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带着仓库回古代 > 第十六章 李咎的新衣服
  两个勤快的农夫将柴火、木炭搬进了李家的仓库,码放整齐,再盖上一层李咎提供的隔水油布,总共不过花了一刻钟。

  李咎看着很满意,将钱如数付了,又道:“如今天寒得紧,也不知这些柴、炭能用多久,两位老哥如果方便,隔十天半个月的上门送一点儿来?我不仅原价收了,再额外贴你们一笔路费。”

  两个农夫忙不迭答应下来,现在城里人谁没有自己采买或者砍柴的地方?能有个稳定的买家实在不容易,别说十天半个月的送一趟,就算白跑也愿意。

  说定了这里,李咎将米、面、香料、杂粮、蔬菜等收拾齐整,叫来幺娘给她演示了一番怎么做菜。

  “我暂时还不会穷困潦倒,所以咱们家做菜要舍得放油放肉,别只擦锅底,更别舍不得肉。”李咎哗啦一勺油下去,致死量的宽油润锅,倒出再爆香香料。

  霎时间蒜、姜、辣子的香气就被热油激发出来,幺娘连打三个喷嚏,却又觉得这味道好闻得不得了。

  李咎再将切好的肉倒进去爆炒,依次加细盐酱油料酒等,待火候差不多了就起锅来倒在旁边,然后将锅擦干净用热水洗了洗,再下猪油爆炒从仓库偷渡出来的白菜。

  只有两个人吃饭,李咎就只简单做了一荤一素,再煎两个鸡蛋,配一碟咸菜。

  因为担心幺娘不能吃辣,李咎的酱爆肉做了两份,一份只有一点儿去籽辣椒皮,先起锅装着,剩下的部分则加了正常量的辣椒。

  幺娘捧着自己的小碗,小心翼翼地像数数一样将自己的那份肉丝一根一根挑起来,郑重其事地填进嘴里,然后美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太好吃了!

  比上次在里长家的猪蹄、鹅肉都好吃!幺娘的虽然努力珍惜这碗肉丝,可是伸筷子的动作却越来越快,直到撑着了,还有些舍不得碗里的那点肉汤。

  然而看着那点肉汤,幺娘又哭了起来,这可让李咎慌了神,忙放下碗筷给她找手帕擦拭,又疑是自己把辣子放多了刺激的幺娘掉眼泪。

  幺娘抽抽搭搭地说:“老爷您对我实在太好了,我好怕以后老爷不要我。”

  原来是为了这个,真是没有安全感的小孩子。

  李咎道:“是啊,如果你只想在我这里看我的脸色吃肉呢,那确实会很怕。你也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不要你啊、会不会有别的家人啊、会不会突然没钱了啊……所以,你得学会自己挣钱,这样就算老爷我以后不要你了,你自己也能吃得上肉,穿得起大棉袄子。”

  幺娘说:“我学。可是,我该学什么呀?”

  李咎道:“先学认字,做人首先要懂道理,其次要有知识。就从认字开始,以后每天我教你十个字,你如果都学会写了呢,我就额外给你加一餐肉吃。”

  如果是头一次见面时李咎这么说,只怕幺娘要怀疑李咎脑壳坏掉了:她是个姑娘又是个丫头,她要认字做什么呢?可是现在的李咎,他对幺娘那么好,又很尊重,幺娘从没体会过当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应该说这时候的绝大多数人都没体会过什么是真正的“人”,这种感觉很奇妙又很美好。

  李咎对幺娘来说是天是地是信仰,他说什么幺娘都会信,他让幺娘一天记住十个字,幺娘就一定不会让他失望。

  幺娘重重地点头,说:“嗯,我跟着老爷学认字!”

  第一天,李咎教幺娘的十个字就是《增广贤文》的前十六个字,李咎教了十五个字,只让幺娘能默写前十个。

  李咎是先将《增广贤文》全文抄出来,给幺娘说了大意,等幺娘把意思理解透了,才让她一边背诵,一边对着字一个一个看。

  幺娘没有文化基础,一上来就上什么《千字文》《三字经》的,可能还不如《增广贤文》的大白话来的亲切,等学会了增广贤文,有了些基础,再上别的名篇,就不会觉得吃力了。

  幺娘在学习上天赋很一般,不过她有个好处,李咎说什么她听什么,要做的事情说到就做到,不打任何折扣。两天过去,幺娘就把《增广贤文》全篇背了下来,并且能将简单的字歪歪扭扭地写在纸上。

  一边学认字,一边她还做了几床被子,又给李咎和自己各做了几身新衣。

  新衣服一上身,就有了过年的感觉了。

  幺娘长出来一头乌黑俏丽的短发,短短的寸许长的头发也被她认真梳起来两个小揪揪,夹一对可爱的小蝴蝶发卡作为装饰,蝴蝶的弹簧翅膀一闪一闪,十分好看。她用桃红色的缎子做了上袄,松花色的棉布做的下裙,再穿一件淡柳黄的比甲,粉嫩可爱的小姑娘身上已经完全找不到那个瘦小畏缩的黄毛丫头的影子。

  为了方便出门,幺娘还给自己做了一件男式的长衫,是用的剩下的零头布拼起来的“水田衣”的样子。水田衣、百衲衣在江南很是流行,幺娘这一身出门也极常见。

  而幺娘给李咎做的是藕荷色的道袍,里头絮了棉花,放量很大。李咎还能穿两件毛衣毛裤啥的,穿上再系一根杏黄色的腰带,就把李咎人高马大又精壮的体格优势完全凸显了出来。

  李咎对于这个偏鲜嫩的颜色是拒绝的,但是看着幺娘期待的眼神,还是妥协了,穿上了这条他穿越前穿越后都从没放到考虑范围里的袍子。

  还好还好,满大街的青年男子,穿的都比李咎鲜艳得多,李咎这藕荷色,都算暗沉的。街上的人若是穷家子弟,大多都穿着白色或者蓝色的衣服,若是稍微富庶些的,便爱穿粉的、紫的,乃至朱砂红的橙红的嫩绿的,甚至还有几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穿着一袭鲜红宝蓝明亮绿的“色丁”招摇过市……很是令人眼瞎。

  李咎还看见有人穿着他卖的色丁制作的氅衣在外炫耀,可算是知道染织陈把布卖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