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明末封疆 > 第二百六十八章 义州城
  锦州城往北一百二十里的地方,有一座小小村庄。由于此处位于明清交战的最前线,因此村庄在几年之前就已经荒废了下来。持续不断的战火令此地房屋大多被毁,残垣断壁无一不在诉说着战争带来的创伤。

  自打去年入冬以来,原本荒无人迹的小村庄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大量的人群开始涌入了狭小的村庄。这些人以汉人为主,还有一些朝鲜族和建州女真人。他们遵照皇太极的命令汇集于此,开始兴建用以攻击锦州的桥头堡—义州城。

  义州城西侧几里路开外,是起伏的群山,山体越往西山势越发雄伟。大凌河自西而来流向东南,从北面蜿蜒绕过了义州城。义州城的修建无疑是在北面依山傍水掐住了锦州城的命脉,令祖大寿如鲠在喉。

  尽管当下江南正是荷塘月色的盛夏时节,但七月将尽的辽东,站在义州城头上极目远眺,无垠旷野以及连绵不断的山岗上,草木已然开始变黄,一股秋色肃杀的气氛扑面而来。

  义州崭新而又坚固的城墙与不远处的雄山遥相呼应,显得很是巍峨耸立,城头之上旌旗招展、箭楼高耸,一群梳着金钱鼠辫的甲士林立,一群身披八旗棉甲的战将云集。

  多尔衮举着从朝鲜缴获来的单筒望远镜,仔细的观察着远处的动向。

  “豪格这个莽夫,坏我大事!”

  多尔衮的脸色原本就显得有些苍白,现在这么一生气,脸色变的如同身上穿的那件精致白色棉甲般没了一丝血色。

  “豪格不过是去出城收粮食罢了,阿古为何如此动怒?”

  阿古是女真人称呼哥哥的叫法,问话之人是多尔衮的同母第,努尔哈赤的第十五子,镶白旗旗主爱新觉罗·多铎。他与脸色苍白、身形消瘦的兄长多尔衮不同。多铎不仅生得膀大腰圆,而且面色红润,尚未满三十的他显得血气方刚,生猛无比,身上的多处刀伤更是显出这位年轻贝勒的勇武。

  多尔衮愤愤的收起望远镜说道:

  “我专门命人在锦州城与义州城的中间地带留下麦子不去收割,为的就是把那些麦子留给明军!”

  多铎以为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他有些诧异的问:

  “大汗命我们驻守义州城屯田,一来是为了进击袭扰关外明军各个据点,二来是为了使锦州之敌不得耕种,好断其粮草。我听前不久被俘虏的明军说,锦州城内的存粮最多仅能维持两个月。如今咱们围城已经三个多月,祖大寿那老小子肯定是已经断粮多日了。如今阿古怎么反倒是要留麦子给他了?”

  “兵法有云,围城必缺。一个人在绝望的情况下拼命就好像失去逃生可能的猎物做垂死挣扎,那是非常可怕。所以我要做的就是给这些困兽们以希望,让他们每天都饿着肚子想象着城外不远处那唾手可得食物的美味。只要祖大寿的手下耐不住诱惑闻着诱饵的气味出城,咱们的狩猎时刻也就可以开始了。”

  “原来阿古是想利用城外的这些麦子来引诱明军出城野战啊!”

  多尔衮点了点头,紧跟着他朝身旁的一位中年男子说道:

  “郑亲王,您是主帅,还望下令召回豪格。”

  多尔衮口中的郑亲王是爱新觉罗.济尔哈朗,虽说都姓爱新觉罗,但这位和硕郑亲王却并非努尔哈赤的子孙。济尔哈朗的父亲乃是努尔哈赤的同母弟舒尔哈齐,他自打能够骑上马背开始就就追随在伯父努尔哈赤的身边南征北战,深的努尔哈赤的信任。后来舒尔哈齐试图与兄长努尔哈赤分庭抗礼,终遭败亡。然而济尔哈朗却因自小生活在努尔哈赤宫中,由努尔哈赤抚养长大而未被猜忌。皇太极即位后他的地位不降反升,成为四大亲王之一。此次攻伐锦州,皇太极更是任命他为主帅。

  济尔哈朗拍拍多尔衮的肩膀,轻松的说:

  “睿亲王,豪格不懂事,咱们做叔叔的理应多加管教才是。”

  紧接着济尔哈朗低声道:

  “可是我虽为主帅,但也是镶蓝旗旗主。豪格贝勒可是正蓝旗旗主,同时又是大汗的皇长子,他的脾气你也知道。若真的抗命了,我这个做叔叔的还能治他的罪不成吗?呵呵,睿亲王,这个命令嘛...本王看就算了。”

  济尔哈朗自幼在宫中长大,耳濡目染之下,对于政治上的权谋之术很是在行。一面是大汗的弟弟,一面是大汗的儿子。济尔哈朗明白他最好的办法就是两边都不得罪,两边都保持一定的距离。

  多尔衮心里暗骂了句“老狐狸”,嘴上却说道:

  “郑亲王考虑的还真是周全啊!”

  说罢,这位年轻的睿亲王兼正白旗旗主一甩袖子转身离开城楼,在他身后紧跟着的是多铎以及正白、镶白旗的众多武将。

  锦州城位于地势平坦的辽西走廊之上,除了西面是蜿蜒巍峨的崇山峻岭外,出城向北到处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午后深深劲风吹过原野,一阵一阵的秋风吹在脸上,比关内深秋的寒风更让人觉得凛冽。

  一支不到三百人组成的队伍,携带着运粮车辆缓慢的行进在几乎毫无遮挡的旷野中。他们当中大约有百人身穿的是大明卫所制式的鸳鸯战袍,其余两百人看起来则于寻常百姓无异。这支队伍来自锦州,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可能的多收割些残存的麦子,好运回锦州城以解缺粮的燃眉之急。这样的队伍祖大寿一口气派出了十支,由于还要坚守城池,能够派出的军力实在有限。祖大寿只能将正规兵卒与百姓混编起来,尽可能多的出城觅粮了。

  带领这支军民混编队伍的是一名小旗,名叫李奉之,三十岁、土生土长的辽东汉子,他的身材算不上魁梧,但却很是结实。面容称不上英俊,但却很有男子气概。

  “李哥,你说这都几个月过去了,朝廷的援兵是不是也该到了。”

  李奉之边吆喝着后面有些掉队的军卒快些前进,边向身旁刚刚问话的手下兼老乡马五笑着回答说:

  “那都是官老爷们操心的事,咱们当兵的没事别整那没用的。”

  “可是李哥,如今咱们吃喝都没了,今天弄回去的这点粮食,看着是不少,可供给全城的话两天都够呛。这朝廷的兵要是再不来,那咱们可就玩完了!”

  李奉之的脸上显得波澜不惊,他淡淡的说:

  “怕个毛,横竖不就是个死嘛。能咋的?”

  “哎!李哥你是好汉不怕死,我可不行,我还想着回去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呢!对了李哥,我家那二小子生的可俊了,要不跟你家姑娘定个娃娃亲啥的,李哥你看...”

  李奉之突然抬手制止了马五东拉西扯的闲谈,他瞪着眼睛警惕的望着四周。

  “怎么了李哥?”

  李奉之并没有答话,但马五从他的脸上看出了事态的严重。李奉之纵身跃上拉运粮草的马车,眯着眼睛继续紧盯向北方。

  只见天地交界处泛起了滚滚烟尘,李奉之参军已有十多年,远处那泛起的烟尘意味着什么他是再清楚不过了。

  李奉之一把跳下马车大声喊道:

  “有敌情!全体戒备!准备迎战!”

  原本死气沉沉的行进队伍一下子好似被这一嗓子唤醒了般,短暂的沉默之后现场瞬间忙乱了起来!

  “李哥,是满人?”

  李奉之点了点头道:

  “看泛起的烟尘应该是清一色的骑兵无疑。”

  “有多少?”

  “千八来人左右。”

  马五不在说话了,本方这支运粮小队不过三百人,其中还有两百人是毫无作战经验、甚至连甲衣都没有,仅仅手里拿着长枪的农民。对面可是整整接近千人的精锐八旗兵!那些嗜血杀戮的满人会顷刻之间将他们这三百人碾成粉末的。

  有如此想法的不止马五一人,那些农民一听说有满人来了,立刻被吓得瑟瑟发抖起来,队伍中被一股巨大的恐惧气氛笼罩着,几乎压的众人喘不过气来。

  突然有百姓大喊一声撇下了手中的长枪,惊慌失措自顾自的跑出了队伍。李奉之冷冷的望着逃跑之人...

  弯弓搭箭

  一声凄厉的惨叫

  李奉之麻利的收弓大声呵斥道:

  “手拿武器,尔等便是战士。但凡有临阵脱逃者,一律杀无赦!”

  逃跑者的尸体警示着队伍中的每一个人,原本骚乱的军心被李奉之一箭下来稳定住了。

  “想活命的跟我来!”

  没有迟疑、没有拖沓,这支队伍在李奉之的指引下迅速撤退到一小片树林旁。李奉之深知开阔的地形十分有利于八旗兵,因此他将队伍转移到小树林旁。背靠密集的树林为掩护,以运粮的马车围成防御战阵,坚守待援。

  “马五,放狼烟求救!”

  “遵命!”

  之前在天边泛起的烟尘转眼之间已然迫近,牛角号沉闷的声响由远及近,那是八旗兵准备展开攻击的信号,阵阵秋风中李奉之已经隐隐听到了满洲八旗滚滚的马蹄声……

  “马五,老规矩,活下来的话我请你喝酒。”

  李奉之说罢脸上浮现出一丝嗜血的笑意,马五可没他那么轻松,他努力制住右手的抖动,脸上应挤出一个笑脸回应道:

  “说的好听,哪次李哥你都给自己整多了,最后还是我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