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谪仙 > 第102章 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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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李朝歌平静地喝了口茶, 轻声道,“要不然,你活不到现在。”

  白千鹤一时无语, 但又知道李朝歌并没有夸大其词。他要是敢动不正色的心思, 都不需要施行,刚起意就被李朝歌一刀了结了。

  白千鹤见两人没有误会,可以心平气和地谈话, 便自己找地方坐下, 随便挑了个橘子剥开:“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李朝歌淡淡瞭了他一眼, “我若不知, 为何要来东都?”

  白千鹤剥开黄澄澄的皮,随便丢了一瓣到嘴里。有点意外,但是回头想想, 也在情理之中。

  他先前询问李朝歌姓名时, 李朝歌不肯告知,想来就因为她是公主吧。她和身上衣着格格不入的用餐礼仪, 对朝廷机构非一般的了解, 以及看到皇帝皇后时奇怪的表现, 现在都有了解释。

  白千鹤三下五除二将橘子吃完,拍了拍手, 问:“你真的是?”

  “显然。”李朝歌放下茶盏, 低头整理袖子。即便前世穿过许多次,再换上时,她依然觉得襦裙不方便极了。她一边和过分宽大的袖口斗争, 一边平淡道:“我若不是,以天后那样精明的性格,会允许我侵占她女儿的位置?”

  也是。白千鹤东西吃完了, 话也问完了,再没有什么留下的理由。白千鹤站起身,抱拳道:“我白千鹤纵横江湖十载,见过许多英雄,也见过无数宵小。妹妹智勇双全,当得起少年英才这一句赞。能遇到妹妹是白千鹤之幸,但是,江湖人士不和官府打交道,妹妹既是朝廷中人,那我们就此别过。后会若有缘再见,只要妹妹还愿意和我们这些人来往,为兄亲自赔妹妹和未来驸马一顿喜酒。”

  白千鹤说完,就要离开。李朝歌没有阻拦,在他出门的时候,突然问:“你替人跑腿偷东西,不过是为了钱财。若我能给你更多呢?”

  白千鹤没有回头,轻轻笑了笑:“江湖和朝堂井水不犯河水。承蒙公主看得起,我一介小贼,不敢入公主的法眼。”

  李朝歌点了点头,随意问:“江湖是什么,朝堂又是什么?”

  这一句话把白千鹤问住了。他呆了片刻,道:“江湖就是江湖,朝堂自然是官府。”

  “江湖行侠仗义,官府亦为民伸冤;江湖打打杀杀,朝堂之上,杀人不见血的战争亦无处不在。当江湖侠客,救得是一人,一物,一方百姓。唯有朝堂,才能救天下。”

  白千鹤被说的笑了,他转身,看着李朝歌,挑眉问:“之前不知姑娘是公主,多有失敬。如今你如愿以偿,父母也认了,公主也当了,以你的武力,以后无论宫廷还是后宅,再没人能伤你。你已经得到一切,为什么还要留着我?你到底想做什么?”

  对此,李朝歌只是轻轻一笑。她慢慢抬起眼睛,她眉眼如画,眼角飞扬上挑,颇带着一股艳劲儿,而眼睛里的光芒,却明耀灼目,悠悠不绝:“谁说,我要回归后宅了?”

  她费尽心机当公主,竟然不是为了荣华富贵?白千鹤正要说什么,外面忽然传来走路的声音。白千鹤一凛,立刻要施展轻功离开。李朝歌冷冷瞥了他的位置一眼,毫不留情道:“回来,把你的橘子皮拿走。”

  白千鹤跑都跑远了,又颠颠返回来,收起橘子皮继续跑。

  白千鹤走后没多久,门外传来笃笃笃的叩门声。几个宫女站在外面,低声问:“公主,您在里面吗?”

  李朝歌不紧不慢地把茶喝完,说:“我在。进来吧。”

  宫女们推开门,低头对李朝歌行礼:“公主,天后请您过去。”

  李朝歌知道她这边换完衣服,天后肯定很快就会来传她。李朝歌并不意外,她放下茶盏,起身道:“有劳,走吧。”

  李朝歌出门,去见天后。前殿中,天后正在看一本册子,听到宫人禀报,天后合上册卷,抬起头笑道:“朝歌,你来了。”

  天后先前看到李朝歌的脸,就知道她换一身衣服一定会极美,但即便早有准备,眼前的景象还是大大冲击到天后了。面前的女子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她眉眼如画,乌发雪肤,眼角下的泪痣若隐若现。柳叶眉加泪痣,这样的长相放在别的女子身上应当是极苦情、柔弱的,然而李朝歌眼角上勾,瞳仁极黑,她的气质又冷淡强势,瞬间显得明亮耀眼,美艳的咄咄逼人,连泪痣都变得杀气蓬勃。

  天后目中生出赞叹之色。她再一次在心中感叹,她已经老了呀。

  李氏有胡人血统,可是武家却是并州人氏,纯正的汉人。武家几个姊妹,清一色鹅蛋脸,柳叶眉,樱桃唇,观之温柔可亲,妩媚娇艳。也正是因此,天后才能从昭仪做到皇后,和皇帝育有两子两女,始终盛宠不衰。

  她能走到今日的位置,自然是因为聪明的头脑和出色的政治能力,然而最开始得宠,却是靠了长相。

  天后的几个子女中,太子李善、赵王李怀全部随了李家,连身体、性情也如他们的父亲一样,大病小病不断,特别容易疲惫。小女儿李常乐体质像天后,天生精力充沛,活泼健康,但长相却像姑姑,完全没有遗传到武家这边的特点。唯有李朝歌,是各方面都最像天后的。

  天后越看越喜欢。一别十年,如今大女儿平安归来,天后也恨不得加倍补偿这些年缺失的母爱。她示意李朝歌坐到自己身边,握着李朝歌的手,轻声问:“刚才仓促,没来得及问你这些年的经历。这几年,你住在哪里,有没有受苦,有没有被人欺负?”

  李朝歌不擅长处理感情关系,天后提问,她就认认真真地回答:“小时候的事我记不清了,听周老头说他六岁捡到了我,十二岁之前我们居住在屏山,后来遇到一些事情,他带着我搬到十里大山黑林村。习武难免要吃苦,但山里生活不便,危机四伏,吃苦是应该的,不肯吃苦才要丧命。被人欺负……这倒没有。”

  李朝歌说的是实话。周老头从小秉行一个原则,被人欺负就是自己无用,练强了重新打回去,哭哭啼啼请家长出面,简直是绝世大孬种。李朝歌很小的时候被人嘲笑无父无母,后来她武力变强,谁敢惹她她就把谁揍成猪头,小时候的仇自己一一报了,也不算被人欺负。

  天后听到这些话,心中又酸涩又感慨。李常乐和太子兄弟从小过得是什么日子,而李朝歌又过着什么日子。相较于洛阳公卿子弟,李朝歌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天后记得李常乐八岁的时候不会写字,被夫子打了下手心,哭了三天三夜,皇帝、太子、赵王还有武家、裴家、长孙家,轮番送礼,千方百计哄李常乐开心,好容易让李常乐重新笑了出来。而李朝歌呢,能坦然地说出“吃苦是应该的,不肯吃苦才要丧命。”

  天后心中叹息,她又问:“听说今日是你救了圣人。你为何力气这么大,能徒手扛住妖熊的攻击?”

  “它不算什么厉害妖怪。”李朝歌语气十分不在意,说,“我们居住的小山村,外面怀绕着黑森林,背后靠着十里大山,家家户户都靠打猎为生,五岁小儿都可杀狼。剑南雾气重,山里多精怪,我从小跟着周老头进山,见过不少危险的妖怪,那个黑熊精只是力气大而已,算不得什么。”

  天后再一次叹息。不过李朝歌的话她是信的,朔方之变时他们选择去剑南,本就是看重了那边倚仗天险,道法昌盛,有不少隐士大能。听李朝歌的话音,她被高人收养,还从小在一个与世隔绝、武道非凡的山村长大。村子里自己人可能察觉不出来,但是放到外面,恐怕各个都是绝顶高手。

  五岁杀狼,这绝不是普通孩子能实现的。

  天后试探问:“不知收养你的侠客和村庄在何处?他们收留了你,还庇佑你长大,合该赐下封赏。”

  李朝歌摇头,说道:“周老头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消失了。村子被山林围绕,黑森林是不毛之地,多年来少有人能活着出来。外面人进不去,而村子里有祖训,除非天罚否则不得离开故土。所以,赏赐恐怕送不到他们手里。”

  天后本是随便问问,听到李朝歌的话,她知道这样的异人最难拉拢,便打消了招揽的念头。不过,天后倒注意到一些细节:“你非但会武功,还会杀妖?”

  李朝歌细微颔首,诚实道:“不算会,勉强能杀而已。”

  天后早就听侍从转述了后山的事,依侍从的描述,天后可不觉得李朝歌“勉强”。天后心中隐约生出一些念头,然而现在还太早了,天后温柔笑着,对李朝歌说:“有一技傍身是好事。我虽然心疼你吃苦,但是看到你能保护自己,放心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又觉得欣慰。女子天生势弱,离了后院和丈夫,什么都不是。但是你不一样,以后无论你嫁给谁,阿娘都不必担心驸马欺辱你。”

  或许,反而要担心驸马被李朝歌欺辱。

  李朝歌没有接话,可是神色十分认同。她就知道天后是不一样的,天下女子中,李朝歌唯独佩服天后。有些话李朝歌只愿意和天后说,也唯有天后,能理解李朝歌的想法。

  剥离母亲身份,李朝歌是真的钦佩这个女人。李朝歌后来称帝是靠了武力,而天后称帝,每一个脚印每一次推进,都是靠自己的头脑和政治能力。

  百年一明君,千年一武氏。李朝歌也不知道,如果她的母亲没有自己称帝,如果母亲没有迈出那一步,给她展示一个女子能够达到的高度,创造的风光,她还会不会生出入朝为官、自立为帝的想法。或许她的一生,也只是夫贵妻荣,相夫教子,和李常乐、裴楚月并没有区别。

  天后打量着李朝歌,越看越觉得这个女儿给她的惊喜大。当年丢失后,天后本以为此生母女情分已断,谁知,十年后竟然还能再见。

  天后给她整理一下臂弯的披帛,笑着问:“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黄色,衣服要黄色的,连水果也只吃黄色的。今日怎么没穿黄色的那套?”

  李朝歌拧眉,她小时候喜欢黄色?完全记不清了。李朝歌如实说:“我不记得了。如果母亲喜欢,我现在去换?”

  “不用。”天后道,“我不过随便一提,哪儿还能让你去换衣服?唉,我只后悔这些年不知你下落,没能陪着你长大,连你如今的喜好都不知道了。”

  李朝歌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她踌躇一会,试探地说:“我走失后,六岁前的记忆很多都模糊了,要不然不至于这么多年流落在外。但无论如何,我总是母亲的女儿。”

  “也是。”天后很快看开,说,“你都十六岁了,喜好怎么可能和六岁时一模一样?没关系,以后我们相处的时间还长,慢慢再记就好了。”

  李朝歌心生感动,她想起自己前世做的事情,越发愧疚。她正要说话,外面传来宫人的禀报声:“太子殿下至。赵王、广宁公主至。”

  尤其是他意识到,她也重生了的时候。

  前世李朝歌在永徽二十四年回到长安,她回宫时,高帝已经逝世了。先帝驾崩后,只要后一位皇帝和先帝感情尚可,为人也比较讲颜面,当年一般都会延续前任帝王的年号,直到第二年再改称新元。所以,李怀继位后,继续沿用了高帝李泽的年号。

  只可惜,李怀根本没有顺利登基,就被禁锢了。东都政局剧烈动荡,最后,由太后武氏代理朝政,一年后,李怀被废,武照登基。

  李朝歌的崛起,和武后掌权密不可分。武后急需有人帮助她铲除政敌,就在这个时候,李朝歌出现了。

  前世在永徽二十二年时,李朝歌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公主,更不可能从剑南跑到渑池,恰到好处地帮高帝挡下致命一击。这一切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她预知了后面的事情,提前来到洛阳了。

  裴纪安心里一时乱极,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李朝歌。他以为两人已经两清,他可以开始自己新的人生,可是为什么,他带着记忆,李朝歌也带着记忆?

  这样的他们,究竟是重生了,还是依然活在前世?

  裴纪安恍惚,忽然被四周的声音惊醒。李朝歌将黑熊引走,皇帝身边终于腾出空地,一众侍从反应过来,一拥而上,纷纷保护着皇帝撤离。

  裴纪安强行停止脑中乱麻一般的思绪,快步上前,保护皇帝撤退。

  皇帝被人簇拥着,一边走,一边不住回头,问:“这位姑娘是……”

  侍从们一起摇头,不光皇帝好奇,他们也很好奇。在今日之前,如果有人和他们说人可以徒手搏熊,他们必然是要笑掉大牙的。然而现在,这一切就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他们眼前。

  非但可以只身和熊搏斗,甚至可以将熊推走。而这一切,竟然发生在一个少女身上。

  白千鹤蹲在树上,陷入对自己人生的怀疑。在此前二十多年,他一直觉得自己英俊潇洒,天赋尚可。他从小就是同龄人中进步最快的一个,他拳脚武功不错,轻功尤佳,所以,白千鹤一直很相信自己。但是现在,他开始动摇了。

  李朝歌看着安安静静,漂漂亮亮,结果竟然能接住一头熊的攻击,并且硬生生将熊推走。这真的是一个人能实现的事情吗?

  白千鹤回想从剑南到东都这一路,顿时感谢李朝歌不杀之恩。

  李朝歌和黑熊缠斗,她余光留意到皇帝已经走远了,也就是说,她可以放开手脚攻击了。李朝歌顿时松了口气,动手不再瞻前顾后。不过,熊毕竟是丛林中没有天敌的存在,皮糙肉厚,力气极大,要命的是体重极其惊人。这只黑熊精生了神志,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打起来就格外难缠。

  李朝歌一个人没法完全牵制黑熊,她需要帮手。秉着苦力不用白不用的原则,李朝歌没有客气,直接冲着白千鹤的藏身之处喊道:“别躲了,你下来帮我,我就不再抓你去大理寺。”

  白千鹤确实没打算袖手旁观……不过,他听到李朝歌的交换条件,面容扭曲了片刻。

  这个女子,连请人帮忙的理由都如此不落俗套。

  白千鹤瞅准时机跳下树,借着冲力踹到黑熊脑袋上,一个翻身跃到空中,问:“你要我做什么?”

  “缠住它。”

  这个要求对白千鹤来说不成问题,他虽然学过拳脚功夫,但毕竟轻功才是专长。单打独斗白千鹤不行,但是牵制住黑熊,溜着它放风筝,白千鹤还是敢应承的。

  白千鹤施展轻功,在树林里神出鬼没,时不时踹黑熊一脚。黑熊精被他骚扰的不胜其烦,没一会就暴躁得直咆哮。

  李朝歌趁机将真气凝结在剑上,对准黑熊精脑袋而去。熊本来就皮糙肉厚,这只黑熊又是强化体力挂的,攻击它的身体、慢慢寻找命门太麻烦了,不如直接爆头。

  只要把头打爆,无论什么妖物都该死了,简单又省事。

  李朝歌趁着黑熊的视线被白千鹤吸引走,飞身而起,重重一剑击打在黑熊精头上。李朝歌的剑上灌注了真气,但依然没有刺穿黑熊精的皮毛,不过黑熊精的脑袋被狠狠敲了一下,也不好受。

  黑熊精出奇暴怒,咆哮着朝李朝歌冲来,用力挥来一掌。李朝歌没有硬接,她在极近的距离跳起身,一脚踩在黑熊精的前掌上,在黑熊精抓紧之前,顺着黑熊精挥掌的力道飞了出去。

  黑熊力气极大,这一下将李朝歌送出很远,正好躲过黑熊的攻击。黑熊精发现自己被这个人利用了,又怒又气,嘶吼着追在李朝歌身后。可惜黑熊精身体庞大,怎么比得过李朝歌轻巧。她从容地在树上借力翻身,施施然从树梢上落下来。

  降落时,她无意抬眼,正好看到对面一个人骑在马上,静静注视着她。

  他身骑白马,一身白衣,握着缰绳,轻松又笔直地坐于鞍上。中间有枯叶飘落,两人视线相对,谁都没有说话。

  明明不远处就是激烈的战场,可是对他来说,从容的仿佛在自家花园闲庭信步。

  李朝歌瞳孔剧烈收缩,连双脚踩在地上都没有察觉。她没有见过这个人,可是,他却带给她一种无与伦比的熟悉感。

  她十二岁时在屏山看到的那位仙人,以及前几天出现在黑森林的蒙面人,难道是他?

  李朝歌太过震惊,一时都忘了她还在战斗。这时候地面上的石子轻微地颤动起来,白千鹤在后面崩溃大喊:“妹妹,你到底在做什么?我这里撑不住了!”

  李朝歌回神,连忙反手竖起剑,到前面去帮白千鹤。李朝歌和白千鹤一个攻击,一个牵制,虽然是第一次合作,但双方都是身经百战的人,配合的紧密无间,没过多久,庞大的黑熊精就轰隆一声栽倒在地。

  黑熊倒下后,白千鹤也力竭摔倒。太刺激了,他长这么大,从没有经历过这么激烈的战斗。危险,但是也畅快!

  李朝歌现在的功力毕竟不比前世,她的样子也有些狼狈。她一把擦掉自己脸侧的汗,目光定定看向刚才的地方。然而,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他又消失了?

  他到底真的存在,还是说只是她的幻觉呢?

  李朝歌实在忍不住,用脚踢白千鹤的衣服,问:“喂,刚才骑马那个人,你能看到吗?”

  白千鹤躺在地上,他懒得动弹,随口说:“能啊。这里站着这么大一只黑熊,他的马居然没有受惊,真是匹好马啊!”

  李朝歌正皱着眉思索,听到白千鹤的话,又是气又是嫌:“你就关注这些东西?”

  白千鹤哪能不知道李朝歌的意思。方才他们两人和黑熊搏斗,这个男子就在不远处,甚至他都没有下马。可是黑熊一心缠着他们,完全没有去攻击看起来更弱的白衣男子。

  其实白千鹤也早早注意到此人了,他见男子闲庭信步,镇定自若,还以为自己见到了鬼。他一直忍着没说,没想到,李朝歌也能看到。

  不是鬼,那就是人了。黑熊攻击他们却不去攻击白衣男子,要么是男子有独特的隐身术,要么是这个男子道行太高,远远超出黑熊。动物趋利避害,所以不敢去挑衅更强大的敌人。

  无论哪一个解释,仔细想想都挺吓人。

  白千鹤像滩烂泥一样躺在地上,再一次怀疑他的自我认知。

  东都一个疑似走丢的公主,能徒手掰熊,围猎场上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世家公子,能把巨熊吓得不敢靠近。

  朝廷竟然如此卧虎藏龙?难道官府多年来对江湖不闻不问,其实是手下留情?

  李朝歌和白千鹤将熊放倒后,没一会,穿着红衣服的内侍过来了。内侍小心翼翼地绕过地上的巨熊,确定对方死透了之后,才如释重负地走过来:“这位姑娘,这位郎君,圣人请。”

  白千鹤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看似吊儿郎当,实则立刻去观察李朝歌的表情。李朝歌收了剑,素着脸,轻轻点头:“好。”

  李朝歌毫无反抗地跟着内侍走,白千鹤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弹起来,跟在李朝歌身后,打算去前面看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