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八零年代:大佬四岁半 > 第二百一十五章终于走了!
  赵国胜终于走了!

  赵国胜终于带着赵南走了!

  赵国胜终于带着小公鸡和赵南走了!

  见那对父女二人,拎着小公鸡大步走远,秦家老少都松了一口气。

  事实上,秦喜凤自己也惊呆了,活了一大把岁数,还没见过这么不客气的,也没见过饭量这么大的。

  等秦建华回来之后,孩子们又把今天的事情,添油加醋的好好复述了一遍。

  秦建华也惊呆了,尤其是在看到自家锅里的红薯基本所剩无几时,沉吟许久,才蹦出一句:“早知道这样,就不找他要高粱杆了。”

  都是一个村的,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村民之间互相帮助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像是要一点高粱杆用来绑豆苗秸秆,也不是多大的事,一般人家随手就给了,哪里需要用小公鸡换,何况还吃了他们家这么多红薯。

  不是舍不得小公鸡,也不是舍不得红薯,只是这事感觉像被要挟,让人心里不舒服。

  王秀娥也说:“以后尽量不要和他来往了,这种人不好相处。”

  一点点便宜也想占,难怪当初能说出,一套工具加打家具的工钱,换走一个媳妇,赚了。

  自家同床共枕的媳妇,是孩子们的亲生母亲,和工具工钱能相提并论吗?

  何况那些工具和打家具的工钱也不值钱啊!

  村子就那么大,任何小事都瞒不住,再加上秦国有意宣传,用不了多久,整个村子都知道了赵国胜因为一些高粱杆,

  去秦家要小公鸡,吃掉人家大半锅红薯的事情。

  就连赵东,上学的时候,都有孩子们会凑过来问一句:“赵东,你吃到鸡了吗?你爸真的一个人一顿能吃掉大半锅红薯?”

  赵东想起中午家里两只肥美的公鸡汤,虽说鸡肉炖的有点柴,他和妹妹基本没吃多少,可鸡汤也格外的香,这会儿想起来还忍不住要流口水呢。

  当着同学们的面,他又不好意思承认,只能红着脸,梗着脖子大声说:“才没有,你爸才一顿吃大半锅红薯呢!”

  再有孩子追问的时候,暴脾气的赵东就和对方扭打起来。

  结果自然是被老师批评,然后再请家长。

  赵国胜年轻的时候上过高中。

  那个年代的高中已经算高学历了。

  用赵国胜自己的话说,他的同学里,个个都是有本事的,不是有钱人就是当官的,偏偏就出了他一个泥腿子。

  不过他也并不会感到自卑,时不时地,还会和同学们来一场聚会啥的。

  他们那一届同学处的都不错,见赵国胜过得不太如意,也有不少人顺手想帮他一把,也因为这层关系,赵国胜的小日子一直过得不错。

  现在被老师叫去学校挨训,赵国胜脸上嘿嘿笑着,和老师这么说:“老师,你看我,在我们这一辈学历是最高的,我上学的时候,成绩也是数一数二的。可现在怎么样?我的那些同学哪个都比我混得好。所以说啊,学习好不好不是唯一

  的出路,像是父母家庭,还有命运啥的,都很重要,您说我说的对不对?”

  他说的是现实问题,可这样的话不能和孩子说。

  本来小孩子就没什么耐性,要是记住了这样的话,以后还不得彻底放飞?

  老师一脸尴尬,只能附和说:“是这个道理没错,可孩子现在是学习阶段。学生最要紧的还是好好学习,如果好好学习,以后说不定还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如果不好好学习,可是把最后一点点机会都扼杀了。何况,今天咱们谈论的也不是赵东的学习问题,是赵东在学校和同学打架,把人家的鼻子都打破了。”

  “哈哈,男孩子嘛,打打闹闹很正常!”赵国胜一脸无所谓的说道,“老师不用担心,你要是怕那家家长找麻烦,我去拎着罐头给人道歉!”

  话说到这里,基本已经谈不下去了,根本没法谈嘛。

  事实就是,当天晚上,赵国胜还真拎了两瓶黄桃罐头,带着儿子赵东去给人赔礼道歉。

  不过后来听说那家人挺不满意的,也没给赵国胜父子俩好脸色,就把他们撵出去了。

  现在农忙了,晚上来秦家看电视的人越来越少。

  毕竟大家白天的时候,在地里干了一天,不到晚上就已经累得骨头快散架了,哪里还有时间去看电视。

  更加重要的是,现在天气冷了,再搬着凳子在院子里看电视不现实,毕竟太冷了。

  像是云溪镇附近的气候,到了十月中

  旬,基本就快下雪了。白天太阳出来的时候还好,到了夜晚,天气能冻得人打哆嗦。

  秦家人自己也忙啊,索性拿出王秀娥自己用红色灯芯绒布料缝出来的电视机套,把电视机彻底罩起来,想想,已经有段时间没开过电视了。

  遇上天阴下雨的时候,不能去地里干活,秦家就凑在一起说笑打扑克,顺便在炉灶里烤土豆吃。

  新挖出来的土豆,捡个头小一点的,用树枝插起来,慢慢在火苗周围转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土豆的表皮会最先烤到焦黄,香味也会很快散发出来。

  等土豆烤到绵软,用筷子一戳,就能轻易戳个洞的时候,土豆就烤好了。

  彻底烤好的土豆表面是焦黑色,不过没关系,剥掉皮就好了。

  趁热咬上一口,真的是扑鼻香。

  除了土豆之外,还有烤玉米,烤红薯的。

  不过秦喜凤最喜欢的,还是炒瓜子。

  和水煮的盐水瓜子比起来,秦喜凤坚持认为,炒出来的葵花籽更香。

  八零年代的种子发芽率不算高,经常会出现老长一行缺苗的尴尬局面。

  补种一次不成,再补种第二次的时候,时令已经赶不上了。

  毕竟周围的玉米苗已经长到老高了,就算新玉米苗长出来,也会被遮阴,继而影响生长。

  倒不如在第一次补种失败的时候,就在缺苗的地方补种好葵花种子。

  葵花别看种的晚,可它长得快啊!

  长大了之后还个头笔直高挺,基本不影

  响玉米的生长。

  秋收的时候,一边收玉米,累了还能掰一头葵花盘嗑瓜子,新掰下来的葵花盘,有股特别的香气,吃起来鲜美无比。

  唯一让人郁闷的,可能就是新鲜的瓜子盘会出油,稍不留神就能弄得手指油腻腻。

  擦又擦不干净,黏糊糊的又碍事,只好就地捡玉米叶子擦手。

  已经枯黄的玉米叶子虽然表面发涩,可用它擦手是再好用不过,就和天然砂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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