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最强小农民 > 第439章 刀法
  趁着张辉做饭的功夫,华春雪夫妇两人逮着苏瑾一顿臭骂,各种指责,训斥,责怪她的不是。

  张辉是什么人,洪州和麟川两地最强横的一个人。

  洪七牛哔吧!

  洪州首富,资产多达百个亿,然后呢!在张辉面前还不是照样老实巴交。

  这就是逆天武者的影响力。

  别说一个商人,当一个武者实力强大到足以只手遮天时,便可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命运。

  国运。

  比如前朝的漠北狂尊。

  说白了,张辉那是一头猛虎,心情好的时候,肚子吃饱的时候,人家不惜的跟你计较,万一哪天惹急眼了,处于暴怒的一个状态,雄狮猛兽的怒火,谁能承受的了?

  “不是妈说你,你一个女孩子,就不能手脚勤快一点呀?”

  “这是寄人篱下,又不是在自己家,真是,这么大岁数了,一点都不懂事。”

  “就你这样似的,往后还怎么嫁人?婆家不得给你气死呀!”华春雪喋喋不休。

  也就是自己女儿,这要是别人家的女儿,早轰出去了。

  这是毛病,得想办法改。

  一个女孩子家,懒成这样,甭说别人了,连华春雪自己都看不下去。

  “菜来咯!”

  张辉端着一盘红烧茄子,一盘藜蒿炒腊肉快步走来,摆在旁边大厅的桌子上。“你们来的正好,刚好饭熟了,一会儿我给你们多炒几个菜。”

  说着,张辉跑到冰箱挑选食材。

  “哎呀!”

  “张先生,您可别忙了,赶紧坐下休息会儿,这厨房的事儿,以后你尽管招呼苏苏就好,她要不听话,你就揍她,千万别给她惯着。”

  “什么毛病。”华春雪卷起袖子,奔着厨房走去,走了几步,又停下脚步,扭头狠狠嗔了苏瑾一眼。“你个死丫头,还不滚过来帮忙。”

  “对了,张先生,庚金我已经给您带过来了,您看下这些份量够不够,不够没关系,矿上那边还在作业,一旦有庚金,我立马找人送下山。”

  “庚金吗?”张辉脸色一喜。

  可算把这东西给盼到了。“苏苏,你去弄下饭,来,我看下。”

  苏永康把箱子打开,推到张辉面前。

  箱子是特制的保险箱,平时用来运输公司重要的材料,相当于银行运钱的那种箱子。

  里边一道杠隔开了两个地方。

  左边位置稍大的,摆放着一大坨未经加工的庚金,估摸着得有个十来斤重。

  张辉大喜过望,有了这坨庚金,足够他不灭金身一重天螓至完美,还能富余。

  等了这么些天,可算是等到了。

  “这是什么?”

  庚金的旁边,还有一小坨东西,呈黑色,如煤炭一般,黑不溜秋,散发着乌黑的光。

  张辉十分好奇,拿在手里把玩着,发现这东西特别沉。看起来没多大点,拿在手里一垫,就这么一块小块,起码有二十来斤重,比一大团庚金还要沉的多。

  “这东西应该是……”张辉拧着眉头,思索。初高中教科书上是没有这种东西,金篆玉函,应该有过描述。

  “玄铁。”

  “这东西应该是玄铁。”华春雪自己也不是很确定,挖掘硫铁矿的时候,挖到了这么一点。想着张辉可能有用,所以干脆就一块带过来了。

  “玄铁?”

  “没错,就是玄铁。”张辉喜上眉梢。

  这么大一块玄铁,太罕见了。

  这东西可是宝贝。

  拓跋的那把刀,就添了一点玄铁,刀身沉重,十分强韧。

  他就加了一丁点,那把刀的品质立即提升好几个档次。

  如此厚重的一块玄铁,要是锻造成兵器的话……不敢想。

  “我的大刀有望了。”张辉欣喜若狂。

  “好!”

  “太好了。”

  有了这两样东西,张辉的实力可以突飞猛进,一日千里。“谢谢哈!那什么,你们先用餐,我去一趟房间。”

  等了这么长时间,张辉已经亟不可待了,连午饭都懒得吃,一个键步窜进房间,嘭的一声关上房门。

  “玄铁,好家伙,这么沉。”

  “暂时还用不上,回头找到好的材质,再锻造一把大刀。”张辉随手把玄铁和箱子一块丢进储物戒指,然后拿出庚金摆在面前。“这么多庚金,肯定用不完。”

  张辉估摸一下,最多一半就够用了。

  掏出几颗聚灵丹,用聚灵珠炼制的丹药,主要的效用就是补充丹田元气。

  丢了一颗进嘴里,庞大浩瀚的真元四溢,补充消耗的元气。

  身躯内的元气,立即变得充沛。

  接下来,张辉开始融化庚金,这个过程会比较缓慢。

  庚金强度大,韧性足,张辉需要耗费庞大的能量,用威力霸道惊人的天雷,一点一点淬炼。

  几个小时后,庚金渐次融化为液体,接下来,就是融合了。

  一想到融合所造成的痛苦,张辉的嘴角便是不由自主的抽搐起来。

  “妈个蛋!”

  “拼了!”

  痛一回,享用一辈子,怕个卵。

  咬了咬牙,张辉手指一挑,一点庚金液在少年的掌控之下,嗖的一声射向张辉胸口。

  “滋滋滋——”少年的胸膛,瞬间被烧灼一片血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焦肉味。

  剧痛袭来,张辉脸色惨白,额头冷汗淋漓。

  “痛!”

  一阵阵的剧痛,比死还难受。

  女人生孩子也没这么痛。

  张辉哼都没哼一声,意志坚定,但身体却是隐隐颤动着,几度崩溃。

  在庚金液变成固体之前,张辉必须尽快控制着它融入血液,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这个过程,无比的艰难,稍有不慎便前功尽弃。

  “好了,第一滴完成了。”张辉惨白的脸上,浮现一抹喜色。“接下来,第二滴。”

  一个弹指,又一滴庚金液射进他的身体。

  一滴,两滴,三滴……

  近四斤的庚金,融化成液体后,盛满一个铁碗,数不清有多少滴。

  张辉疼的死去活来,一度生出想放弃的念头,但一想到以前没实力,家里穷时,身边的人对待自己的态度。

  羞辱,践踏,蔑视,漠视。

  就像一棵不起眼的小草,没有人会注意到它的存在。

  是坚韧的活着,被人践踏,还是枯萎的死去,没人会在意。

  张辉之所以一心向武,攀登武道极致,只因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不想再受人羞辱,不想看到爹妈辛苦,不想被人漠视,不想活着,一辈子只能在墓碑上留下两个冰冷的字眼。

  他立志要站在风口浪尖,站在高耸的悬崖峭壁,去看远处的风景。

  不一定要改变世界,但一定要影响一代人。

  这便是张辉的动力来源,再痛,再坎坷,也要挺过去。

  人说除死无大事!

  张辉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比死更可怕的是穷,是卑微,是弱小。

  宁肯死,也不愿意做一个弱小卑微,受人歧视的小草。

  “再来。”

  这一次,张辉掌控着一大团的庚金液,融入胸膛。

  然后就是臂膀,四肢,脑袋。

  几个钟头以后,张辉已然被汗水浸透,刚毅的脸庞,喜色难掩。少年的眉头渐次舒展开,轻松,舒畅。

  全身上下,没有一丝瑕疵。

  “不灭金身第一重·圣王怒,总算是螓至完美了。”张辉握了握拳,虽然还有些虚弱,不过,张辉能感觉到体内蕴含着巨大力量,这力量,足以搅动山河,令大地破碎。

  “咚!”

  “咚咚!”

  心跳强而有力,每一次跳动,都源源不断的往张辉四肢百骸输送新鲜的血液。

  在融合和撕裂的过程中,张辉的经脉血管一点一点拓展,此刻,张辉体内血管,就如同张家山门前的那条路,从一条坎坷的泥泞路,一下子变成畅通无阻的柏油路。

  血液和元气的运行,更加便捷,迅敏。

  张辉抬起手,看着金光璀璨的拳头,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笑容。“鳌佰的青霜剑,之前还能伤我,现在,我就是站着不动,他的剑也休想伤我分毫。”

  “修为境界也精进不少,只差一道隔阂就可以突破金丹期了。”

  修道者的金丹期,相当于武者的传奇境。

  “等我突破金丹,纵是漠北狂尊,也未必没有一战之力。”张辉,就是这么自信。

  “再过两天就到初一了,羊城,终归是要去一趟。”

  “明天就出发吧!”

  不灭金身第一重·圣王怒,张辉已然修炼到极致,他必须要尽快找到第二尊小金人了。

  稍作休息后,张辉又开始翻阅金篆玉函。

  不灭金身只是加固身躯的强韧度,丹田逆转时,身体如金铁般坚不可摧。

  不惧刀枪,无畏水火。

  说白了就是耐草,抗揍。

  要揍别人,还得靠掌心雷,雷暴拳。

  掌心雷真元消耗太大,而雷暴拳则是以拳头轰杀对方。

  其实张辉不太喜欢用拳头,力量太大,即便他身体强韧度足够,每一次挥拳,也会让他的手腕受到不小的震创。

  拳面也会受到一定的损害。

  所以,除非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张辉一般不会倾尽全力。

  有刀的话,谁愿意用拳头。

  何况现在张辉得到那么大一块玄铁,回头就锻造一把钢刀出来。

  金篆玉函古武术中,光刀法就有成千数百种之多,张辉罗列了一遍,然后从中挑选出几门比较喜欢的高品阶刀法。

  “地阶下品武学,疾风刀法。”

  修炼到极致,出刀如狂风骤雨,攻势凶猛强横,难有敌手。

  “还有,地阶高品的烈焰狂斩。”

  一刀下来,烈火盈天,山崩石裂。

  这两种刀法,张辉比较青睐。

  “就疾风刀法和烈焰狂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