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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1章 英雄不救美

  只要胡媚看上了陆景恒,应该就会闹个人仰马翻,她站一旁好好吃瓜看戏。

  “哼!她不主动离开我有的是办法对付。”胡媚根本没把白扬帆放眼里,“一个小山村出来的能有多大能耐?跟我们这种自小在京都长大的可没法比。”

  陈凤飞:“······”你厉害,你威武,我乐见其成。

  “你说的很对,是我过于胆小了。”一直在胡媚面前伏低做小,陈凤飞没觉得有半点委屈,乐在其中,“陆大哥的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我把知道的全都跟你说了,能不能成就看你自己了,别的我也帮不上忙。

  就是觉得!我们院里最好的男孩子娶个小山村里出来的,很为他不值。要是能娶到你的话,那我们整个大院的人都会津津乐道。”

  这话胡媚最爱听,从来,别人见了她就只有夸赞的份。

  陆景恒这个人的名字她也有听说过,只是一直没见过。如今看见了照片,被他身上那满满的男性荷尔蒙所折服。

  这样的男人才是她心中最理想的男朋友,不但长的无可挑剔,关键是男友力爆棚,谁要不长眼动她一下,估计他眼一瞪,那些人都能被吓的屁滚尿流。

  如今可是正儿八经部队里锻炼出来的特种人才,不是谁都可以比拟的。

  照片中那炯炯有神的目光里全都是一身正气,不行,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只能是她的。

  送走了陈凤飞,胡媚就开始打听陆景恒的行踪,各种打听,终于如愿以偿,得知他有时候会开车回医科大附近去。

  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去了那小山村女人家中。

  找了个机会,胡媚去了陆景恒所在的单位慰问演出,千方百计想认识他。可惜陆景恒冷傲的很,根本连个正眼都不瞧她。

  把她给气的,发誓必须拿下陆景恒。

  在一天他出门办事时,胡媚跟了上去,自编自导了一出被人当街调戏的戏码。

  几个混混围着胡媚,表情夸张地说要她陪陪他们,陆景恒前后看了看,觉得这些人的脑子有问题。

  那个女人一看就是个出身不凡的,怎么会被几个混混堵在一条不起眼的巷子里?这地方住的大部分都是普通人。

  他从这里走过是因为省事,不想走弯路,直接穿过巷子就到了他要办事的地方。

  那女人一看就不普通,她来这里做什么?

  混混怎么可能戴的起需要外汇券才能买到的进口手表?都买得起那么贵的手表了,还用得着在街面上混?

  到底这些人是傻子,还是把他当傻子?英雄救美这个梗是不错,可惜他不想做傻子,更不想做英雄。

  看见一女四男在那里拉拉扯扯的,陆景恒很干脆地转头离去,看的胡媚和她叫来的同伴彻底傻眼。

  什么情况这是?陆景恒那么没有公德心的吗?

  见了她被人非礼,不该出手相助?

  陆景恒:“······”我助个鬼,我要真的出手相助了,你是不是得赖上我?我可是有媳妇的人,我媳妇凶的很,知道我在外面招惹了女人,指不定把我大卸八块。

  为了小命着想,还是走的远远的。

  这叫什么?珍爱生命,远离女人。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他这辈子,女人只要一个就够了,他的女人,世上独一无二。

  “他怎么走了?”胡媚难以置信地看着大步离开的男人,心口像是被射了无数支箭,血乎刺啦,“是不是我们没有卖力表演,被他看出端倪来了。”

  扮演混混的人也集体懵逼:“······”我们哪里知道,不你自己写的剧本吗?演砸了能怪谁?

  “媚媚!这男人一看就不是个凡人,咱们这种小打小闹的把戏人家一眼就能看穿,你想的这招不行呀。”

  “我觉得也是,那男人英明神武,目光如炬,咱们这点道行哪里能跟人面前显摆?”

  “算了,今天就这样!各自散了回家去。媚媚!你还是想别的招儿!英雄救美这招不好使,不然你还是霸王硬上弓好了。”

  胡媚的眼睛瞪的老大,一个一个地瞪过去,怒骂:“没用的东西,找你们当我的跟班算是瞎了眼。哼!不理你们了,还朋友呢,还发小呢,全都是幸灾乐祸的混蛋。”

  骂完,自己一个人气呼呼地走了,把那四个“混混”给骂的一愣一愣的。

  胡媚在他们大院里算是比较疯的一个丫头,大家能帮她这忙扮演混混,的确是光屁股长大的发小。而且他们还是京都国家电影制片厂的演员。

  自小不喜欢演戏,喜欢唱歌的胡媚后来进了国家剧院,成了一级歌唱演员。到底这个职称是怎么被评上的,就有点不好说了。

  年纪轻轻就成了一级歌唱家的可没几个,弄的胡媚有点飘,不把这群发小放眼里。哪怕其中有两个很喜欢她,很想跟她交朋友,也没能入了她的眼。

  几句话把人贬的一文不值,彻底让那两人打消了念头。

  听说她要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戏,发小们都很想看看那英雄长啥样,要真动起手来,那两人还想暗搓搓地给英雄几下,出出心口的恶气。

  谁知英雄不上当,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转身就走。

  他们立即明白了,这位英雄可不好糊弄,以后还是少陪胡媚胡闹。那个男人根本就不是他们这种花架子,他要真冲上来的话,吃亏的只会是他们。

  事情没办成,胡媚心里猫抓似的难受,一激动,就跑到了白扬帆那里,想宣示主权。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响,如果把陆景恒从她那里赶回家,以后她就算去他家里找人也方便一些。

  他一直住在白扬帆家里,她还怎么来找他?就算那女人不在乎,随便她进门,她自己都觉得别扭,还憋屈。

  为什么她交个男朋友要跑到别的女人家里来抢?要抢也得在别处。

  一个小山村来的女人,还能把她怎么样,让她把陆景恒让出来,她敢不答应吗?

  现实与胡媚想的差距太大,人家不但敢,还把她从屋里给丢了出来。

  身上一股冷厉肃杀的气势,差点没把她吓死。

  感觉自己喜欢个男人可真不容易,小命要玩完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