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谪仙 > 狩猎(我这个人最喜欢勉强别人。...)
  第二日清早, 天光朦胧,晨昏未晓,西北处的空地上已经传来响动声。众世家子弟次第到来, 他们彼此熟识, 见了面后要么问候长辈, 要么展示各自的马鞍弓箭,一时其乐融融。

  寒暄中,有人眼睛尖,看到不远处走来一行人:“裴郎来了。”

  裴纪安骑着马, 青衣萧萧,面容如玉, 带着众多侍从缓缓朝集合地走来。众人看到裴纪安, 纷纷上前说话:“裴郎, 你可终于来了。还没有恭喜你喜结良缘,与广宁公主修成正果。你可真行, 不声不响, 便把我朝最美丽的公主摘走了。”

  裴纪安微微笑着, 一一道谢:“多谢诸位好意。等回东都后,我亲自设酒,宴请各位。到时请诸位务必赏脸。”

  郎君们纷纷应下,他们都出身尊贵, 有财有貌, 对玩乐很有一套。才几句话的功夫, 他们就讨论起该去哪儿喝酒,北里出名的几座酒楼, 在他们嘴里如同家常便饭一般。裴纪安听到,微微皱眉, 却也没说什么。

  众人谈话间,远处传来马蹄声。他们回头,相互提醒道:“太子和赵王来了。”

  紫桂宫的方向,两个年轻男子一马当先,带着浩浩荡荡的侍从朝他们走来,正是太子李善和赵王李怀。他们身后跟着许多衣着鲜艳的女子,更甚者,还跟着一些不伦不类的“男人”。

  此时尚武,官员还没有文官、武官之分,或许说,官场默认一个男子应当文武皆通。即便是三省六部一众宰辅,早年也都有从军经历,如果只会文书,不会弓马,聚会的时候会被同僚耻笑的。

  男子如此,女子也纷纷效仿,贵族女子会骑马射箭的不在少数,更有胆子大的,公然女扮男装出行。朝廷下旨斥责过好几次,然而没什么用处,王妃公主们依然以将侍女假扮成男人为潮流,上行下效,下面人自然禁不住。

  李朝歌和李常乐也在队伍中。李朝歌已经回归家庭,宫里出去狩猎,她自然要跟着兄弟姐妹一起行动,不然显得她很不合群。但其实,她并不想和这些人一起走。

  李常乐好新奇,今日穿了一身男装,装模作样地混在男人中。听说李常乐这身衣服还是和李怀拿的,李怀是皇子,自然有许多没穿过的衣服,后来身形长开,就没法穿了。李常乐昨天磨了很久,终于从李怀那里要来了衣服,晚上的时候侍女还问李朝歌要不要也换男装,被李朝歌拒绝了。

  说句不好听的,女子和男子骨骼不同,女子天生曲线柔和,穿着男子衣服撑不起肩膀和胸膛,毫无阳刚气概不说,反而像太监。

  李朝歌才不干这种事,她大大方方穿女子胡服。胡服本是北朝游牧民族的服饰,多年来不断融合汉文化,如今已经成了大唐独特的风景线。李朝歌的胡服以白色为底色,上面绣着青红交接的翟鸟,腰上用红色的革带束紧,凸出她优美的脖颈,纤长的四肢,流畅的腰线,以及骑在马上尤显修长的腿。

  她今日扎了高高的马尾,除了固定用的发簪外,浑身上下再没有多余的首饰。不似昨日妆容盛大,可是这身打扮,越发显得她英气勃勃,艳丽飒爽。尤其她的不远处是穿着男装,看起来莫名松垮的李常乐,李朝歌的马比李常乐的高,可是腿却比李常乐的长,对比起来尤其明显。

  李朝歌单手握着缰绳,脊背笔直,目视前方,长腿稳稳当当踩在马镫上,而旁边李常乐却埋在宽大的衣服里,像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没精没神。如果单看还能说一句玉雪可爱,然而旁边的李朝歌腰细腿长,曲线玲珑,两个人放在一起看,显得李常乐弓腰驼背脖子短,比例尤其虐。

  在美艳面前,可爱一文不值。

  众人看到皇室来了,都停下说话,静静恭候皇子及公主们到来。裴纪安一眼就看到了李朝歌,不止是他,在场所有郎君无论认不认识李朝歌,此刻都忍不住往她的方向看。美人如玉,气势如虹,她的脸庞映照在晨光中,像是打了层柔光一般,看着养眼极了。

  裴纪安也忍不住看了几眼。这个女人别的不提,身材长相着实得天独厚,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李善等人走近后,裴纪安才突然惊觉,李常乐也在,而且就跟在李朝歌旁边。

  他刚才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裴纪安尴尬,连忙上前请安:“参见太子,参见赵王,参见安定公主、广宁公主。”

  李善慢慢勒住马,和裴纪安寒暄,其他世家子弟也纷纷上前行礼。李朝歌懒得听他们客套,她眼睛转了一圈,问:“顾明恪呢?”

  正在寒暄的世家子弟们话音一停,相互对视,都看好戏般看向裴纪安。昨天宫里猛料频出,先是走丢的安定公主找回来了,紧接着裴纪安和广宁公主赐婚,再然后,安定公主竟然看上了裴纪安的表兄!

  消息一个比一个劲爆,现在,紫桂宫已经没人不知道裴家被天恩相中,说不定,要尚两位公主了。

  裴纪安暗暗叹息,李朝歌真是闲不住,随时随地都要惹出些动静来,一刻都不肯安生。裴纪安说:“表兄也来了,但是表兄身体不好,性情喜静,便去清净处养神去了。”

  李朝歌扬首看了看,立刻驭马朝外走去:“你们不用管我,一会直接出发。我陪着他慢慢走。”

  说完,她头都没回,就驾马冲到外面了。

  李朝歌走后,剩下的儿郎们面面相觑,眼神中似调笑似看热闹。这种事怎么说呢,两人同是公主,李常乐在宫廷里接受最好的教育长大,成年后嫁给世代公卿的裴家长子裴纪安,而李朝歌本就差一截,最后却看上了寄住裴家的表公子。

  出身差一截,教养差一截,夫家更是差了一大截。就算顾家祖上清贵又如何,祖上的清名能当饭吃吗?大概环境决定命运,一个人从小的出身,真的决定了她的眼界。

  李朝歌和李常乐都是他的妹妹,李善没有多说,笑着道:“时候不早了,我们出发。”

  众人应是,郎君们一起调转马头,各家各户的侍卫纷纷上前,护送着小主子进山林。前面浩浩荡荡,人头攒动,而队伍后方却无人问津,稀稀拉拉地跟着几个人,对比之下尤其萧条。

  李朝歌皱眉,挥开前面人扬起来的尘土,对顾明恪说:“顾公子,我倒不在意走在最后,可是实在不喜欢吃别人的尘土。不然我们走快些?”

  顾明恪今日还是一身白衣,清晨的雾落在他身上,清清冷冷,朦朦胧胧,像是要融入晨霭一般。连灰尘都仿佛自惭形秽,不敢落在他身上。李朝歌和顾明恪一起走在最后,李朝歌脸上荡了一层土,顾明恪身上却干干净净,纤尘不染。

  顾明恪不为所动,说:“公主若不耐烦,自行离去便是。我体弱多病,不可剧烈运动,恕不能奉陪。”

  李朝歌看着他的脸,心想亏他好意思,能说出“体弱多病”这四个字。有美人在侧,李朝歌也不在乎吃土了,她同样松松握着缰绳,不紧不慢地跟在顾明恪身侧:“公子体弱多病,那我更要好好保护公子了。公子放心,我今日绝对随行在你左右,绝不离开半步。”

  顾明恪依然专注地看着前方,一个眼神都没往旁边分,看起来完全不在乎李朝歌。但他心里却长长叹了口气。

  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她终于不再执着于贪狼了,顾明恪的任务获得了极大进展。坏消息是,她好像看上他了。

  北宸天尊主管刑狱千年,习惯了被人疏远,被人惧怕,甚至被人咒骂,却是头一遭被人追求。

  现在来人间执行任务,竟然这么危险的吗?

  李朝歌和顾明恪慢慢走,前面的人走远了,扬起的灰尘也渐渐远去。李朝歌不必担心一张口就吃一嘴土,她轻轻扫了顾明恪一眼,浅笑道:“事到如今,顾公子还要坚持不认识我吗?”

  顾明恪淡淡道:“昨日公主壮举,在下自然认识公主。”

  想不认识她才比较难。恐怕如今,紫桂宫没人不知道安定公主李朝歌的大名了。

  “那之前呢?”

  “昨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在下不知公主指的是哪里之前。”

  “那我说的再明白一点。”李朝歌定定盯着顾明恪,低声道,“剑南道十里大山黑森林,以及,屏山。”

  顾明恪脸上神情没有丝毫波动,他静静回望李朝歌,道:“在下自小体弱,这些年除了长安洛阳,再没有去过其他地方。公主,你认错人了。”

  李朝歌和顾明恪对视片刻,谁都没有率先移开视线。李朝歌轻轻笑了,点头道:“好,你不承认。我这个人最喜欢勉强别人,你不承认,我偏要让你承认。”

  什么毛病。顾明恪收回视线,对着前方静静道:“公主,进林子了。麻烦看路。”

  李朝歌哼了一声,觉得这个人无趣极了,跟他说话比跟冷冰冰的法条说话还无聊。

  两人并肩走在丛林中,四周是被侍卫刻意赶过来的猎物,但是两人谁都没有动手的意思。李朝歌走了一会,指着旁边的一株菌,说:“这里竟然有虎爪菌,这种菌吃了致幻,连老虎都能在一炷香内放倒。若是采集一些用来狩猎,岂不是事半功倍?”

  顾明恪淡淡嗯了一声,一副随着李朝歌去的样子。过了一会,李朝歌又看到一株藤蔓,说:“铁钱蔓,这也是能昏迷猎物的,来人,都摘下来,一会分给众人。”

  侍从听闻,立即上前摘藤蔓。李朝歌看向顾明恪,顾明恪依然安安稳稳地坐在马上,察觉到她的视线,顾明恪微微一笑,说:“这些植物都生长在剑南,公主对它们的功效最了解不过。公主自己做决定就好,看我做什么?”

  李朝歌脸色沉下来,对侍卫使了个眼色,冷声道:“不用摘了。”

  侍卫停住,他们不明所以地看向莫名生气的公主,再看看风轻云淡的顾家郎君,不明白公主这是怎么了:“公主,既然对狩猎有帮助,为何不摘一些送给太子和赵王?”

  顾明恪唇边淡淡笑了下,拉动缰绳,继续往前走。李朝歌看到他的表现,心中知道这个人精明的很,靠这些来试探他,绝不会成功。

  李朝歌很快放弃,她勒着马上前,随口对侍卫道:“骗你们的,有毒,不要碰。”

  侍卫悚然一惊,齐齐吓了一跳。这时候李朝歌已经追上顾明恪,问:“你似乎对裴纪安很关注,以你的才能,绝不会屈居裴家。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公主谬赞。”顾明恪说,“他是我的表弟,我关注他天经地义。”

  李朝歌挑眉,颇为怀疑:“你们真的是表兄弟?裴纪安那颗歪瓜裂枣,长得出你这种表兄?”

  顾明恪极正经一个人,听到这话都差点笑出来。他无奈扫了李朝歌一眼,眼中疏影横斜,碎光清浅:“公主,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