身,程朝就醒了。

  他呆愣地坐在床上,似乎有点不敢相信昨晚自己做了什么,掀开衣服看了看。

  顾锦时是个严谨的人,将他清理得干干净净,半点少儿不宜的痕迹都找不到,但是腰部的酸痛与下面不可言说的感觉是抹不去的,程朝也无法自欺欺人。

  首先涌上程朝心头的是反胃。

  恨不得抱着痰盂吐个昏天暗地,也无法忘却恶心的感觉。

  他跌跌撞撞地下了床,找到茶杯,就着昨夜的冷茶一次又一次地漱起口来。手指也伸进嗓子眼里扣,奈何腹中实在空空,只吐出几口酸水来。

  程朝眼泪都因难受冒出来了,他急匆匆套上衣服,离开婚房。

  婚房在东宫深处,程朝走了几步,就看到回廊外巡逻的侍卫,他不想见任何人,躲到一处僻静的地方,开始思考人生。

  一道脚步声慢慢逼近。

  程朝红着眼,“滚。”

  一件带着些许温度的狐裘披到他身上,懒洋洋的少年音在他身后响起,“天寒地冻,二公子回房吧。若是不慎受凉了,太子殿下会杖毙宫人的。”

  话说得极其温和,捏住程朝肩头的手却有不可抗拒的力量。

  “你是哪个奴才有什么资格碰我”程朝挣扎了几下,没有甩开他的手。

  少年忽略他后半句话,嗓音仍是和缓平静的,“奴才叫折剑。”

  程朝偏过头,看见了熟悉的少年面容,“滚。”

  折剑跪到他旁边,微微一笑,“二公子为什么这么生气”

  程朝垂下眼,不知道怎么回答。

  程朝虽然在这个世界独自生活了二十多年,但归属感却不强,对每个人的情感都一模一样。程时和顾锦时在他心中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为了任务,更重视顾锦时一点。

  他并不是忠贞烈女,哪怕被中药的程时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隔着马车壁也没有现在这么恶心。因为自己是被迫,自己并不知情,所以自己无罪。

  可是昨夜的荒唐,却是他默许的纵容。是程朝主动去亲吻顾锦时,虽然其中有药物的催动,但有一小半原因是程朝x虫上脑。

  更何况他还回应了。

  就像个沉浸于酒色的愚昧地痞。

  为什么会这样想呢

  程朝的头突然疼起来,他揉着太阳穴,猛地站起来“我要出宫。”

  折剑默默看着,并未反对,为他准备了马车。

  程朝爬上马车,心情终于从低落中脱离,他是个很看得开的人,上一秒死去活来,一但想清楚,下一秒就能若无其事。

  马车夫是个眼生的侍卫,折剑掀开马车帘子,请程朝进去。程朝刚坐稳,就看到折剑露出一个笑容来。

  “二公子,你以后可千万别后悔啊。”

  程朝扶着马车,骂道“永远都不会后悔,你快给我滚。”

  马车回了烨王府,程时竟然在大堂坐着,程朝一见到他,立刻躲起来,怂怂地扒着门框问小厮“我哥没问我去哪了吧”

  小厮小声答道“世子昨天找了您一天,坐在大堂等了您一晚上,到现在还没合眼。”

  程朝心里又委屈又气,连声骂了顾锦时好几句,同时又疑惑,程时身为世子,要处理顾锦时因为大婚没有处理的事务,理应很忙,怎么有空来管他

  摸了摸饿了一天的肚子,程朝只得向生活妥协,一步步挪到门槛。

  光从他身后照进去,程时将手中的杯盏放到桌子上,语气平静“过来。”

  程朝挪过去,蹬鼻子上脸坐到他旁边的椅子上,赶在程时提问前小声道“哥我好饿。”

  程时看了他一眼,很快吩咐下去,让小厨房端上早已准备好的阳春面。

  程朝连忙大口吃起来,他下面疼,吃面也不安生,扭着屁股摇来晃去。面汤升腾的雾气扑上来,他敏感的眼睛就止不住地泛起了红,眼睫毛有些湿了。

  程时手指蜷缩,往前伸了伸,很快缩回来,“你昨天去哪了”

  程朝在吃面的时候,早已想出对策,擦干净嘴,道“也没干什么,就是离开白姑娘家后,突然想起墨宝斋出了一款新毛笔,想买来送给你,买完后天色已经不早了,就暂且歇在客栈里。”

  果不其然,程时紧皱的眉毛舒展开了。

  程朝小时候刚来烨王府时,对程时的性子略有了解,虽然程时对他管教严苛,但比烨王宽容多了。程朝趁热打铁,舍下恶毒反派的面子,软糯糯地道“哥,我知道错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嗯,”程时点点头,“毛笔呢”

  程朝“路上丢了。”

  他在心里发出土拔鼠一样的尖叫,再次被自己的蠢气死,连旁边侍奉的丫鬟,听到这个解释也忍不住笑出来。

  程朝舍不得对女孩子发火,恼羞成怒地踢了脚旁边的小厮“还不快去墨宝阁再买一根毛笔来”

  小厮莫名其妙挨了他一脚,连滚带爬赶去墨宝阁买笔,程时轻轻叹了口气,并未像从前那样对程朝做出惩罚,低声道“下次不要这样了。”

  程朝一时没听懂他话中的意思,直白地问出心底的疑惑,“不要什么”

  刚问完他才反应过来,并在心里默默抽了自己一巴掌,程时指的是,下次不要彻夜不归。

  谁知程时却温和了嗓音,道“下次不要再撒谎了,我不会怪你的。”

  程朝暗地里冷笑一声。

  呵,小丫头片子还有两副面孔,即使嘴上这么说,程朝做坏事后,他还是照旧家法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