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我真不是金牌律师 > 第六十七章 没那么简单
  次日一早,张远来到事务所里,潘奎早已经在办公室内等着他。

  “远,快看看这些材料。”

  还没等张远坐定,潘奎便抱着一大堆的材料跑了过来。

  仅仅只看一眼材料的多寡,民事案件与刑事案家的差异就能较为清楚地体现。

  最根本的区别是,民事案件主要体现的是证据上的事实。

  也就是说,一切只看证据。

  比如实际上张三是个男的,但提交的所有证据,不论是间接还是直接,都在证明张三是女性,那么民事案件的结果就敢判张三是女的。

  但刑事案件则不一样,它讲究的是尽量还原实际上的事实,而非证据事实这么简单。

  所以体现在证据上,就更显得事无巨细,每一个疑点都得有足够的证明进行佐证,并形成极强的证据链。

  而且在这基础上,还有一个疑罪从无的原则。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灯塔国,著名的汤普森杀妻案,刑事法庭判的是无罪,可民事法庭的判决却依旧需要承担巨额赔偿的原因所在。

  因为刑事案件的证据疑点不能排除,而民事上的损害结果已经在证据层面形成了事实。

  “这么多……”

  张远一看这一大堆的东西就觉得脑袋疼。

  足有十几厘米厚的材料堆在一起,不仅要全部看完,而且还得找出其中的各种可能存在的瑕疵。

  公诉机关可是专门干刑事公诉的事的,经验丰富而老辣,就算是在这其中找出一两处标点符号的错误都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没办法,刑事案件嘛……”

  潘奎无奈地苦笑,

  “这套材料你先留着好好看,我专门复印了一份,单独看完之后咱们再一起讨论。看‘毛.线、中.文、网”

  “行吧。”

  张远点点头。

  没想到刚轻松下来一会儿,立马又开始忙乱起来。

  还好昨晚加班已经处理好公司章程的事情,尽职调查的具体报价,也要等戴守义到所之后才能沟通。

  看来目前的重点只能放在眼前的这个刑事案件上了。

  张远翻开厚厚的材料,打算先从其中的法医鉴定结果开始着手。

  这是确定刑事案件损害结果的直接材料,张远从这出发,也是想从结果开始,慢慢回溯整个案情的发生。

  从鉴定结果来看,被害人李辰龙确实如昨晚潘奎在电话中所说的,致命一刀是在颈部。

  不仅如此,整个尸体共留下了六个伤口。

  除了颈部的致命伤之外,身体伤还有五处刀伤,分别是胸前四刀以及左臂上的一刀。

  而且刀势有上有下,看起来就像陈昌海拿着刀在慌乱的比划中划上了李辰龙。

  至于左臂上的刀伤,则是在李辰龙转身逃走的时候正好露出了左臂,恰巧又被匕首划伤

  “左右的伤口都集中在正面以及左臂的侧面,背部完好,这说明当时陈昌海抢到刀后挥刀自保,但在击退李辰龙之后并没有继续追击。”

  张远直接在材料的复印件上写下自己的判断,同时拿起彩色贴纸在页码处做了记号。

  看完了法医鉴定结果,张远又拿起公诉机关的刑事案件起诉书。

  张远做惯了民事案件,乍看见刑事案件的起诉书,巨大的差别又引起了他的注意。

  民事案件,讲究的是尽量简洁,能不在起诉状上透露自己的办案思路就尽量隐晦。

  但刑事案件的起诉状中,关于事实理由的部分则就显得像是长篇大论,需要把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结果以及定罪量刑全部描述清楚。

  特别是在定罪量刑部分,更得按照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阐述。

  虽然也是力求简洁明白,可实际上已经将整个思路完全描述了清楚。

  所以张远看完,很快就清楚了公诉机关会以故意杀人罪对陈昌海提起公诉的原因。

  按照刑事起诉书上的描写,公诉机关认为陈昌海在主观上存在将被害人李辰龙至死的故意。

  理由便是存在在被害人身上的数道刀伤。

  特别是颈部的刀伤。

  根据判断,公诉机关认为颈部的致命刀伤是第一道伤口。

  如若不然,当被害人李辰龙受伤之后,不至于继续留在原地忍受陈昌海的伤害,只有第一刀割破颈部动脉之后,行动被迟缓,才有后面的刀伤出现的可能。

  除此之外,公诉机关还认为陈昌海有继续追击被害人的行为。

  因为当警方到达的时候,陈昌海就出现在被害人尸体所在的位置,而他的手上,仍旧牢牢地握着凶器匕首。

  “这两点上感觉有些牵强啊……”

  张远看完,总觉得这里的疑问很大。

  再次留下标记,张远开始按照证据顺序仔细每一份内容。

  证据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是被告人陈昌海的供述,还有警方接到报警电话以及出警并到达现场的各自时间。

  另外,还有各种关于陈昌海以及李辰龙的走访调查描述,类似于个人画像。

  从这些来自被害人与被告人身边的描述可知,被害人是个萎靡不振的青年,常年混迹于网吧,不事生产,身体虚弱。

  而被告人则是工厂车间里的积极分子,常年累月从事体力劳动,身体健壮,孔武有力,并且脾气比较暴躁。

  两者一对比,整体的感觉便是就算李辰龙拿着凶器站在陈昌海的面前,他的威胁性也不见得十分强烈。

  这么一来,从主观的感觉上,似乎当时发生的事情是被害人李辰龙拦下陈昌海,并以匕首威胁要求陈昌海交出财物的时候,陈昌海怒不可遏,从李辰龙的手中夺下匕首,并就此将李辰龙杀害。

  除了这些,张远还发现了一个与潘奎所说相悖的情况。

  如果没记错的话,潘奎说的是陈昌海报警之后方才沿着血迹寻找李辰龙,可是按照警方的接警出警时间以及沿路摄像头里记录的视频来看,陈昌海是在看到李辰龙倒地不起之后,这才拿起电话报了警。

  这一事实,影像、时间记录等等都对得上。

  更重要的是,针对这个问题,陈昌海自己也在前后的供述上出现了差异。

  这就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了。

  几乎花了一整天,张远才将整套材料完整地看了一遍,而记录,也密密麻麻做了许多。

  “刑事案子果然累啊!”

  张远活动了一圈自己的脖子,趴着看了一整天,脑袋早已经昏昏沉沉。

  而且对案子的感觉,也开始模糊起来。

  正当防卫?

  张远也开始犹豫。

  不过他在犹豫之后,还是决定先做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