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花都捉鬼小道士 > 第65章 再气小白脸
  想明白这点后,燕十三急忙起床,刷洗一番后就匆匆出了门。

  在路边摊简单过了个早,就找了家可以汇钱到南洋的银行把一万汇给了老骗子。

  然后在大街上逛了一两个时辰,身上就只剩下一千六百多元。

  这让他很是肉痛,在帝都什么都贵,一斤黑狗血居然花了他三百,一斤朱砂更是要了他四百。

  这还是他跟卖主杀了半天价才买来的,开口价都他妈七八百,把他当肥羊宰。

  他妈的,大奸商,没看到道爷穷得都成乞丐了么!

  一想到这些奸商把十万大山不要钱的黑狗血卖他三百,他就心痛不已。

  以前跟老骗子走街串巷的时候,需要黑狗血的时候,都是随便给哪家黑狗放点血,然后上点止血药就搞定。

  哪像这里,都他妈的是按克算的。

  还有朱砂,这在十万大山花个十元能买一箩筐,在这里居然卖四百一斤,人家抢劫也没这么黑的。

  人世界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明知道被宰还不得不买。

  燕十三对这句话是深有体会,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打死他都不买。

  可惜女鬼只给他一个月时间,他必须争分夺秒。

  为了下半辈子的幸福,他可不敢在材料上浪费时间。

  现在万事俱备,只差尸油了。

  这东西可不好买,明面上是不可能卖的,只能寄希望于黑市。

  根据他的估计,身上的钱买了尸油后肯定剩不了几块。

  这种边花钱边心痛的滋味真不是好受的。

  丫丫的,刚有点钱,转眼就要成穷光蛋了,这没钱的滋味可不好受。

  妈的,必须尽快搞定小丑,把五万要回来。

  贵族书院,屌丝们开始帮燕十三洗白。

  猥琐强跟眼镜男自然成了背黑锅的对象,毕竟事情已经发生,总要找替死鬼的。

  还好,猥琐强跟眼镜男对这并不在意,还以此为荣,把这事大包大揽。

  于是各种新鲜的版本出来了,最让人接受的则是,眼镜男嫉妒燕十三比他帅,于是故意找了小姐偷偷带到坟山。

  本来是打算等燕十三睡着的时候,让小姐给他来个霸王硬上弓,然后让燕十三出丑。

  结果阴差阳错,猥琐强睡了燕十三的帐篷,于是就出了后来的一幕。

  由于屌丝会人员众多,这一传十,十传百······转眼就掩盖了先前关于燕十三的版本。

  也同时让眼镜男红了,这丫的如今跟大明星一样,走到哪里都围了一群男生。

  当然,这些男生可不是他的粉丝,而是想私下打听那个小姐在哪里上班。

  毕竟那个女孩还是很漂亮的,作为男人,不用说都懂的。

  而眼镜男则瞎忽悠,谎话是一套一套的,直忽悠得众人团团转。

  于是燕十三回到书院的时候,关于他的谣言成功洗白,书院内再也听不到各种闲言碎语。

  这让他很是满意,身为修道之人,低调才是王道。

  在找到陈小胖后,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屌丝协会运作的。

  这不由让燕十三对屌丝协会刮目相看,看来屌丝们也不是一无是处,他这个便宜会长看来是必须当了。

  当然,当会长之前还得找到陷害他的女人再说。

  也不知这女人是什么来头,居然让屌丝协会调查了一天,都没什么头绪。

  这让燕十三很不满意,交代陈小胖打听一下黑市的事情后,就直接来到书院精英班。

  精英班是贵族书院最高等的班级,来这个班的无疑不是大富大贵加上才华突出。

  因此精英班的看到燕十三这个土老帽的时候,都投来鄙视的目光。

  这让燕十三很不爽,“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么!”

  众精英直翻白眼,尤其是熊宏祥就更不爽了。

  “乡巴佬,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还不滚出去。”

  “就是,一个乡巴佬,别把这里的空气给污浊了。”熊宏祥身边的同学配合道。

  “污你妹啊!你们两个算什么东西,道爷再土也是自给自足,不像你们两个蛀虫,只知道嚼你们父母的剩饭。”

  燕十三虽然低调,但可不是那种见人让三分的主。

  “你······”两人被燕十三骂成蛀虫,正想发火,就看到周晖月走向燕十三。

  “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事想问问你。”

  熊宏祥看到燕十三明目张胆找周晖月,心中对燕十三更加怨恨,暗暗打定主意,一定让他好看。

  “晖月,我觉得我们精英班的学生,不应该跟普通班的学生有太多交集,尤其是灵异班。”

  周晖月皱了皱眉,犹豫了一会,还是跟着燕十三走了。

  看着挑衅的眼神,熊宏祥是气得火冒三丈,心中冷笑:“小子,你就嘚瑟吧!老子看你还能嘚瑟几天?”

  书院凉亭,燕十三跟周晖月停了下来。

  “你跟张帅很熟么?”

  “听说过这个人,但不熟。”周晖月有些不解,“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怀疑缠着你的那个恶鬼就是张帅。”燕十三其实基本肯定了,只不过没有证据罢了。

  “张帅!”周晖月一脸的不信,“我跟他不熟,甚至连话都没说过一次,他为什么要缠着我?”

  这也是燕十三不明白的地方,按照道书所说,单相思并不能形成执念,形成不了执念就不可能死后还念念不忘。

  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根据燕十三的猜测,张帅之所以对周晖月念念不忘,他们之间应该有过什么交集或者誓言。

  “你会不会很早就认识他,然后忘记了哩!”

  这种可能也不是不存在,有的人潜意识会忘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而保留开心的记忆。

  这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心理学是可以解释的。

  “这不可能!如果他是我的朋友,我不可能不记得。”周晖月对自己很自信,从她上学开始,就一直是尖子生。

  而她的记忆也是超强,一般的课文,只要看上三四遍,就会倒背如流。

  她相信这样的记忆力,不可能出现遗忘的情况。

  燕十三皱了皱眉,站在凉亭的台阶上。

  “知道么,从来贵族书院的第一天,张帅就一直站在这里看,一看就是几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