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魔法种族的科技霸业 > 第21章 大脑袋转移
  “布兰顿!你这次回来,是要回归部落么。”部落里的某只母马媚眼流波。

  “这次回部落,是要进行交易”布兰顿摇了摇头,环视整个部落,“只是现在部落的状况可不怎么好。”

  布兰顿的话,让整个悲风部落都是黯然。

  “啊咳——”

  见一帮半人全垂头丧气的模样,提古勒咳嗽了一声。

  布兰顿这才想起自己不过是雇佣来的护卫而已,急忙撇开了身躯并问道:“老头子呢?”

  话音落下,一个面色不善,鬃毛被烫的卷曲的雄壮半人马从部落里走了出来:“找我?”

  “是他。”

  “尊敬的布兰登·瓦尔登阁下,我是地精商会的提古勒·克洛克,特来到贵部落谈一笔交易!”提古勒嘴角泛起自信的笑容,随之动作的,是在提古勒身后的半人马护卫队,他们拉开身后马车上的遮挡物,显出大批精铁武器。

  布兰登这次才注意到布兰顿小队的装扮——清一色的板甲在身,手持长矛,身背弓箭。

  虽然眼馋,布兰登最后还是叹气道:“如你所见,部落只剩下几十只牛羊,剩下的都已经烤熟了。”

  “正如你所见,我们的货物远远超出你们能够支付的上限。就算悲风部落全盛时期也不行。”

  提古勒的话,让悲风部落群情激奋,几乎下一刻就要冲上来干掉提古勒。

  “干掉提古勒,抢走武器,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布兰登的念头只是闪过一瞬间,就被亲儿子手中锃亮的武器提醒了一遍。

  “你们有两种选择。”提古勒抬起手指。

  “第一,由我代表地精商会雇佣你们,护卫我我们深入草原交易,地精商会根据你们的贡献付出报酬,你们可以选择提前支取报酬在我这里购买武器,享有优先购买权。”

  草原上,没有武器就是废。在布兰登看来,这个选择相当于用武器雇佣半人马部落,听起来还算不错,布兰登不由得想:“莫非我儿布兰顿就是这么被忽悠的?”

  “只是这样一来,你们就没有机会购买另一种商品了,因为我们在草原上会把这种商品卖完。”

  “另一种商品?”布兰登狐疑地看向自己儿子。

  见老爹不明就里,布兰顿裂开大嘴笑了笑,将手中的水囊递给布兰登。

  布兰登拔下塞子,整个部落仿佛被按了暂停键。

  “好香!”

  高度酒对半人马部落的诱惑是惊人的,布兰登狂灌一大口后,竟兴奋地嘶鸣了起来。

  “族长,让我们尝尝!”

  布兰登面色潮红,将酒囊扔给了身后的族人,问:“第二个选择是什么?”

  “第二,赊账。”提古勒举起第二根手指,“武器全部以赊账的方式给你们,这些美酒悲风部落也有优先购买权。只要你们能在一个月内拿出足够多的货物出来交易,无论是皮毛、牛羊、高级魔兽,甚至是某些有价值的消息都行。”

  提古勒的话已经非常直白了,布兰登毫无疑问也明白——

  给你们武器,去草原上抢吧,抢到足够多的好东西,过来交易吧!

  至于这帮半人马会不会撕毁协议,扎马钉在手的提古勒一点也不担心。

  提古勒的第二条,在一帮面色正酣的半人马眼里,正合心意!

  为什么整个悲风部落被几只炎蜥兽搞得灰头土脸?以悲风部落的实力,五级战士的数量绝对不少,炎蜥兽群一般也就八九只,就算能喷火,在速度快力量强的半人马部落面前,跪的可能性很大。

  问题是武器。

  木棍加石头,怼上炎蜥兽又糙又厚的外皮根本没什么效果。

  木棍加石头,这就是悲风部落的现状,也是整个草原的现状。

  想想当年关外黄台吉就知道,十三副铠甲就能横行东北,装备效果可见一斑。

  这个世界虽然有各种不科学的强力战士,但铁器装备跟石器装备的威力差异却是实打实的。

  在半人马部落的欢呼声中,部落战士全体武装起来,天色渐黑都不管不顾,仗着黑暗视觉第一时间冲出找货物了。

  很快,几里外的某处就泛起冲天火光,等到火光熄灭,八只炎蜥兽身上插满了各种棍状物,羞耻地为半人马的交易大业献身。

  半人马骑兵装配铁枪后,一窝炎蜥兽就从狡猾的猎手变成了可怜的猎物。

  半人马骑兵们的策略简单至极,面对炎蜥兽喷火就散开,余下就是就是冲锋,插枪,冲锋,拔枪,仗着四只脚比两只脚快的优势,反复折磨炎蜥兽,直到炎蜥兽彻底倒下。

  “半人马对付炎蜥兽就这么简单?”一个月后几只剥皮剔骨的炎蜥兽被送到狗头人部落时,正在跟“小红”闹着玩的钟八哥略有些悔不当初,早知如此,留下一只半人马就够用了。

  不说悲风部落在草原上肆虐,狗头人部落也有新任务了。

  没有比例尺,没有指北针,没有图例,前世大学选了地理的理科狗钟八哥长叹一口气,拿着手中用炭笔画出的“地图”纠结地问道:“这个圈圈是什么?”

  “汪!是一片湖!”灵魂画手——地图作者麦考密克回答。

  “那这个框框呢?”

  “汪!是沼泽地!”

  “沼泽地?难道有狗头人挂了?”钟八哥最担心的就是减员。

  “汪!没有,被伐木工用藤条拔出来了。”

  “干的漂亮,回头去会计官那里多领两个钢镚。”虽然麦考密克的绘图水平感人,钟八哥基本也明白了内容。

  钟八哥已经在思考狗头人部落接下来的发展方向,峡谷内空间狭小,不利于开展种田大业,狗头人部落要逐步迁出大峡谷前往平原发展。

  爱好诚可贵,繁衍价更高。虽然狗头人喜爱打洞胜过种田,但种族繁衍的大业在狗头人心中的神圣地位不可动摇,项目真要推还是能动起来的。

  根据麦考密克的情报,峡谷上的好地方还真不少,兽人部落因为是草原种族,农业技能基本为零,大好沃土全部当荒地。

  在种田神眼里,亚克逊森林边缘的沼泽滩涂还是湖泊,都是填起来种田的大好地区。至于破坏生态?种田神根本没考虑过。

  这些天,种田神部落勒紧裤腰带大干一个月,几乎把峡谷内粗一点的树木砍伐一空,终于磨出了一堆足够粗足够长的圆木头。

  钟天原本想让大脑袋坐车的,但大脑的重量超越了木质板车能够承受的极限,只能把原木放在大脑袋底下滚,再配上一堆狗头人在前面拖拉,就像新船下水一样,只不过大脑袋是下矿坑。

  接下来的日子,狗头人再接再厉,将矿洞内的通道不断加粗加固。

  终于,躺在原木上的大脑袋来到了通道入口。

  临到最后一下,钟天有些犹豫了。

  “下坡容易上坡难,这么陡的坡,万一下去了能量不够了,想让狗头人把自己拖出来都难。”

  “而且一旦转移到地下,钟八哥不可能天天下来,就不像之前那么如使臂指了,操作也不方便。”

  “麻麻的,按照现在效率,最快也要几十年才能出发电机,现在的电量也就顶一年,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别怂就是干!”

  做完心理建设后,钟天控制钟八哥一声令下,在种田神第一波麦子成熟的季节,大脑袋转移到了深深的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