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谪仙 > 第115章 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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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着绿色半臂的女子名绿绮, 原本是顾家的奴婢,后来夫人顾裴氏孀居,携儿子回娘家居住, 绿绮也跟着来到了裴府。

  按理绿绮不该对裴家有所不满。顾家就算祖上名声再清贵,也架不住顾家人丁凋零, 家道中落。老太爷顾尚、郎君顾沅接连亡故,至如今, 全族只剩下顾明恪一个男丁。

  老太爷顾尚著过许多书, 家资却不丰,到了顾明恪这一代,更是仅剩寒宅一座,薄田几许。相反,老太爷的儿媳,少夫人顾裴氏的娘家却蒸蒸日上, 到了高帝这一朝, 更是满床芴板,子侄甥婿皆为高官。顾沅病故后, 顾裴氏扔下顾家祖宅, 带着郎君顾明恪进京, 回娘家定居。

  裴家无偿收留他们, 供顾明恪抓药治病, 读书习字,平时裴家郎君有什么,表郎君就有什么。这样好的待遇, 绿绮实在不该抱怨了。可是,寄人篱下的滋味谁住谁知道,平时看不出来, 如今裴大郎君一生病,就全暴露了。

  绿绮看着无人问津的西院,几次深呼吸,还是觉得心里堵得慌。裴纪安生病不假,他们郎君就没有生病吗?裴府的下人全顾着裴纪安就不说了,连夫人也去那边看着,全然不管病了五六天的顾明恪。明明,郎君才是夫人的亲生儿子。

  绿绮越想越气,她阴着脸,怒道:“他们不上心,你对郎君也不上心吗?郎君这几天连饭都没怎么吃,你还有心思在外面睡觉?”

  焦尾年纪还小,被绿绮骂了一通后,又害怕又委屈:“可是,裴大夫人说了郎君正在生病,要静养……”

  绿绮气得啐了焦尾一口,上前拧焦尾的耳朵:“别人说什么你就听什么,你到底姓顾还是姓裴?还不快进去守着郎君!顾家三代单传,到郎君这里就是唯一的香火了,我们便是冒犯宵禁请郎中,也绝不能让郎君有任何闪失。”

  焦尾支棱起耳朵,嗷嗷叫疼。他们这里正闹腾着,屋门忽然吱呀一声,从里面拉开。焦尾和绿绮听到动静,一起回头,看到门口那道人影时,两人瞬间失声,一时间连呼吸都不敢了。

  秦恪换上了顾明恪的衣服,静静瞥了外面两人一眼:“我身体好多了,已无大碍,不必惊动旁人。”

  焦尾和绿绮愣愣地看着自家郎君,绿绮满脸惊愕,焦尾瞪大眼睛,都忘了自己耳朵还被绿绮揪着。明明只是几天没见,为什么他们觉得,郎君仿佛变了许多?

  何止是变,简直是换了一个人。郎君从小体弱多病,说话总是轻声细气,根本不会有这样冰冷摄人的气势。而且郎君的相貌清俊不假,却绝没有这般惊心动魄。

  以前……这时候焦尾和绿绮再回想,突然发现竟想不起以前的郎君是什么样子了。他们慢慢陷入迟疑,好像,郎君一直就是这个模样,这副嗓音,这般气质。

  秦恪刚刚从黑森林回来,他拿到了混元仙丹,不必再压着速度,顷刻间就到达东都。秦恪好不容易甩掉了李朝歌,正打算清净一会,却被外面叽叽喳喳的声音吵得不得安宁。他忍无可忍,只能出面,阻止这两个小侍从吵闹。

  他说完后,见这两人呆愣地看着他,丝毫没有认错的自觉。秦恪只能说得再明白一些:“我要休息了,你们退下吧。”

  绿绮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可是,郎君你还在生病……”

  秦恪敛起衣袖,淡淡瞥了绿绮一眼。明明他没露出任何凶恶的表情,可是绿绮瞬间被吓得冷汗涔涔,一句话都不敢再说。

  绿绮和焦尾不约而同低头,静悄悄退后。秦恪关上门,终于能享受片刻清净。

  屋中无光,可是一切摆设在秦恪眼中无所遁形。他静静扫过属于顾明恪的痕迹,回想起离开天界时,萧陵给他的那份资料。

  顾明恪,裴纪安的表兄,父亲顾沅,祖父顾尚,俱是博闻强识、才学渊博的文学家兼史学家,母亲顾裴氏是裴家的长女,也是裴纪安的大姑姑。顾明恪的家庭可以说诗书传家,清贵至极,祖父顾尚主持编撰了南北六个朝代的正史,是不世的史学大家,父亲顾沅亦是和其父顾尚齐名的才子,在顾尚死后,继续编撰隋史。只可惜顾家人祖传体弱,顾尚、顾沅都英年早逝,顾明恪更好,才十几岁出头就咳嗽不断,终年离不了药。

  编撰史书是一项漫长且清苦的工程,到了顾明恪这一辈时,顾家已经败落的差不多了。等父亲顾沅死后,母亲顾裴氏一来不想守着老宅过苦日子,二来得给顾明恪看病,便带着他回了娘家——东都中书令裴府。

  顾明恪和裴纪安是表兄弟,两人只相差一岁,然而命运却截然不同。前世,顾明恪修完隋史的尾巴,完成父亲及祖父的遗志后,就撒手人寰,死时不过二十岁。那一年裴府还没有卷入朝廷斗争,裴纪安意气风发,是誉满京城的裴家玉郎,而李朝歌,甚至还没有回到洛阳。

  死在大厦将倾前,某种意义上,也算幸运。

  不过现在,站在裴府西院,决定顾明恪未来命运发展的人,变成了秦恪。

  秦恪和萧陵达成协议后,秦恪离开三清宫,赶往人间,同时,萧陵扭动轮回盘,回溯时间,顺便清空了这一世凡人的记忆。对于世上其他人来说,他们的时间已经从元嘉元年倒流到永徽二十二年,而他们自己却浑然未觉,只以为自己睡了一觉。唯有裴纪安和李朝歌这对冤家,保留了前世的记忆。

  而对于前世已经死了的人,比如在李朝歌称帝之前就病逝的真正的顾明恪,已经进入轮回道投胎,不再回到阳世了。取代他的身份的,是北宸天尊秦恪。

  因为秦恪有任务在身,萧陵为了方便,给凡人清除记忆时,顺便修改了他们对顾明恪的印象。这一世的人想起顾明恪时,总觉得面貌模糊,雾里看花,直到看到秦恪本尊,才骤然想起这是顾明恪。此后顾明恪的声音、面貌、性格,都将由秦恪取代,换句话说,世人看到的,其实是秦恪。

  反正顾明恪本人也是病秧子,众人对他印象薄弱,并不违和。这样做是有点冒险,但是总好过秦恪全程用易容术。顾明恪体弱多病,多愁善感,但秦恪并不是,即便是神仙,长时间假扮另一个人也会露馅的。

  不如清除众人对顾明恪的记忆,由秦恪真人上阵,完成任务。

  本来秦恪赶路的速度和萧陵重置轮回的速度是相当的,不过秦恪中途去了躺屏山,时间比预计稍晚了些许。为了保证裴家这里不露馅,秦恪远远捏了个傀儡人扔到顾明恪的屋子里,并且对外宣称生病。这也就是焦尾说郎君呆呆的,不吃饭不喝水,说话也没什么反应的原因。

  但萧陵重置的只有人间的时间。天上一日,地下一年,对于天界来说,日子照常进行,曾经的百花之王牡丹仙子已入轮回受罚,北宸天尊莫名消失了两天,就连贪狼星君,也只是比预计的时间晚回来几天而已。

  前提是贪狼历劫顺利,不要再重置第三遍。

  片刻的功夫,秦恪已经将顾明恪的生平默记于心,他坐到书桌后,随手翻了翻顾明恪的书,没一会,连对顾明恪的秉性、喜好也了若指掌。

  这实在是一个很无聊的任务,以另一个人的身份隐藏在凡世中,帮助贪狼走上他命定的人生轨迹,说实话,在秦恪看来,和小孩子过家家没什么两样。如果不是看在贪狼是下任西奎天尊候选人的份上,秦恪无论如何都不会接这种浪费时间的事情。

  秦恪在心中很确定地想,不会有第三次了。

  这一次,必须成功。

  至于周长庚完全是意外之喜,这算是唯一一项让秦恪觉得自己这次下凡还算有意义的事情。既然知道了周长庚的下落,那抓到他只是举手之劳,秦恪并不急着现在就去。他正在执行任务,等完成贪狼的事情后,再去找周长庚也不迟。

  任务要一项一项来,不许插队。

  进入角色的第一夜,秦恪就在翻阅顾家藏书、查看顾明恪手札中度过。秦恪虽然压制了修为,但毕竟是天庭的战力天花板,早已不需要像凡人一样休息。一夜不睡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第二天清早,晨光破晓,碎雪纷飞,洛阳城在激昂洪亮的鼓点声中推开宫门、城门、坊门,早就有赶集的、做买卖的百姓等在坊门口,等解禁的鼓声响起后,他们纷纷准备好行囊,顺着人流,缓慢地挤出坊市,汇入到东都四通八达的街巷中。

  在裴家,秦恪也合上书本,打算去床上装一装样子。他现在的角色是个羸弱的公子哥,一夜不睡还精神奕奕这等事,不太符合人设。

  过了一会,焦尾蔫巴巴地来了。他一边收拾屋子,一边捂着嘴打哈欠。

  昨天晚上见了郎君后,不知为何,焦尾一晚上没睡着。他只要一闭眼,就能看到一个白衣胜雪、冰冷清辉的仙君淡漠地看着他,焦尾根本记不起来这是自家郎君,反而总觉得自己见了到神仙。

  仙人好看归好看,吓人也是真吓人,焦尾对着那张脸,连气儿都不敢喘。因为这个缘故,焦尾一晚上没睡好,等今日起来,哈欠连天,浑浑噩噩。

  焦尾懵着脑子擦桌子,他擦完待客的桌椅后,拧着抹布走了两步,看到镂花檀木格后,一位白衣公子正靠在塌上翻书。他姿态随意,长袖逶迤,看动作没什么特殊,可周身就是萦绕着一股仙气。

  焦尾握着脏兮兮的抹布,顿时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进去了。他低头看看自己粗苯的手,头一次生出自秽之心。他将抹布放回铜盘里,好生擦了擦手,才轻手轻脚走进去:“郎君,正月里寒气重,您身体不好,勿要看书太勤,伤了身子。”

  塌上的郎君没有抬头,只是微不可见地颔首:“好,我知道了。”

  他说完后再没有其他话。焦尾闲不住,以前没少仗着年纪小在郎君面前装疯卖傻,但是今日对着郎君,他莫名不敢放肆。焦尾作揖,踮起脚尖,静悄悄离开。

  焦尾端起水盆往外走,一边走一边纳罕,以前没觉得他们家公子这么好看啊,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他心里想着事,没留意前面的路,出门时险些撞到一个人身上。

  “放肆!”焦尾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对面一股大力推开,他脚下踉跄几步,连人带盆一起摔到地上。

  正月还没有解冻,土地极其坚硬,铜盆砸在地上发出咣当一声巨响,在寂静的庭院中尤其刺耳。院门外一个穿着青色斗篷的男子慢慢皱起眉,呵斥道:“放肆,表兄在里面养病,岂容尔等喧哗?”

  周围的侍从连忙弓着身请罪,焦尾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他屁股摔得生疼,可是此刻他像个没事人一样,依然笑嘻嘻给来人问好:“裴大郎君,您来了。这两天您病好了吗?”

  裴纪安轻轻点头,他面容白净如玉,唇色浅淡,看起来还带着大病初愈的苍白感。裴纪安偏头咳了一声,他声音还是哑的,问:“顾表兄呢?”

  李朝歌屏息凝神,手指慢慢放在剑柄上。树叶中传来沙沙沙的动静,一道黑影掠过草地,蹭的朝树上飞来。李朝歌剑身出鞘,铮然一声比到对方脖颈上。

  来人全身裹着黑衣,他没料到树上居然有人,立刻摆双手投降:“女侠饶命。小生并非有意冒犯,但后面有怪物,看在大家同是人的份上,容小生在这里躲一躲。”

  李朝歌当然确定他是人,才会让他窜上树。李朝歌眼神从对方身上扫过,这个男子穿着夜行衣,脸颊白皙,红唇齿白,眉目含情,颇有些小白脸的模样。可是看他湛湛发光的眼睛,草地上踏风无痕的轻功,很明显不会是个小白脸。

  李朝歌没有问黑衣人的身份,她确定对方不敢轻举妄动后,就收回剑,冷冷道:“安静,要不然我就把你扔下去。”

  黑衣人忙不迭点头。他们这里刚稳定下来,树林深处就传来重重的脚步声,无须交流,李朝歌和黑衣人一起屏住呼吸。

  李朝歌练过心法,黑暗中依然可以如常视物。隔着幢幢树影,她看到一个浑身漆黑、身形庞大的黑影逼近,它毛极长,都耷拉到地上,根本看不清长相。可是它的眼睛却和铜铃一样,从浓浓的毛发后,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它走路缓慢,跌跌撞撞,看起来很没有章法。黑毛怪物渐渐朝他们这个方向逼近,李朝歌手指握紧剑柄,黑衣人屏住呼吸,全身都紧绷起来。

  黑毛怪物呼哧呼哧喘着气,继续往前走,似乎并没有发现他们。黑衣人悄悄松了口气,然而李朝歌眼神猛地变亮,毫无预兆地跳下树,高喝道:“跑!”

  黑衣人被吓了一跳,可是他行走江湖多年,全靠机敏和轻功过活。他在李朝歌行动的那一瞬间也跟着跃起,他刚刚离开树杈,就看到他们刚才所在的位置缠上来许多藤蔓。藤蔓上长着红色的刺,像是有自主意识一样轻轻蠕动,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黑衣人心都凉了,他千手神偷白千鹤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没有死在官府和仇家手里,竟然要折在这个深山老林?白千鹤还没有落地,那只黑色的长毛怪物就呼啸着扑来了,白千鹤只能中途换气,在半空中硬生生拐了个弯,险险躲开长毛怪的攻击。

  白千鹤狼狈落地,他落在地上后都不敢喘气,赶紧又往后撤。他以轻功闻名,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狼狈地逃过了,然而那只毛乎乎看不清什么模样的怪物像是认准了他一般,嗷呜一声,猛扑着朝白千鹤追来。

  长毛怪物张开血盆大口,白千鹤都能看到里面的尖牙。他本以为自己此命休矣,这时上方忽然划过一阵冷风,一个女子从他头顶掠过,重重踹在怪物的毛脸上。

  怪物被一脚踹开,李朝歌借着反弹的势头,在树干轻轻一踏,反身跃上树梢:“它是条狗,干扰它的嗅觉。”

  白千鹤站在后面,重重换了两次气,才反应过来李朝歌在说什么。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什么能辨认出这是狗妖,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李朝歌躲在树上可以不被发现一样,白千鹤没有多问,赶紧拿出一包香粉,施展轻功,兜着圈洒在树林中。

  这只狗不是自然修炼成妖的,虽然体型、力量增大许多,可是依然保留着兽的神志。黑暗中它看不清那两个猎物躲在哪里,鼻子被香粉干扰,赖以谋生的嗅觉也失效了。黑狗妖越来越暴躁,压低身形刨地,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白千鹤一动不敢动地躲在树上,心脏现在还砰砰直跳,久久无法平息。寂静中,他察觉到对面的树叶动了动,一柄泛着冷光的箭矢探出来,猛然向黑狗妖疾驰而去。

  对方箭法极准,穿过沉甸甸的长毛,精准地射入黑狗妖后颈。黑狗妖剧烈地吼叫一声,在地上乱冲乱撞,想要将躲起来的猎物赶出来。然而它没有狂暴太久,麻药很快发作,黑狗妖动作变缓,轰隆一声摔倒在地。

  不消李朝歌交代,白千鹤立刻从树上跃下,没命一般往前跑。他轻功了得,几个回合就已经跃出黑狗妖的攻击范围。这时候他发现身后的人没有跟上来,白千鹤回头,见那个青衣女子站在地上,手里握着剑,静静盯着黑狗妖的方向。

  白千鹤提起心,隔着树林道:“多谢姑娘搭救。小姑娘,这个怪物不是普通野兽,我们降服不了。趁它现在不能动,赶紧跑吧。”

  李朝歌没有回头,说:“这么大一只狗妖活动在林子里,若是村民经过,岂不是危险至极?你先走吧,我把路清理一下。”

  白千鹤惊愕地张大嘴,清理一下?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最多十五六岁,为什么口气如此吓人?反正两人只是萍水相逢,白千鹤惜命,他对李朝歌抱了下拳,说:“姑娘小心,实在打不过就跑,为兄还有其他事,就先走一步。”

  白千鹤说完,头都不回地跑远了,生怕慢了被怪物缠上。李朝歌没有搭理那个小贼,她握着剑,轻轻挽了个剑花,将自己为数不多的真气注入到剑身中。

  牲畜野兽一旦成妖,皮毛、筋骨都会变得坚硬强横,刀枪不入。普通兵器砍在兽妖身上,根本伤不了它们。

  只有法术才能打败法术,对付妖怪,用凡人的武功是不行的,得用降妖术。

  李朝歌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真气可以降妖,并且比修行多年的道士还要厉害。她其实怀疑自己修习的根本不是武功,但是前世今生她都再没有见过周老头,这个疑问也无从取证。

  不过,追究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李朝歌分明记得前世根本没有黑毛狗,他们横穿黑森林时,只有两个装神弄鬼的小花妖。植物成精的妖怪都弱,前世仅是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就能将花妖制服,之后的出村路上,基本没有遇到危险。

  这一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一只狗妖呢?李朝歌没想通,但是也没关系,有妖怪,杀了就是了。

  至于那个临阵脱逃的盗贼,李朝歌压根不放在眼里。李朝歌打架从来不需要别人帮忙,她从一开始,就没指望过白千鹤。

  李朝歌剑刃立起,剑锋处折射出冰冷的寒光。这柄剑本是把普通凡剑,可是有李朝歌真气加持,立刻变得寒光凛凛,吹发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