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邪王盛宠:神医嫡女嚣张妃 > 第一千四百七十四章 给她穿小鞋
  云乔乔像看傻子般看着他,“你是不是傻?云侯爷位高权重,有无数人保护他,你刚靠近就被人抓了。”

  黑衣男子不敢置信的看着她,年纪小小,心思好多,不过这么明晃晃的说出来,真的好吗?“你这是给我挖坑?”

  云乔乔好直翻白眼,“长的漂亮的小白脸都不是好东西,心眼太多了。”

  被倒打一耙了,黑衣男人震惊万分,“……小白脸?我?”

  普天之下,谁敢这么跟他说话?

  云乔乔眉眼弯弯,笑的很天真,“你的脸很白,没叫错呀。”

  黑衣男人忽然很无力,这个小姑娘是个傻大胆。“有没有被你气死的人?”

  云乔乔瞪圆眼晴,“怎么可能?我是最善良的小姑娘。”

  黑衣男人呵呵一笑,“善良的小姑娘,跟我走一趟吧。”

  他伸出右手,眼神很冷漠,像千年不化的冰山。

  云乔乔落落大方的将手伸过去,“去哪里?如果请我吃牛肉火锅的话,我可以考虑的。”

  黑衣男人愣愣的低头,大手包小手,对比鲜明。

  她的手好小,小巧玲珑,可爱又精致。

  “……你一点都不怕我!”

  云乔乔的眼晴圆圆的,亮亮的,“你想让别人怕你?你早说嘛。”

  她揉了揉眼晴,可怜兮兮的开口,“大哥哥,我好怕,求你饶了我吧,我很可怜的,吃面没有调料……”

  她在他身上看不到恶意,当然不怕喽。

  她说变脸就变脸,把黑衣男人逗乐了,“噗。”

  怎么会有这么稀奇古怪的小姑娘?好想偷回去养!

  云乔乔嫌弃的擦脸,郁闷的不行,“你口水喷我脸上了!”

  黑衣男人笑的更加大声,“吃面没有调料?哈哈哈,谁教你的?”

  云乔乔朝外看了一眼,下人们都睡死了?不正常啊!“随便想的,我聪明吧,大哥哥。”

  黑衣男人笑了半响,摸摸她的脑袋,嗯,手感好极了。

  “有什么吃的?”

  “呃?”云乔乔翻出点心匣子,有十几块点心,“来,别客气,爱吃就多吃点。”

  她行事从容大气,谈吐有物,不像一个小孩子。

  不过,黑衣男人从来不敢小看小孩子,在他六七岁时,已经能面不改色的耍手段了。

  皇家没有天真的孩子!

  天真的,早就死掉了!

  他咬了一口点心,“你母亲呢?怎么没有随你一起回来?”

  云乔乔看他吃的香,也有些嘴馋,随手拿了一块爱吃的点心,“你到底是什么人?难不成你是我母亲的故人?”

  她母亲是祈氏的嫡女,祈氏是京城数得着的名门望族。

  黑衣男人淡淡的说道,“也算是故人,你母亲帮过我一个忙。”

  云乔乔眼晴一亮,“那就是说,你欠她一个人情?”

  “算是吧。”黑衣男人看着她灵动的表情,忍住想捏捏肥嘟嘟小脸的冲动。

  云乔乔喜形于色,“太好了,那你把人情还给我……你要保护我的安全。”

  这就是她的条件!

  黑衣男人已经不知说什么好了,这么早熟的孩子,真不知该怎么打交道。

  “……我就算还人情,也是还你母亲。”

  云乔乔理直气壮的说道,“父债子偿,母亲的人情还给女儿,天经地义嘛,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她自说自话,不接受拒绝。

  黑衣男人哭笑不得,“你真的只有十岁吗?”

  云乔乔一本正经的摇头,“不是,虚岁十一。”

  黑衣男人啃完三块点心,喝了一杯茶,终于饱了。

  “你回来有什么目的?如果我能办到,就帮你办了,就当还人情。”

  云乔乔迟疑了一下,眼珠滴溜溜的转,“我回来当孝顺女儿呀,你恐怕帮不了。”

  她凉凉的视线扫向黑衣男子的胸口,似乎在说着什么。

  黑衣男人嘴角直抽,熊孩子!

  “行了,好好的待着。”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孩子的性子吃不了亏,整个云家无人能拿她怎么着。

  他的手扶在窗台上,作势要翻出去。

  云乔乔眼巴巴的看着他,“下次还来吗?来的话给我带一只烧鸡!”

  黑衣男人的嘴角直抽搐,“你能不能像个正常的孩子?”

  云乔乔很严肃的挥了挥小手,“大哥哥再见,我会想你的。”

  黑衣男人无奈的摇了摇头,跃身一跳,消失在暗夜中。

  云乔乔扶着窗台想了半响,啪一声关上窗。

  一觉到天亮,无梦,睡的很香甜。

  她翻身而起,揉了揉眼晴,有人推门而入,是两个小丫环,菊花,兰花。

  两个丫环是从祈氏院子里抽出来的,本是打扫院子,如今算是云乔乔身边的一等大丫环。

  她们粗手粗脚的,服侍的并不好,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手脚很重,把乔乔的脸都擦疼了。

  云乔乔不耐烦的抢过毛巾,“我的衣服呢?”

  昨晚云侯爷带她来星月楼时,还给了她几盒子现成的宝石,只是衣服鞋子都没有现成的,需要时间准备。

  菊花的神色很冷淡,拿出几件下过水的衣服,“衣服太脏,已经扔了,新衣服还来不及赶制出来,所以夫人送了二小姐的旧衣服和鞋子过来,您将就着穿两天吧。”

  云碧莲是千娇万宠的娇娇女,衣服鞋子当然是最好的,而且只穿二三次。

  但是,云乔乔有个习惯,从不穿别人的衣服。

  她随手拿起一只鞋子,放在脚上比了比,小了。

  她玩味的笑了笑,“哟,给我穿小鞋啊。”

  别以为她什么不懂,她娘还没死呢,这些门门道道都都教过她。

  有钱人家都有针线房,赶制四五件衣服只是一晚上的事。

  而且,穿过的旧衣服送人是最失礼的,要送也是送没上过身的新衣服。

  嗯,这就是下马威!

  可惜,她是越挫越勇的人!!

  兰花眼神不耐烦,被调过来她也很委屈啊。

  跟着这位小姐能有什么好处?

  全府都排斥她,没一个人喜欢她,光是侯爷一个人是长久不了的。

  侯爷再喜欢她,难道还能跟自己的妻妾和儿子们比?“乔乔小姐,夫人管家不易,你不要再挑三拣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