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八零年代:大佬四岁半 > 第七十二章 没事管好你媳妇
  这时候的秦建华才知道,自己惹上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恶心玩意。

  他气的握紧了拳头,一拳头砰的砸在了辛刚身边的桌面上。

  秦建华的身子本来就是强壮高大的那种,这怒气冲冲的一拳砸下来,原本安稳的桌面顿时颤了两下。

  坐在桌子旁边的辛刚,本来就有点心虚,这会儿见秦建华生气了,还用一种近乎吃人般的眼神盯着自己,当时就慌得不敢去看秦建华的眼睛。

  秦建华的身子前倾,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道:“辛刚,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你我邻里邻居住着,说不准以后还会发生什么事。别忘了,你现在已经没了一只脚,以后还有孩子老婆要养,我要是真做点什么,你也无能为力。做人做事不要太缺德,把我逼急了,我可保不准能对你家做些什么。”

  说这番话的时候,秦建华浑身冒着戾气,额头上的青筋暴突。

  这时候的辛刚才忽然想起,年轻时候的秦建华也是个混世魔王。

  小时候的秦建华特别喜欢挑水,经常趁大人们不注意,拿着扁担和水桶去水井边。大人们说道教育,打了他好几回,也依旧不听,主意大着呢。

  挑不动一担水,就挑半担,一样不会阻挡他对挑水的热情。

  除了挑水之外,秦建华打架斗殴也是一把好手,村里村外的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号,而且他下手的时候,几乎是把人往死里打,所以孩子们都怕他。

  只是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原本特别不听话的秦建华,忽然有一天就像是开窍了似的,一下子就变得乖巧了,不再和大人们顶嘴,也不再执意去水井边挑水,还知道了好好学习。

  唯一可惜的是,他小的时候成日想着到处玩,根本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等到知道学习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学习底子薄,跟不上进度,慢慢也就不念了。

  再之后,秦建华结婚生子,活成了和大家一样的本分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刚刚秦建华对着辛刚的一番恐吓,还有那颇为有力的一记拳头,辛刚似乎都要忘记了,眼前的汉子也有过有血性的一天。

  辛刚给吓住了。

  他现在是光脚没错,可他还有羁绊,有孩子,才不敢冒险。

  秦建华离开的时候,冷冷的给他放话:“没事的时候管好你媳妇,告诉她,要是不怕死就尽管来挑战我的底线。还有,我家的鸡苗一共损失了十八只,一只五毛钱,最迟明天,我等着你把钱送过来。”说完之后,秦建华大步离开。

  这个脏污邋遢,充满恶臭的房间,他是一步都不想再踏进来了。

  用不到第二天,其实没过几分钟,辛刚就拄着拐棍,进了秦家的大门,他拿过来的还有九块钱。

  把钱塞进秦建华手里之后,他一句话没说,拄着拐棍,带着儿子辛宝宝一拐一拐的走出了秦家大门。

  王秀娥在看到辛刚过来的时候,就故意带着糖糖躲回屋里,见辛刚一句话不说,只是把毛票塞进秦建华手里就一拐一拐的走了,便好奇的出来问了句:“真是稀奇,没想到他还能赔咱家鸡苗钱。”

  秦建华倒是没说什么,只是把钱塞进王秀娥手里,淡淡的说了句:“不管他,过好咱自己的日子就成了。”

  有关隔壁的事情,秦建华是一个字都不想多说。

  没啥。就是遇到了糟心的人,跟着心情都不好了。

  不过好在村里也不是人人都和辛刚一个德行。

  这不,秦玉田扭脸就带着酒、点心、花生米过来了,说是自家养蚯蚓赚了钱,还说这些都是县里领导过来视察的时候,给自家送的礼品,他们家人口少吃不完,就给秦奶奶送过来尝尝鲜。

  看到自己的好哥们,秦建华一直板着的脸色才稍稍好看了些,指着秦玉田手里的酒瓶子说:“你给我妈也送这玩意?”

  秦玉田笑了:“这个当然是给咱哥俩准备的,来,喝一盅。”

  说话的时候,秦玉田还弯起手指,做了个喝酒的动作。

  秦建华哈哈笑着,要把他迎进屋。

  在进屋之前,秦玉田特地去看了圈在秦家后院的小小养鸡场。

  里面的鸡苗大都是白色的,其中几只还夹杂着黄色的小鸡,更加突兀的,是鸡群里那两只走路摇摇晃晃的大鸟。

  明明看起来就是一只面相凶猛的,还没长大的大鸟,偏偏和一群小鸡仔在那抢雏鸡饲料吃,看着也真是搞笑。

  “这玩意是啥啊?你还喜欢养个鸟?”秦玉田一脸无奈的指着猴菇和秋葵。

  似有所感,猴菇和秋葵听到他说的话,也不吃鸡饲料了,全都扭头盯着他看。金色的瞳孔里,有着黑色的瞳仁,盯着人的时候,看的人后脊背发凉,似乎对秦玉田刚刚说的话颇为不满一般。

  吓得秦玉田身子抖了一下,下意识的往秦建华的身边靠了靠。

  秦建华笑着解释说:“这是孩子们上山的时候掏出来的鸟蛋,秀娥孵了三天才孵化出来,一直在家里养着,和孩子们的关系也挺好。我觉得这是金雕,玉田哥你看呢。”

  秦玉田仔仔细细的瞅了瞅那两只凶凶的大鸟,见他们身上有着黑棕色的羽毛,脖子那还有一圈圈金色的羽毛,尾巴那里有一点点的白毛,看起来确实像金雕。

  他跟着点点头,继而拍着秦建华的肩膀,哈哈笑着说道:“你小子行啊,不声不响竟然都开始玩鹰了,我可是听说,以前有钱人才玩这玩意。”

  秦建华嘿嘿笑了:“我这也是运气,何况这两个小家伙是孩子们带回来的,和我也没太大的关系。倒是玉田哥,我听说你家的母狗快下崽了,我想抓两只回来养着。”

  自从养了小鸡,秦建华就一直在盘算着养狗的事情。

  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东西祸害鸡苗。

  秦玉田一听这个,立马拍着胸脯保证:“这算什么事,我还担心我家的狗生了崽子没地处理呢,到时候你直接来我家,挑两个顺眼的带走就行了。”

  回屋的时候,两个男人在一块聊天喝酒吃花生米,秦建华给糖糖抓了一把花生米,帮她装进衣兜里,让她自己吃,还细心的嘱咐说要小心点,吃的时候不能笑不能跑,别噎着。

  瞧瞧,原来的糙汉子,小时候的混世魔王秦建华,现在竟是变成了女儿奴,细心的一塌糊涂,旁边的秦玉田都要看呆了,捏着酒杯的时候都忘了喝,啧啧说道:“我自己也有女儿,也见过慧雯小的时候,怎么也没你这么细心呢?”

  秦建华笑了:“可能你是先有了女儿的缘故,你试试先有两个混账小子,一天到晚看见他们就来气,有了他们作对比,女儿的好才能更好的显现出来。”

  两人正说话的时候,听到门口有动静,是秦建华嘴里的“混账小子”放学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