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谪仙 > 第136章 绿茶
  李朝歌当然确定他是人, 才会让他窜上树。李朝歌眼神从对方身上扫过,这个男子穿着夜行衣,脸颊白皙, 红唇齿白,眉目含情,颇有些小白脸的模样。可是看他湛湛发光的眼睛, 草地上踏风无痕的轻功, 很明显不会是个小白脸。

  李朝歌没有问黑衣人的身份, 她确定对方不敢轻举妄动后, 就收回剑, 冷冷道:“安静,要不然我就把你扔下去。”

  黑衣人忙不迭点头。他们这里刚稳定下来, 树林深处就传来重重的脚步声, 无须交流,李朝歌和黑衣人一起屏住呼吸。

  李朝歌练过心法, 黑暗中依然可以如常视物。隔着幢幢树影, 她看到一个浑身漆黑、身形庞大的黑影逼近, 它毛极长,都耷拉到地上, 根本看不清长相。可是它的眼睛却和铜铃一样,从浓浓的毛发后,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它走路缓慢, 跌跌撞撞,看起来很没有章法。黑毛怪物渐渐朝他们这个方向逼近, 李朝歌手指握紧剑柄,黑衣人屏住呼吸,全身都紧绷起来。

  黑毛怪物呼哧呼哧喘着气, 继续往前走,似乎并没有发现他们。黑衣人悄悄松了口气,然而李朝歌眼神猛地变亮,毫无预兆地跳下树,高喝道:“跑!”

  黑衣人被吓了一跳,可是他行走江湖多年,全靠机敏和轻功过活。他在李朝歌行动的那一瞬间也跟着跃起,他刚刚离开树杈,就看到他们刚才所在的位置缠上来许多藤蔓。藤蔓上长着红色的刺,像是有自主意识一样轻轻蠕动,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黑衣人心都凉了,他千手神偷白千鹤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没有死在官府和仇家手里,竟然要折在这个深山老林?白千鹤还没有落地,那只黑色的长毛怪物就呼啸着扑来了,白千鹤只能中途换气,在半空中硬生生拐了个弯,险险躲开长毛怪的攻击。

  白千鹤狼狈落地,他落在地上后都不敢喘气,赶紧又往后撤。他以轻功闻名,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狼狈地逃过了,然而那只毛乎乎看不清什么模样的怪物像是认准了他一般,嗷呜一声,猛扑着朝白千鹤追来。

  长毛怪物张开血盆大口,白千鹤都能看到里面的尖牙。他本以为自己此命休矣,这时上方忽然划过一阵冷风,一个女子从他头顶掠过,重重踹在怪物的毛脸上。

  怪物被一脚踹开,李朝歌借着反弹的势头,在树干轻轻一踏,反身跃上树梢:“它是条狗,干扰它的嗅觉。”

  白千鹤站在后面,重重换了两次气,才反应过来李朝歌在说什么。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什么能辨认出这是狗妖,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李朝歌躲在树上可以不被发现一样,白千鹤没有多问,赶紧拿出一包香粉,施展轻功,兜着圈洒在树林中。

  这只狗不是自然修炼成妖的,虽然体型、力量增大许多,可是依然保留着兽的神志。黑暗中它看不清那两个猎物躲在哪里,鼻子被香粉干扰,赖以谋生的嗅觉也失效了。黑狗妖越来越暴躁,压低身形刨地,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白千鹤一动不敢动地躲在树上,心脏现在还砰砰直跳,久久无法平息。寂静中,他察觉到对面的树叶动了动,一柄泛着冷光的箭矢探出来,猛然向黑狗妖疾驰而去。

  对方箭法极准,穿过沉甸甸的长毛,精准地射入黑狗妖后颈。黑狗妖剧烈地吼叫一声,在地上乱冲乱撞,想要将躲起来的猎物赶出来。然而它没有狂暴太久,麻药很快发作,黑狗妖动作变缓,轰隆一声摔倒在地。

  不消李朝歌交代,白千鹤立刻从树上跃下,没命一般往前跑。他轻功了得,几个回合就已经跃出黑狗妖的攻击范围。这时候他发现身后的人没有跟上来,白千鹤回头,见那个青衣女子站在地上,手里握着剑,静静盯着黑狗妖的方向。

  白千鹤提起心,隔着树林道:“多谢姑娘搭救。小姑娘,这个怪物不是普通野兽,我们降服不了。趁它现在不能动,赶紧跑吧。”

  李朝歌没有回头,说:“这么大一只狗妖活动在林子里,若是村民经过,岂不是危险至极?你先走吧,我把路清理一下。”

  白千鹤惊愕地张大嘴,清理一下?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最多十五六岁,为什么口气如此吓人?反正两人只是萍水相逢,白千鹤惜命,他对李朝歌抱了下拳,说:“姑娘小心,实在打不过就跑,为兄还有其他事,就先走一步。”

  白千鹤说完,头都不回地跑远了,生怕慢了被怪物缠上。李朝歌没有搭理那个小贼,她握着剑,轻轻挽了个剑花,将自己为数不多的真气注入到剑身中。

  牲畜野兽一旦成妖,皮毛、筋骨都会变得坚硬强横,刀枪不入。普通兵器砍在兽妖身上,根本伤不了它们。

  只有法术才能打败法术,对付妖怪,用凡人的武功是不行的,得用降妖术。

  李朝歌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真气可以降妖,并且比修行多年的道士还要厉害。她其实怀疑自己修习的根本不是武功,但是前世今生她都再没有见过周老头,这个疑问也无从取证。

  不过,追究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李朝歌分明记得前世根本没有黑毛狗,他们横穿黑森林时,只有两个装神弄鬼的小花妖。植物成精的妖怪都弱,前世仅是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就能将花妖制服,之后的出村路上,基本没有遇到危险。

  这一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一只狗妖呢?李朝歌没想通,但是也没关系,有妖怪,杀了就是了。

  至于那个临阵脱逃的盗贼,李朝歌压根不放在眼里。李朝歌打架从来不需要别人帮忙,她从一开始,就没指望过白千鹤。

  李朝歌剑刃立起,剑锋处折射出冰冷的寒光。这柄剑本是把普通凡剑,可是有李朝歌真气加持,立刻变得寒光凛凛,吹发可断。

  黑狗妖认出来这就是刚才踢它的人,身子下压,喉咙里呼呼粗喘,摆出明显的攻击架势。它后腿猛地蹬地,如一座山一般朝李朝歌扑来。几乎同时,李朝歌也从地上跃起,利剑横扫,将偷偷靠近她的藤蔓削成一段段的。

  果然,除了这个黑狗妖,还有另外的妖怪躲在暗处。想来,就是前世那两个小花妖了。

  两个花妖应当和黑狗妖是一伙的,她们负责缠住猎物,黑狗妖攻击。前世黑林村的村民经过时,不知为何只剩下两个花妖。两个花妖法力都很低微,没有黑狗妖根本不成气候,故而轻轻松松被他们俘获。

  前世黑狗妖去哪儿了?或者说,被谁杀了?

  李朝歌心里念头百转,但是她没有多想,就投入到攻击中。背后的两个花妖意识到她们已经被李朝歌发现,动手不再藏着掖着,暗算变成明攻。李朝歌以一敌三,还要时不时躲避凶猛的黑狗妖,从数量上处于绝对的下风。可是她行动处,却丝毫不见局促。

  李朝歌将一股真气顺着藤蔓攻击回去,那个不断使绊子的藤蔓妖马上就消停了。解决了碍手碍脚的藤蔓,李朝歌一心对战黑狗。对付这种毛长的妖怪,用火攻是最有效的,可是李朝歌怕引发山火,便放弃智取,打算将黑狗妖硬生生打死。反正对她来说,只是马上结束战斗和稍缓结束战斗的区别而已。

  黑狗妖的皮毛被李朝歌用剑气划破,左一道右一道流出血来。黑狗妖越发狂暴,不断嘶吼着朝李朝歌扑来。李朝歌矮身躲过黑狗横扑,一个滑铲从黑狗妖身下划过,用剑在它肚子上拉出长长一道血口。李朝歌心里不住嫌弃自己,她的功力为什么只有这么点?她十六岁的时候到底在干什么?

  腹部是绝大多数兽类最脆弱的地方,黑狗妖痛苦地嗷呜一声,趴在地上,很难再站起身攻击了。李朝歌停在后面,手腕微转,将剑身上的血清理干净,然后从地上跃起,双手高举长剑,用力向黑狗妖脖颈处攻去。

  这一招她动了杀手,没有再保存力气,而是将全部力量都注入到剑刃中。可是即将触碰到黑狗妖时,旁边忽然伸出一把银白色的剑鞘,将她的攻击牢牢架住。

  两剑相撞,发出清脆的金石之声。李朝歌这一击用上了全身力气,冲劲并不小,可是那柄剑鞘却动都不动。李朝歌顿时警惕,顺着银色剑鞘,慢慢朝上看去。

  剑鞘修长精致,不知道是什么质地的金属,散发着冷冷的辉光。祥云花纹缠绕在剑鞘上,围绕着中心处的冰蓝色宝石旋转,仿佛是某种神秘的上古图腾。一只修长的手握在宝石旁,宝石是冷的,他的手指比宝石还要冰冷华贵。

  再往上,李朝歌看到一袭白色长袖,袖口暗光流动,隐约能看到浅金色的嘉量、华表和星芒。一个带着银色面具的人,同样在注视着李朝歌。

  李朝歌面无表情,可是心中非常紧绷。这个男人是什么时候来的?她丝毫没有察觉便不说了,刚才她全力一击,男子一伸手就能接住。他的实力,要远在她之上。

  李朝歌没有收剑,就那样冷冷地男子对视,问:“你为何阻我杀妖?”

  “没有人阻止你杀妖。”秦恪没在乎李朝歌紧紧握在剑柄上的手,他很轻松地将自己的佩剑收回,回身看向黑狗妖,手心散发出一阵银色的光点,慢慢流入到黑狗妖口中。黑狗妖像是被什么力量擒住了喉咙一般,身体不受控地腾空,张大嘴,四肢徒劳地挣扎着。很快,一颗莹润生辉的白色丹药从它喉咙里升出来,平稳地落入男子掌心。黑狗妖也迅速缩小,马上变成一只普通黑狗,坠落在地。

  李朝歌刚才就觉得这只狗妖不正常,空有强大的妖力、坚硬的皮毛,却没有相对应的神志。原来,它不是自然成妖,而是被仙丹催熟的。

  秦恪将混元仙丹收起,对李朝歌说:“好了,现在你可以杀它了。”

  杀妖他不管,但混元仙丹是天庭财物,可不能被破坏了。

  李朝歌看着地上那天奄奄一息的黑狗,哪还有继续的心思。她反手将长剑收回剑鞘,见前方的男子露出离去的架势,立刻追上问:“你是谁?”

  秦恪不回答。李朝歌跟着走了一段路,再一次问:“你之前,是不是来过这里?那个时候,我们还住在屏山。”

  牡丹仙子先前和杨华隐居在屏山,家里有木屋三座,屋前有一陇地,屋后有一塘水,除了夫妻二人外,还养着一条黑狗,一丛野花,日子过得倒也轻松自在。可惜,一切美好截止至天兵到来前。秦恪得知牡丹触犯天条,亲自下凡,将牡丹和杨华捉拿回天牢。

  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秦恪从捉拿到审判不过是十四天的事情,而人间已过了整整十四年。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昔日温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败不堪,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扫了一遍,并没有发现培元丹的痕迹。

  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会,感受到细微的仙丹清气,以及些许妖气。

  牡丹毕竟是百花之长,有她日日浇水照料,凡花很快生出灵智,变成了精怪。秦恪注意到院子里那条黑狗也不见了,多半,混元仙丹是被这些小妖精带走了。

  低级妖怪是消化不了仙丹的,秦恪并不怕他们对仙丹做什么,只不过,这样一来他又要绕路,有些麻烦。

  秦恪顺着仙丹气息,一路往大山深处走去。大山里的精怪猛兽对秦恪来说形同虚设,就算他修为只有十分之一,也不是区区凡物能挑衅的。

  秦恪很快找到了混元仙丹。不过,除了那条狗,还有一个女子在。

  巧了,正是熟人。

  秦恪一会还要去裴家执行任务,他这次下凡就是为了帮助裴纪安渡劫,以及保护裴纪安不受李朝歌的魔爪荼毒。以他在人间的身份,日后少不了要和李朝歌打照面,若是在这里就被认出来,恐怕有些麻烦。

  秦恪只好临时给自己捏了个面具,顺便挡住李朝歌的攻击。这个女子,杀气是真的重。

  她杀妖秦恪倒没什么意见,但是,她那一剑下去,要是把混元仙丹砍坏了,仙界可就损失大了。

  秦恪拦住李朝歌,先行把混元仙丹收走,然后就打算离开。秦恪向来不管闲事,李朝歌杀妖是她的事,秦恪收仙丹是天庭的事,等他把东西取走后,李朝歌爱怎么打怎么打。

  没想到,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李朝歌不杀妖了,反而一心一意跟在秦恪身后,怎么甩都甩不掉。秦恪意识到她并不是一个普通凡人,看她的身法,分明练过仙术。

  秦恪心道难怪,看来前世贪狼被坑的那么惨,也不能完全怪贪狼无用。不过,她一个凡人,为什么学过仙家法术呢?

  秦恪心中浮出些许猜测。为着这个缘故,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难得问了一句:“你为何跟着我?”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李朝歌从小就被周老头扔进深山老林里训练,此刻虽然吃力,但也并不是完全跟不上,她不依不饶,问,“永徽十八年,在屏山,你是不是出现过?”

  秦恪换算了一下凡人的时间,永徽十八年,这一世的四年前,天庭的十四天前。那个时候他带着天兵天将缉拿牡丹仙子,如果李朝歌居住在屏山,凑巧看到他倒也有可能。

  秦恪虽然性子冷,但是并不否认事实。他点头,道:“是我。”

  李朝歌惊讶地睁大眼,果真是他!

  永徽十八年,李朝歌十二岁,懵懵懂懂,没心没肺,浑然不知男女有什么区别。那天,她被周老头扔到山上砍柴,忽然感受到森林中寒气涌动,李朝歌跳到树梢,看到对面山头,一个衣带当风、冰姿玉骨的仙人站在云端,云层下,隐约有白甲执剑的人影上上下下。

  那一眼给李朝歌的冲击太大了。云雾涌动,一切很快消失不见,仿佛刚才只是山市蜃景。连李朝歌自己也不知道,她看到的景象是真的,还只是她的幻觉。

  她看不清云端之人的长相,然而那种清华凛然、宝相庄严的气息,从此牢牢萦绕在李朝歌心头。似乎就是从这一天起,李朝歌猛然发觉,她和村里的小伙伴不一样,她和周老头,也不一样。

  她头一次意识到,她是个女孩子。

  也是因为这一眼,李朝歌此后下意识地偏好长相带仙气的人,连她挑驸马都难以幸免。李朝歌一眼相中裴纪安,此后八年跟中了邪一样喜欢他,和十二岁时那惊鸿一眼,有很大关系。

  李朝歌重生后,本来都打算放下执念了,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前世那个人。

  李朝歌心中无限唏嘘,如果前世她也能再遇此人,她何至于对裴纪安念念不忘?可是李朝歌转念再想,前世十六岁时她根本没能力独闯黑森林,就算此人同样出现在这里,她也无缘得见。

  想来这一切,皆是因果。

  李朝歌想通后,也不再执着于前世了。因为这是前世惊鸿一现的白月光,李朝歌说话时,不知不觉变得很客气:“你那天消失得好快,我还以为自己做梦,出现幻觉了。我果然并没有记错,那个死老头又骗我。”

  秦恪不动声色,问:“你既然居住在屏山,现在为何在这里?”

  “哦,因为我们搬家了。”李朝歌想到十二岁的事,口气无意间变得柔软,“那天我兴致勃勃地回家,和周老头说我看到了仙人。周老头说我脑子坏了,出现了幻觉,不光不让我继续想,还连夜带着我搬家。”

  周?秦恪面具下眉梢轻轻一动,他静静看了李朝歌一眼,泠然问:“你的抚养人,姓周?”

  李朝歌就算见了前世的白月光心怀好感,也不至于警惕全无。她眼神慢慢锋利起来,打量了秦恪一眼,问:“你问这个做什么?”

  出乎李朝歌意料的,对方并没有追问下去,反而轻轻笑了声:“没什么。”

  李朝歌不肯说,但是秦恪已经得到答案了。难怪,原来如此。

  周长庚。怪不得这么多年天庭布下天罗地网都找不到他,原来他躲到凡间来了。其实秦恪应该早些想到的,周长庚是江湖人士飞升,说得好听些一身侠气,说不好听的那叫一身匪气。他不耐烦天规束缚,偷偷跑回人间,其实完全可以预料。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巧,周长庚捡到了李朝歌,将其抚养成人,并且在多年后,狠狠坑了他的天界同僚一把。导致秦恪不得不下凡,帮他们收拾烂摊子。

  李朝歌记得周老头说过,他是为了躲避仇家追杀,才躲在深山老林里。能追杀周老头的不会是普通人,而这个男子武力深不可测,他莫名出现在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李朝歌怀着警惕,问:“我们村子穷山恶水,黑森林也不是什么名胜之地。公子为何深夜出现在这里,还带着面具,不肯示人?”

  秦恪轻轻碰了碰脸上的遮挡,说:“无他,避免麻烦而已。”

  “麻烦?”李朝歌依然怀疑地看着他,“有什么麻烦,值得劳烦公子来我们这等穷乡僻壤呢?”

  “一个女子引发的麻烦。”

  李朝歌听到这里,轻嗤了一声,说:“我知道了。我本以为公子仙人之姿,会和其他人不一样,没想到,你也抱有这种想法。红颜祸水是女人的错,牝鸡司晨是女人的错,连麻烦,也是女人的错。”

  秦恪记得在须弥镜中,李朝歌穿着帝王冕服死于宫殿。秦恪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为何要夺位,但是让李朝歌和裴纪安重生是他和萧陵决定的,既然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秦恪就必须承担一部分责任。秦恪怀着长辈的善意,对李朝歌说:“自古高位能者居之,衡量一个领导者好坏的,绝非男女,而是能力。若有能力,史书自然会给予她公道;若无能力,仅为了自己的私欲滥杀无辜,只会被天下抛弃。”

  李朝歌沉默了。她不知道秦恪为什么说这些话,可是无疑,正说到了她的心坎上。李朝歌前世杀了很多人,最开始是为了正义,后来为了自保,等到最后,她已经停不下来,只能以杀止杀。她杀了很多反对她的臣子,可是对于东都脍炙人口的童谣,偷偷指点她不忠不孝的百姓,她一个都没杀过。

  她其实一直很后悔。她承认,她是有私心,是想要登上那无上高位,可是,她也想做一个好皇帝。

  但是她没有做到。杀李怀和李常乐的时候,李朝歌一直在想,她是不是做错了。如果让李怀当皇帝,是不是确实比她更好?

  两人静默地走在丛林中,背后黑森林传来沙沙的风声。李朝歌过了一会,轻声问:“怎么样才可以做一个好皇帝、好女儿呢?”

  秦恪冷冰冰地提醒她:“慎言。在凡间,说这些话罪该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