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巫术法则 > 第一百六十二章 证悟空性,亦如雷霆
  佛教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说:人在刹那间,就会产生一八万四千个念头。何谓一刹那?一弹指的六十分之一的时间为一刹那。一刹那有八万四千个念头不是一个准确的数字。但也说明了人在短暂的时间里,出现的杂念是何其之多的。

  一般情况下也只有死人和草木顽石,才不会被探测到心灵中的思维活动;其实就连冬虫夏草这种高等真核真菌生物,也有寻找寄生和生长的微弱生物反应。

  特别是越是博学的人类,因为所学越多,则脑中的思维模式越多越顽固,自己的身心动向都是围着所谓的人生【三观】——这些顽固的念头和模式在像停不下来的失控火车一样,在既定轨道上狂奔直到脱轨。

  佛道两教的修士,为了启发出生命本源之力得证“般若空性”,或者说是脱离红尘苦难的成道之法。

  故而研究出需要用‘逆反常人顽固念头的思维模式’行之,破除掉自己业已形成的种种身心模式,以此从形成人生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的种种——地狱、畜生、修罗等,下三道恶性轮回思维中解脱。

  某些顽固习性与身心模式自我们出生以来就有。

  刚开始只是野兽一般的本能求存的心理活动。接着在外界的环境影响下,还会产生如各种主观认识、各类意识形态、各种美丑善恶、高地贵贱的观念、远近亲疏等等。

  乃至自我们的祖先的祖先的……祖先出现以来,那些如何应对外界天灾人祸,以确保将自己子嗣繁衍保留下去的求偶交配权斗争本能,就日积月累的顽固强化着,如七情六欲、贪慢痴见等等。

  种种思维顽固又彼此联系不断,一个念头可能直接就带出一连串的后续想法,想要破除这种类似本能反应的思维模式实在很难。

  老陈也是因为从地球身死穿越到异界,心性由此大变;才可以了解思维的问题,而能摆脱思维、情绪、行为习惯驱使的能力,从人的‘真如性海’产生的种种对事物幻觉中‘证悟空性’,明了万事万物成住坏空皆具空性。

  那么什么是应该逆反的身心模式?

  修佛、参禅难道是为了修成印度种姓制度下,无限度忍受社会苦难,等待下一世轮回的泥塑木雕吗?

  我们以昆山龙哥装逼不成反被草的现实案例来举例。

  人在社会上难免会遇到“龙哥”这种——粗制滥造的社会糙货寻衅滋事、故意伤人。

  要知道中国每年发生的车祸,有据可查的就多达几十万起,死亡接近10余万,还会产生30~50万残疾人。

  每5分钟有一人因车祸死亡,每一分钟有一人因车祸伤残,每天死亡280多人。

  由此可见。

  不说机动车与宝马车剐蹭,其他因为车祸路怒,行人在路上行走被车辆撞到,而发生口角与肢体冲突比比皆是。通常我们有一方退让走掉,事情就不会继续扩大,因为许多人确实觉得嘴上吃点亏就算了,打架又能有什么好处呢?流氓进拘留所蹲几天也无所谓,可是自己的工作学习会受到很大影响,得不偿失。

  能避则避,如果不能避,则鼓励化财消灾?

  这仅仅是退让而非解决问题的方法。

  因为人总有避不过去的时候,在昆山反杀这种事件中,就必须要保护自己及家人生命财产安全。

  印度人民忍让种姓制度,没有带来改变。

  如果我们的先辈不闹革命,也没有现在的不被封建势力压迫的幸福生活。

  这些都是打破旧有思想枷锁的结果。

  人们的思想保守就不会主动维护自身权益,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规定对比美国的《不退让法》更加尊重生命,但也更加消极保守。

  那么当我们遇到需要正当防卫的时候,合适的尺度和方法是什么?

  一味忍让吗?

  当然不是。

  过去的时代,一些魔子魔孙穿上袈裟,进入寺庙扮做僧侣。

  他们为了迎合统治者自我阉割教义,乃至是阉割人的人性;不事生产,和封建统治者一样吸取民资民膏,供养自己,并修建堂皇高贵的雕像和寺庙居住;配合封建社会的种种吃人制度,宣扬无底线退让的“伪善”,共同压迫本已经生活艰辛的底层民众,这必然是和犬儒一样无耻卑劣的群体。

  所以以佛道的正确智慧哲学来说,需要先打破旧有的心理运作模式和生理运作模式,以此来改造这种容易使人心,沦入下三道苦厄的错误身心模式。

  必须明白纵容作恶,就是养虎为患,很多时候身边的不公和大恶,都是逐渐放纵养成的。

  佛教尚且讲怒目金刚,就是说慈悲者亦应该有不可触碰的底线,在正确的时候不要吝啬霹雳雷霆手段。

  当然。

  也不能像为恶者一样,放纵自己炽烈的欲望本能。

  譬如易怒或者杀戮成性的人,心念体系的结构极易产生嗔怒之心,导致失去理智胡搞一通;就像我们平常碰到恶意挑衅,经常就忍不住互相直接开始口角争斗,最后哪怕一开始你占了道理,最后也会因为与人斗殴被警察同志,给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你需要观察到自己心念生灭如幻,打破旧有的顽固心念体系或者说‘习气’。

  才能知道如何做是正确的应对突发事件。

  寻常遇到流氓及歹徒挑衅攻击,最好尽量高声喊叫叙述事实吸引他人注意,哪怕只是围观群众,也会引起歹徒顾忌,降低事态恶化的概率。须知歹徒往往也是心虚的,虽然表面上凶狠如没爹妈的小狼狗;但事实上只要不是脑残或者弱智,他们自己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往往不占理或者不合法,极易把自己坑进去;另一个就是注意收集证据,会寻衅滋事的混混往往很熟悉警察的办案逻辑,有些还是多次进宫。而且更不能指望他们有诚信这种东西。他们往往一见到警察介入,就会开始胡编乱造,譬如说受害者先撞了他或者骂了他,把事情说成有因有果的社会摩擦,而不是单方面的寻衅滋事,力图把事情逻辑搞混,这对他们接下来受到的指证和定罪会非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