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大瞬移时代 > 第二百六十六章 她是我的女人
  宓语喃喃自语,她以为这一切只是个梦,是她的幻觉。

  但是,她又情不自禁地盯着陈思,期待着,期待他给她一个完美的解释。

  “杰克毛是我,法克奥夫是我,陈天云还是我!”

  陈思飞快说道。

  宓语闻言,如遭雷击,秋水般的眸子中,雾气氤氲。

  无数回忆涌上心头。

  杰克毛这个名字,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和陈思才知道它的含义。

  法克奥夫,是在陈思的一周年忌日,她去临州市悼念他,被威廉等人骚扰之时,对她出手相助的一个外国青年。当时,她一度觉得法克奥夫的身上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但对方却匆匆离开。

  陈天云,是试名石碑第一,一个横空出世之人,在龙虎会上声名大噪。

  陈天云与法克奥夫,从来没有同时出现过,谁又能想到,这两个人实际上是一个人呢?

  “为什么?”

  宓语不禁问道,她有太多的疑惑解不开。

  一年前,陈思是怎么在S级凶兽魔球毁天灭地的攻击中活下来的?

  他既然活了下来,为什么要隐姓埋名,哪怕与她面对面,也迟迟不和她相认?

  不过,陈思暂时没办法向宓语解释清楚。

  因为,他们被盯上了。

  两人周围的树林中,不断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随着树叶晃动,一个个矫健的身影不断闪现。

  那是一群狼,足有十几匹,每一匹狼体长都在两米以上,身躯如黄金浇筑一般,爪牙更是闪烁着锋利的寒光。

  B级凶兽,金刚狼,相当于人类固态级武者。

  这种狼,是B级凶兽之中,身体最为强悍的存在,能够从容地在火神炮的金属子弹流中漫步,速度极快,牙齿能够咬断金铁。

  宓语俏脸苍白。

  若是在平时,不要说陈思,就算是她,都能将这些狼群全部击杀。但现在,两人体内原能尽失,在狼群面前,变成了待宰的羔羊。

  陈思抱着她,逃到了一处山坡上,被狼群彻底包围了。

  她没有说话,而是用一种温柔的目光看着陈思的刀削斧砍般坚毅的侧脸。

  没想到,时隔一年,奇迹般地和他再次相遇,却连话都没说上几句,便身陷险境,将要葬身狼腹。

  不过,她并不害怕,反而是抱紧了他。

  也许这是上天的安排,让她能够和他死在一起,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别怕。”

  陈思安慰她,即使到了这个地步,他仍然镇定自若。

  因为,他并没有丧失全部的战斗力。

  的确,他不能再使用原能了,但别忘了,他的身体经过了白色果实的改造,成为了光子形态。

  在光子形态下,他仅凭肉身力量,便相当于等离子态巅峰强者!

  “幸好在进入天坑世界之后,吞食了神秘果实,不然的话,我今天和宓语,必死无疑……”

  陈思心中暗暗感慨。

  其实,当陈思逃入迷雾森林,发现体内原能流失的时候,心中不惊反喜。因为他知道,黑暗议会九大议员的力量,也必然被削弱到最低。

  他故意不暴露光子形态,就是想诱敌深入,然后再突然暴起,将他们全部击杀。

  但是,黑暗议会在被凶兽袭击,损失了一名议员之后,奥古斯特终究还是心生惧怕,带领众人撤了回去。

  奥古斯特不会想到,他的这个决定,救了黑暗议会众人的命。

  至于眼前的这群狼,陈思根本不放在心上。

  “嗷!”

  一匹狼低吼,如离弦之箭一般,朝两人扑咬过来。

  陈思半眯起眼睛,衣袖下的手臂,逐渐变得透明,散发出圣光。

  咻!

  突然间,一道呼啸之声破空传来,紧接着便是狼的哀嚎,在陈思讶异的目光中,那匹狼被一支锋利的长矛贯穿,飞出去几十米远,死得不能再死了。

  “什么?”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宓语震惊了,她愈发抱紧了陈思的手臂。

  咚!咚!咚!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如同大鼓敲击,从迷雾中传来。

  在陈思二人的目光中,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森林中缓缓走出。

  那是一个身高两米,铁塔一般的壮汉,虎背熊腰、脖子像树干一样粗,肌肉如花岗岩,古铜色的皮肤下蟒筋虬结,像一条条小蛇般遍布赤裸的上身。

  他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兽皮短裤,气息狂野,气势强悍。

  “这是……迷雾森林中的原住民?”

  陈思惊讶,对方的样貌和打扮,给他一种原始人的感觉。

  “嗬嗬!”

  这个人的出现,让狼群感到了巨大的威胁,它们齐齐转身,包围了他,伏着身子,喉咙中发出低低的咆哮。

  “嘿。”

  壮汉低喝一声,如闷雷炸响,身形一闪便从原地消失,再次出现之时,已经冲到了狼群之中。

  “好快的速度!”

  宓语瞳孔猛缩,此人的速度,和她施展“瞬杀”奥义的时候不相上下,但是,这里可是迷雾森林啊,在这里是不能使用原能的,难道对方仅凭肉身力量就达到了音速?

  “吼!”

  壮汉发出一声兴奋的大吼,两只大手抓住一匹金刚狼的首尾,猛地一扯,“撕拉”一声,居然硬生生将那匹狼分尸!

  一时间,鲜血四溅、残肢乱飞。

  B级凶兽,被人徒手分尸!

  此人不但是速度,力量也达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

  壮汉在狼群中纵横,如一辆坦克一般,碾压到底,偶尔有狼扑到他的身上狠咬一口,能轻易咬断金铁的牙齿,只留下了一个浅浅的牙印,仿佛他的身体是用超级合金打造的一般。

  不到三分钟,狼群便被这个壮汉击溃了,大部分狼被分尸、血流满地,只有少数几匹,夹着尾巴灰溜溜逃跑了。

  做完了这一切,壮汉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般,连汗都没有出。

  然后,他铜铃般的双眼瞪向陈思二人。

  “你们,外来者?”

  他俯视着两人,用不太流利的华夏语问道。

  “是的。”

  陈思不动声色地回答,他没有感谢此人的帮助,是因为,他感觉到来者不善。

  “你,跟我走。”

  果然,壮汉用手指了一下宓语,舔了一下嘴唇,毫不掩饰自己饥渴的目光。

  宓语闻言,脸色苍白。

  才出狼群,又入虎口!

  她本以为自己和陈思得救了,没想到,遇到了一个比狼群更可怕的敌人。

  死在狼群的口中,只会痛苦一时,但是被这个人抓走,不知道要受到何等的折磨。

  “抱歉,她不能跟你走。”

  陈思将宓语护在身后,冷声道。

  “因为,她是我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