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谪仙 > 第86章 报应
  “当然是真的。”皇帝含笑看着她, 越看越觉得像。李朝歌走丢的时候虽然还小,可是看眼睛轮廓,嘴唇下巴, 和六岁时一模一样, 只不过是长开了,变得更好看了。他和天后都长于文史, 不通武艺,没想到长女却有这样天分,习得一身好本领。皇帝问:“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你在剑南何处居住, 可曾受过委屈?”

  皇帝一副拉着李朝歌长谈的架势,内侍担心密林中危险,不得不提醒道:“圣人, 黑熊刚刚伏诛, 附近说不定有它的同伴。圣人和公主久别重逢,不妨回宫慢慢说。”

  “是啊, 瞧朕, 看见你太激动, 都忘了天后。”皇帝兴致勃勃,拉着李朝歌就要往回走,“天后这些年十分思念你,要是她知道你回来了, 不知道该有多么高兴。我们赶快回去告诉天后。”

  皇帝欢欢喜喜, 恨不得立刻带着李朝歌见天后。周围的侍从见皇帝兴致高,俱默默低下头。

  皇帝被欢喜冲昏了头脑, 可是, 这真的是安定公主李朝歌吗?如果按她所说, 这些年她居住在剑南,那今日为何会出现在紫桂宫?

  裴纪安混在人群中,静静看着这一幕提早发生。他本来下定决心,这一世绝不能让李朝歌出头,可是看到她和亲生父亲相认,裴纪安不知为何觉得酸涩。

  李朝歌前世是个女魔头不假,但是也须得承认,她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她幼年走丢,少年被弃,一生都在寻求亲人的认可和爱。可惜她生在帝王家,一个注定不会有爱的地方。

  裴纪安轻轻叹气,心道罢了。既然他重生了,李朝歌重生也算公平。他们俩前世同归于尽,她杀了他的爱人和家族,他亦毁了她的生命和事业,算是扯平。前世她一直求而不得,今生,只要能阻止武后称帝,就让李朝歌当一个平安如意、一生和乐的公主吧。

  但是,她的称心如意里不会包括裴纪安。他本就不爱她,前世纠缠半生已是折磨,这辈子,两人都各自放手,另寻良人。

  侍从们不太相信面前的女子真的是走失的公主,可是,架不住皇帝信。他们不敢多说,沉默地跟在帝驾后,护送着陛下和“公主”回宫。裴纪安跟在人群中,悄无声息地后退,默默远离前方。

  皇帝拉着李朝歌走在最前,一路上不断说话。裴纪安不想再引起李朝歌的注意,自然能躲着就躲着。

  其实他知道,李朝歌绝不会就此罢休。她是一个很执着的人,自己认定了的事情从不改变,前世她就对他一见钟情,今生,未必愿意放手。然而,这一世毕竟重新开始,裴纪安可以装作不知道前生,尽量避免两人会面。等接下来圣人公布赐婚圣旨,一切就尘埃落定了。

  裴纪安故意留在人群后,他拖延时间时,恰巧看到顾明恪。裴纪安微微一怔,这时候才想起来,表兄也跟着他出来了。

  裴纪安不由皱眉。表兄向来体弱,走路遇到风都咳嗽,姑母为此不知道操了多少心思。顾明恪这样的身体,怎么能骑马呢?

  裴纪安驭着马走到顾明恪身边,低声问:“表兄,你怎么在这里?你身体还可以吗?”

  顾明恪摇头,淡淡道:“无妨。”

  裴纪安盯着顾明恪清冷优美的侧脸,眉毛越敛越紧。碍于在外面,裴纪安不好明说,只能暗暗提醒道:“表兄,你体弱多病,应当好生休养。你刚才骑着马过来时,可曾遇到黑熊?那只熊凶悍野蛮,危险至极,你是怎么绕过黑熊,走到这里来的?”

  顾明恪想了想,实话实说道:“我骑着马,自然而然就通过了。它并没有攻击我,可能,是没看到吧。”

  裴纪安听到,又后怕又生气,不由沉了脸,严肃地说:“表兄,幸而你这次运气好,没有被黑熊发现。但是下次未必有这么好的运气,表兄,你可要多加小心。”

  顾明恪听到这话,莫名笑了笑。他回头,一双黑白分明、清曜照人的眸子静静看着裴纪安:“你也是。”

  这句话没什么不对,只是表兄关心他而已,但是裴纪安听着,莫名觉得不适。

  裴纪安缓慢地点头,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迟疑:“好。多谢表兄关心。”

  皇帝风风火火地拉着李朝歌回到紫桂宫,看样子恨不得生出双翅,倏忽千里。皇帝回到行宫后,都来不及整理衣服,便急忙问:“天后呢?”

  “天后在千秋殿,正随裴大夫人说话。”

  皇帝压根没留意宫女所说的后一个人名,他回头,着急寻找李朝歌的身影:“朝歌,快随朕来,你母亲在千秋殿。”

  李朝歌骑在马上,迟迟没有下马。她手里握着缰绳,手指无意识地掐紧绳索,几乎把绳子捏断。可是这一天迟早都要面对的,李朝歌用力掐了下自己掌心,利索地翻身下马,点头道:“好。”

  宫女本来正在奇怪陛下出行队伍里怎么多了个女人,等听到李朝歌的回话,她都吓了一跳。这个女子是何人,怎么敢用这样的语气和陛下说话?可是皇帝却一点都不在意的样子,耐心地等着李朝歌走近,之后更是亲自领路,带她去千秋殿。宫女低头叩额,恭送皇帝离开。众多脚步声从她面前掠过,这时候宫女忽然惊醒,刚才皇帝称呼天后时,用的是“你母亲”。

  母亲?难道,这是……

  千秋殿内,天后正和裴大夫人闲话,宫女匆匆进殿,蹲身道:“殿下,陛下回来了。”

  “哦?”天后吃了一惊,竟然这么快?她自然而然地站起身,一边往殿门走,一边问:“陛下这一路可平安?这么快就回来,想来是猎到了奇珍异兽吧?”

  宫女正要回话,外面已经传来皇帝的声音。宫女听到,立刻下跪,恭恭敬敬以手贴额:“参见陛下。”

  裴大夫人也赶紧行礼。皇帝大步迈过门槛,兴高采烈道:“天后,朕有一个天大的好消息要和你说!”

  天后许久没见皇帝这么高兴了,她奇了一声,迎上去问:“妾身参见陛下。陛下猎到了什么,竟然这样高兴?”

  “并不是猎物。”皇帝走到宫殿中,才发现裴大夫人也在。他惊讶,道:“裴夫人也在?”

  裴大夫人上前给皇帝行礼。裴家地位不菲,进宫后无人敢怠慢,按理在宫门口,皇帝听到千秋殿宫人的禀报后,就该知道裴大夫人也在了。

  可是他却没留意到。到底是什么占据了皇帝的心神,能让皇帝忽略裴家?这时候裴大夫人发现皇帝身后还跟着一个女子,看年纪不大,然而一双眼睛亮极清极,顾盼时,甚至还带着些杀气。

  不像是宫眷官眷,反倒像是哪里的女土匪头子。但是她的容貌却殊为出众,一闪而过间,裴大夫人生出一种强烈的熟悉感,但是再细想时,那股感觉又消失了。

  裴大夫人直觉她疏忽了很重要的东西。不等裴大夫人想明白,皇帝已温和而直白地开口:“裴大夫人,朕有些事要和天后说。劳夫人代朕向裴相问好,改日,朕邀裴相进宫下棋。”

  裴大夫人立即道:“谢圣人挂念。妾身告退,请圣人和天后留步。”

  往常皇帝都对裴家礼让三份,但是这次,裴大夫人提出告辞后,皇帝都没有挽留,就由着她出去了。离殿时,裴大夫人和那位少女擦肩而过。少女神情冷淡,目不斜视,裴大夫人不知为何,感受到一股森森的寒气。

  等出殿后,裴大夫人捂着砰砰直跳的心口,百思不得其解:“我这是怎么了?”

  千秋殿内,等裴大夫人走后,宫人也鱼贯退下。很快,殿中只剩下皇帝、天后和李朝歌三人。天后眼睛扫过皇帝,笑道:“圣人,你到底有什么话要说,怎么搞得这样郑重?”

  皇帝对李朝歌招了招手,说:“朝歌,快来见过你母亲。”

  天后原本笑着,听到那个名字,她怔了一下,整个人都顿住。

  皇帝刚才说什么?朝歌?

  李朝歌慢慢上前,合手跪下,结结实实地给天后三叩首:“母亲。”

  这一跪给生她养她的母亲,也给前世识她用她的君王。她之一切都是武后所赐,她的身体发肤,她的公主身份,她横行洛阳的跋扈,她凌驾朝堂的特权。

  没有武后,绝不会有日后的镇妖司指挥使李朝歌。可是最终,她却杀了武后,杀了她的亲生母亲。

  李朝歌对做过的事从不后悔,大丈夫敢作敢当,人是她杀的,事后假惺惺有什么用?可是她心里,无时无刻不在受折磨。

  她对父亲的感情是遗憾和好奇,对母亲,则是深深的愧疚。

  她重生以来,一直想亲自向母亲请罪。她李朝歌前世今生两辈子,唯一对不起的,就是母亲。

  天后听到“朝歌”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心中波涛汹涌,眼睛马上湿润了:“你是……朝歌?”

  “是啊。”皇帝看着一向要强的妻子露出泪意,自己也心生酸楚,“朕去后山打猎,途中遇到一只熊,正巧是她救了朕。朕见她面善,询问后得知她在剑南长大,六岁和家人失散,今年十六岁。和朝歌一模一样。”

  臣子侍从都怀疑此女假冒公主,可是皇帝和天后没怎么怀疑就信了。孩子是他们生的,冥冥中的血缘牵引骗不了人,天后一看到李朝歌,本能生出种强烈的直觉,这就是她的大女儿。

  永徽十二年,丢失在乱兵潮中的女儿。

  李朝歌还跪在地上,额头牢牢贴着地面。天后擦干眼泪,连忙将她扶起来,握着她的胳膊仔细看。

  天后极细致地扫过李朝歌脸上每一个细节,片刻后,和皇帝说:“像,朝歌小的时候眼睛就上挑,右眼下面有一颗泪痣。圣人你记不记得,那时候你还担心过朝歌长泪痣,长大后会为爱所苦,为情所困,动不动就流泪。没想到长大了,并不是一个爱哭的性子。”

  皇帝听到惊讶:“朕说过这些话吗?”

  “当然说过。”天后白了皇帝一眼,拉着李朝歌说道,“幸好你没应了他的话。女子这一生本就不易,若是还要被情爱所困,那就太艰难了。”

  李朝歌垂下眼睛,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前世的时候她就不太会和家人相处,她也知道她从小不在父母身边长大,感情本就生疏,她若是再冷冰冰的,母女如何亲密得起来?可是,有些事情不是想做,就能做到的。

  她长这么大没撒过娇,她从小被周老头当麻袋养,跌倒了就自己爬起来,哪有哭着喊疼的份?她也从来不觉得自己需要被人娇养,男人可以做的她也可以,男人不能做的,她仍然可以。

  相较于等着别人将东西捧给她,李朝歌更喜欢自己去拿。

  不会说那就不说话。天后拉着李朝歌打量,李朝歌就安安静静杵着,任由她看。天后毕竟不是普通女人,她的情绪很快平复下来,说:“回来了就好。这些年你不在宫里,几个兄长妹妹都很想你。你先去换身衣服,等一会,我叫太子和常乐过来,你们兄妹好好说说话。”

  李朝歌点头,硬邦邦应下:“好。”

  很快有宫人上前,引着李朝歌去换衣服。等她们出去后,天后和皇帝坐到塌上,感慨道:“这些年她流落民间,应当受了许多苦。我看她的手上全是茧子。”

  皇帝倒没有注意这些。他一心高兴女儿找到了,哪儿会留心其他细节?皇帝叹道:“她毕竟在民间长大,性情和京城的女子不一样。说话就只会老老实实听着,连接句场面话都没有。不过她说她被一个侠客收养,从小习武,也难怪。”

  天后听到,眉梢微微一动:“哦,习武?”

  横穿黑森林是梦,遇到黑狗妖是梦,见到十二岁的仙人,也是梦。

  可是李朝歌摸上箭囊,里面的空位告诉她并不是。她真的离开了从小长大的山村,也见到了那位仙人。

  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决心一般,最后看了黑森林一眼,毅然决然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她的路,在前方。

  ·

  南林镇背靠山林,面前环水,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成为近一带最繁华的城镇。南来北往的商人,或者想去黑森林里碰运气的侠客,都在南林镇落脚。

  白千鹤坐在酒楼上,手里端着烧春酒,另一只手放在在膝上,怡然随着琵琶打拍子。他一天前从黑森林中出来,之后立刻叫了最好的房间,在房里闷头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现在,白千鹤换了干净的衣服,叫了一桌好酒好肉,还有美娇娘弹琵琶助兴,白千鹤才终于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

  他靠在栏杆上,懒散望着楼下,心道这才是人过的生活。孬种就孬种吧,黑森林这种鬼地方,不闯也罢。

  白千鹤成名已久,四海为家,素来没个正行。前不久他和人打赌,要独闯黑森林,赢了的话对方给他一大笔酒钱。白千鹤本来想着,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为了好酒好钱,豁出这条命又何妨?但是他去黑森林里走了一圈后,突然觉得还是命更重要,那笔钱不要也罢。

  但终究还是有些遗憾的。白千鹤正坐在酒楼上惆怅,忽然眼神一凝,注意到一个女子从楼下走过。他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连忙挥手:“小妹妹,小妹妹!对,就是我。”

  李朝歌听到熟悉的声音,慢慢停下脚步。白千鹤趴在栏杆上,嬉皮笑脸地对李朝歌说:“小妹妹,你还活着呀?哎呦,那天天黑没看清,没想到小妹妹竟如此漂亮。小美人,为兄请你上来喝一杯?”

  李朝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上一个敢叫她“小美人”的人,坟头草都三尺高了。要不是因为重生,白千鹤现在还能给对方拔拔草。

  不过免费的饭不蹭白不蹭,李朝歌平静地走进酒楼,登上楼梯,坐到白千鹤对面,并且对弹琵琶的美人说:“麻烦添一副碗筷,谢谢。”

  美人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其他人,抱起琵琶对李朝歌福了一身,垂头走了。白千鹤啧声:“小美人,你这事做得可不地道。你吃饭就吃饭,赶走我好不容易找来的琵琶娘做什么?”

  李朝歌从隔壁桌捞了双筷子,在桌上一磕,自然而然地挑菜吃:“她们也不容易,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风月惯客,她们才被迫卖艺。对了。”

  李朝歌把菜放到嘴里,抬头,黑白分明的眼珠静静扫了白千鹤一眼:“别叫我小美人。”

  她的表情是平静的,可是白千鹤分明听出了杀意。他面上笑容不变,眼睛粗粗一扫,发现李朝歌只动了他吃过的菜。

  啧,小小年纪,戒心不小。她到底是什么来路,身上的武功从未在江湖中听过,而且她的年纪,也太年轻了。

  白千鹤笑着,给李朝歌倒了杯酒,亲手放在李朝歌身前:“这杯酒算是为兄给你赔罪。当日情况紧急,为兄另有要事,不得不先走一步。妹子,对不住。”

  李朝歌完全不在意,她摆了下手,说:“不必。你我萍水相逢,本来就该各奔东西,没什么可对不起的。何况,我也不需要帮助。”

  “妹子豪爽!”白千鹤拍了下桌子,端起满满一杯酒,“我白千鹤平生最敬英雄,这一杯,我敬小妹妹。”

  白千鹤说着仰头,一饮而尽。白千鹤这些年也算浪迹花丛,见多识广,再加上他长得好看,风月场中颇受女子喜欢。不过,面前这位小美人却没有任何动容,她依然冷若冰霜,轻轻点头道:“原来你就是白千鹤。”

  白千鹤挑眉,问:“怎么,妹妹知道我?”

  “江洋大盗白千鹤,谁不认识?”

  白千鹤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他不由抚了下额发,苦恼地撑着额头道:“唉,太受欢迎也是种罪。我都不知道,在下区区贱名,竟然已经传到山林里来了。”

  李朝歌沉默片刻,说:“你可能误会了,我是从朝廷通缉令上认识你的。”

  镇妖司专管疑难杂案,白千鹤的名字曾在李朝歌的黑名册上挂了许久。要不是因为东都案子层出不穷,李朝歌没时间去追白千鹤,前世他的坟头应该是片荫凉地。

  白千鹤不屑地呵了一声,倚在围栏上,不在乎地说道:“朝廷那帮废物,就算我站在他们跟前,告诉他们我的名字,他们抓得着我吗?”

  李朝歌坐在对面,静静地看着他。

  白千鹤并不知道他曾经离死亡无比接近过,他照例骂完朝廷废物,回头对李朝歌说:“妹子,我看你投缘,不如交个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李朝歌和闺阁女子不同,并没有闺名不能泄露给丈夫之外的人之类忌讳,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现在时机未到,她多少要避讳些:“现在还不能说。”

  白千鹤挑眉,识趣地没有再问下去。他忽然凑近了,问起另一个感兴趣的问题:“妹子,那只黑色的怪物,你真把它杀了?”

  “没杀。”李朝歌说,“妖物也是命,没作孽前不能杀。我只是把它打成重伤,回去养一养,应该还能活。只不过,以后它只能当狗了。”

  白千鹤倒抽一口凉气。简简单单一句话,蕴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他自认闯荡江湖,见多识广,可是见了那只黑狗妖还是吓得腿软。而面前这位看起来美丽无害的小姑娘,竟然能将其打成重伤。

  真人不露相,会咬人的狗不叫,古人诚不欺我。

  其实后面白千鹤冷静下来,也想通关节了。那只黑漆漆的怪物皮毛坚硬,刀枪不入,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物射晕。她能射伤怪物,自然也能杀了它。

  普通凡人的兵器如何伤得了妖怪,那个时候白千鹤就该想到,李朝歌不是寻常人。

  隐居深山,不通世事,容貌美丽,年纪也小的惊人。这多半,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入室弟子吧。

  如今天下百花齐放,道佛盛行,有修习武功强身健体的,也有修仙问道追求长生的,总体而言,大家互不干涉,道凡不交,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画好地盘,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白千鹤以前也对尼姑道士敬而远之,但是这位小姑娘是个例外。

  白千鹤看人的本事多少还有,他总觉得面前这位是个人物,而且,他看不透此人。如此,他更好奇了。

  白千鹤含笑打量李朝歌,吊儿郎当问:“小妹妹,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

  李朝歌吃饭速度极快,说话的功夫,她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她将筷子并排放在桌上,用帕子擦干净嘴,才说:“东都。”

  “呦,洛阳啊!”白千鹤注意到李朝歌的动作,唇边的笑意越发意味深长,“洛阳离剑南可不近。小妹妹一个人,敢上路吗?”

  “有什么不敢。”李朝歌说着站起来,握着剑对白千鹤抱拳,说,“你请我一顿饭,我也放你一条生路。告辞。”

  白千鹤不由挑眉,放他一条生路?小姑娘好大的口气!白千鹤纵横江湖数十年,江南首富的金库摸过,大理寺的牢狱探过,皇家禁苑也进过几次。便是皇家第一高手,也不敢在白千鹤面前说这种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