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风华鉴 > 第二十六章 兄弟
  秋千上,楚离洛十分满意点头,视线落向自木芙蓉里探出头来的小血蛇。

  其实她并不是喜欢木芙蓉才会种了满院,只是因为木芙蓉枝叶浓荫,适合她的小蛇们在里盘息。

  毫不夸张的说,此时此刻藏于眼前这片木芙蓉的各色花蛇足有百条。

  而那些花蛇,也不过是眼前这条小血蛇的腹中餐。

  “主子,其实您不必送那么好的蛇胆酒给德妃,她又不会喝。”花扶未入宫前便跟着楚离洛,而楚离洛之所以选中她的原因除了心思缜密,办事干净利落。

  还因为,花扶是养蛇世家的庶女。

  “酒是好酒,她不认得没关系,玉芙宫别失礼数。”楚离洛点足,秋千停下来,“知不知道德妃都请了谁?”

  “多半是之前她呈递给皇上那份名单里的世家小姐,还有就是宫中有权有势的妃嫔,单子里还有宸贵妃,嫔以下便看谁有心了。”

  花扶停顿片刻,“主子,往年咱们都是送酒,这次……”

  “这次去凑凑热闹。”楚离洛双手握住秋千,复又起荡。

  她喜欢荡秋千,忽高忽低便如这身在皇宫里的女子,人在高处时风光无限,人在低谷时暗淡荒然。

  楚离洛习惯于将秋千荡在不高不低的位置,坐在半山看风景,比危巅谦,比低脚阔。

  和而不同,总好过同而不和。

  玉芙宫的主子,到底不是一般人……

  城北,無逸斋。

  斋内各室午正放课,未正入堂,中间一个时辰的时间可自行调配。

  此时無逸斋靠近东井亭旁边的假山,一叼着根毛毛草的少年正仰身躺在假山坡缓的地方晒太阳,双手叩于脑后,视线望向天空。

  白云苍狗,青葱少年。

  画面极美。

  温少行单手提着长袍,一瘸一拐走过来。

  “不孝,也不知道过来扶我一把。”

  眼见温少行拖着残躯爬到自己身边趴下来,少年呶呶嘴,“北阎王又打你了?”

  “平白把我叫过去踢一顿,连个解释都没有!”温少行瞧了眼旁边少年,“你怎么回事?”

  眼前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御南侯府二房温谨儒跟李氏的亲生子,温君庭。

  “秦应寒那和尚又在本少爷耳朵旁边念经,本少爷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在他喝的枸杞水里加了一把巴豆粉,然后就被他罚到这里面壁思过了。”

  且说温君庭的长相算是避开李氏跟温谨儒所有缺点,剑眉凤目,鼻正唇薄。

  单独论长相,如果温少行是只暖萌犬,温君庭就是高冷猫。

  当然,温君庭也不是对谁都高冷,“我倒是情愿秦和尚打我一顿,净天在我耳朵旁边像苍蝇一样嗡嗡嗡,我都快被他念叨死了。”

  温少行屁股被踹了好几脚,疼的翻不了身,“你要是被郁玺良踹过,应该不会这样信誓旦旦。”

  無逸斋四大阎王之一的秦应寒最擅长与学生讲道理,同样一个道理他翻着花儿的能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论点,给你讲上三天三夜不重样。

  南北阎王,一文一武。

  “说正事,咱们的钱你藏哪儿了?”温少行所说的钱,是他与温君庭将入無逸斋以来御南侯府里给的零花钱,每个月五百两。

  自三年前开始,温少行便与温君庭商量把这笔钱存起来,待他们从無逸斋拿到业旗,二人要离开皇城闯荡。

  有句话说的好,大丈夫志在四方。

  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两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想的就是要到皇城以外,闯出属于自己的天地。

  可是很久很久以后,不管是温少行还是温君庭终于明白,少年时的雄心壮志,总有一日,会被这个残酷的世界摧毁的连渣子都不剩。

  他们也终究会被现实的世道磨平棱角,随波逐流。

  “放心,那笔钱我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谁也找不着。”温君庭扭头看向温少行,无比认真道。

  温少行丝毫没有犹豫,“先给我拿一千两。”

  “我说的话你听不明白吗?谁也找不着,我怎么能找着!”温君庭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看向自家兄长,思维逻辑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温少行眼睛瞬间瞠大,“我拿钱有急用!”

  “找不着呢!”温君庭一脸无辜看向只比他大半个月的兄长,“虽然没有钱,但我有办法!”

  温少行眼睛重新恢复到正常大小,“啥办法?”

  “你先去找长姐借点儿,以后咱们有钱了,加倍还她!”

  温君庭音落时,温少行一个大嘴巴乎过去。

  奈何温君庭没受伤,闪个身就给躲过了,“反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我前几日才诓完阿姐,再管她借钱去金禧楼吃……”

  温君庭不说话,就那么静静看着自家兄长。

  温少行视线飘移,身体也开始慢慢往下滑,一下一下。

  待其起身站定,单手捂着臀,一张脸微微下沉,“武室课业你是没办法再厉害了,文室课业你是没办法再不厉害了,想想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金禧楼。”温君庭叼着毛毛草,一脸戏谑看向自家兄长,笑的好欠揍。

  温少行狠狠吸气,转身一瘸一拐往回走,“孺子不可教!”

  瞧着自家兄长离开的背影,温君庭那副高冷的容貌里渐渐显露出信仰跟崇拜。

  从小到大,兄长文武皆出类拔萃,入無逸斋后文考从来都是第一,武考……

  武考第二。

  因为第一是他。

  说起问题所在,也很简单,就三个字。

  不爱学……

  夜里,御南侯府墨园。

  温宛呆呆坐在内室玉桌前发呆,丹顶鹤的灯罩里,烛火明亮却不刺眼。

  自晚膳结束后,她便是这个表情。

  紫玉端着参粥进来时,看到自家姑娘仍盯着桌上那双军靴发呆,不由的走过去,“大姑娘,这双军靴有什么奇怪地方吗?”

  温宛摇头,“军靴不奇怪,奇怪的是送军靴的人。”

  “魏王?”

  紫玉将参粥搁在温宛面前,“魏王怎么了?”

  “他让我把鞋子换下来我能想通,他顺手把我那双绣鞋撇出去老远是几个意思?”

  亲们,求留言鼓励~~风华鉴好冷清~~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