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时间色 > 第四十四章
  说起来,真的很神奇,真的很奇怪。原本几个与自己陌路的行人,现在自己竟然和这几个行人一同进餐,谈笑风生。其中还有的人,甚至是在两个小时前才刚刚知道的对方名字。

  这倒是让我想起了蒲松龄的一句话——天下之快意之事莫若友,快友之事莫若谈。这种感觉真的很愉快。

  “是吧,有兴趣吧,有兴趣吧!”胡小露难道看不出来吗?对方是在配合她的演出。“这位网上流传的神秘的作者,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他就是我们的——沈雪诺同学!!!”

  胡小露你这手舞足蹈的动作,真的会让我笑喷出来的,你知道吗!

  “呛呛~呛呛~~!”你是一个主持人吗?在隆重介绍下一个要出场扮演的人?

  或许,我们只是白居易笔下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但我却还奢望着,能变成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或许,是当时的我,太贪心了。

  “Ai~~~!这是真的吗?”之前这次竟然露出了郑重的好奇表情。

  “恩。”沈雪诺停下了进食的筷子,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他不知道,这种时候,该做出如何的表情。是羞涩?是骄傲?还是什么?所以,他面上并没有做出任何表情,只是回答。

  “那还真是让人意想不到啊!”相比“莫名其妙三人组”的反应,赵倩的表现,算是就显得冷静、平淡了许多。却也是将沈雪诺,上上下下的重新大量了一遍。

  “厉害吧!这可是我大佬!我跟你们说——”钱群利就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自家的孩子考试拿了一个一百分回家,就会跑去其他邻居之间炫耀一番。一副得意洋洋,自豪无比的样子。“——大佬的话,那可真是,线条流畅,笔锋洒脱,画面朴素,写实,却又不是清丽,唯美。”还会变脸成一个说书先生的样子。

  “我们又不是没有看过。再说了,又不是你画的,瞧你那样!要上天了啊,都!”胡小露的一盆凉水,迎面泼洒给了钱群利一个“暴击”。

  “你们还不知道吧?”钱群利依旧兴致勃勃的说道:“大佬他可是说过得哦,要教我画画!也就是说,我现在是风靡全网的漫画作者的弟子!唯一一个哦!!怎么样,厉害吧!!!”

  “切,有什么好了不起的。”胡小露一脸不爽的样子——旋风腿+X+折颈+砖袭+XX+疾风追击三连+毒影针+XXXX+上勾拳+撞撞撞+上勾拳+撞撞撞+上勾拳+涂毒+砖头+X+上勾拳(这里的X算作是普通拳击)——脑海中,已经用这套连击,吊打的钱群利毫无还手之力。

  这也不怪她,谁让钱群利摆出一副“皮诺曹”的嘴脸呢?话说,我真的没有答应过说要收你当“弟子”什么的,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啊。有时候,连我都有些忍不住会冒出“干脆把他干掉算了”这也的想法。

  “啊?你说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再说一遍看看。”钱群利故意讲出这话,气的胡小露挥舞起了她那个,比沙包小点的,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