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足球飞人 > 第四十三章 王霸之师
  “李小翔,还记得七年前吗?”

  “你是?”

  “怎么,忘记我了?要不要再来场对决,我等你好久了。”

  “我。。。你是谁啊,这里,好黑啊,你到底是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你!你等等!”

  ※※※※※

  “你等等!你等等!别走!别走~”

  “小翔,小翔,你怎么了?醒醒!醒醒啊!”

  待到李小翔缓缓睁开眼睛,才发现原来他方才是在做梦,但是。。。那个人的声音却分明好熟悉,似乎在哪里听到过,但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了。”

  “小翔!还不起床,今天不是有比赛吗,可别迟到了!”

  “知道了,妈。”

  刷牙的时候,李小翔无意间往镜子里一瞅,顿时吓了一大跳,一个人影出现在他身后,一闪而过。他回过头去仔细查看,明明什么都没有。难道是错觉?他心想,刚才的人影,好熟悉!

  今天有比赛,小翔匆匆吃过早餐,便赶去训练基地与队友们汇合了。一路上,恍恍惚惚,一直为刚才的事情而心有余悸。

  来到基地门口,大家伙都已经上了大巴,就等他了。

  “李小翔,你今天怎么了?看看都几点了,快上车!”

  虽然这话是从翻译苏姗嘴里说出来的,但是看看贝克汉姆的表情都知道,他有些生气了,今天是李小翔第一次迟到。

  坐在球员大巴上,李小翔呆呆地望着窗外,沿途风景从眼前极速掠过,形成一道道光影。

  眨眼间,已到了飞龙体育场。

  队员们在贝帅的带领下依次走下车。

  “小贝万岁~”

  “小贝我爱你!!!”

  自从贝克汉姆来到凌云队之后,这些欢呼声几乎被他全包了。而且,有一个现象就是越来越多的“女球迷”开始涌入飞龙体育场,她们早早便抢购到了门票,使得许多老球迷面临一票难求的局面。

  姚天启为此正在努力筹划着扩建南北两个看台,甚至,他已经在董事会上宣布,如果球队今年拿到了中超联赛的冠军,他就重建一个比飞龙体育场还要大一倍的巨型体育场。

  不仅如此,他在球队获胜奖金上也下了一番功夫,足足翻了两番的获胜奖金,使凌云队的队员们渴望胜利的决心更为坚定了。

  带着这股决心,队员们昂首入了更衣室。

  小贝用英语简单说了几句,编排了一下阵容,布置了一下战术。边上的美女翻译苏姗反应敏捷,头脑清醒,口齿伶俐,妙语连珠。深得队员们的喜爱。

  “据说他还没有男朋友,小翔,你的机会来了!”一旁的郑柯达习惯性地开着李小翔的玩笑,他每天最喜欢的事除了踢球,便是这个。

  “死猴子,一边去!”李小翔面对队友们朝他看过来的眼神和嘴角浮起的坏笑,一脸尴尬。

  对面的苏姗也是双颊绯红,好不自在。

  说起来,李小翔自从上次在大厦门口和林羽霏一别后,就再也没见过她了,连短信也是偶尔发发。她的功课很重,小翔不好意思去打扰她,但每天晚上都会念起她,那个像百合花一样洁白无暇的女孩。

  那个过去,现在,将来都会令他魂牵梦绕的女孩。

  试问他又怎会对别的女子动心?即使美如苏姗者,他也视若无睹。

  贝帅在一旁看着,虽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猜猜也便知道了,和着笑了笑,招呼着他们马上准备奔赴战场。

  这一场他们的对手是天津泰丰,一支排名联赛中游的球队,以技术见长,但防守能力非常一般,主力门将更是著名的“黄油手”。

  小翔掺着一个可爱的小球童入到了场内,与对方球员一一握手后,站到了他熟悉的左路。

  比赛在现场球迷如涛般的欢呼呐喊声中开始了!

  中场发球后,天津泰丰并没有急于进攻,还是和往常一样,踢起了控制足球。

  凌云队的中场皆是技术型的,没有那种野牛一样的抢球机器,因此一时半会儿还拿他们没辙。

  不过在僵持了几分钟过后,机会还是来了。

  泰丰队的中场约摸着也该试探试探进攻一下了,便将球倒到边路,意图从侧方切入凌云队的防线。

  但他们显然错了,即便从边路发起进攻,球最终还是得传至中路,而凌云队的中路守卫者,是坚如磐石的雄健。他将对方的传中球狠狠顶出了禁区,凌云随即发起了反击。

  凌云队的反击是整个中超最犀利的,没有之一。

  中场姚磊是组织型人才,球商高,大局观强,他接球之前就审度清楚了队友们的跑位,迅速把球分到左路的李小翔处。

  李小翔最近状态一路飘红,而在卡罗和贝克汉姆的指点下,体能和球技又不断在提高,使他得以继续维持这种状态。

  和贝克汉姆一样,李小翔也不是个靠技术吃饭的球员,至少目前不是。既然习得了“贝氏弧线”,那参照以前贝克汉姆的方式来踢球,自然是最为合理不过的。

  不过和贝帅相比,李小翔的传中还不足以说能够在不突破的情况下单靠弧度就可绕过对方后卫的,而且他并不是左脚选手,传球前往往得先把球拨到右脚,这就浪费了很多时间和机会。

  贝帅想过将李小翔移至右路,只是那就得让曹北箭来踢左路,而曹北箭与李小翔又恰恰相反,他虽是个左脚球员,但擅长的是内切后的起脚冷射。和罗本一样,他也喜欢踢右路,因为那样更容易进球。(罗本早年号称“左路之王”,但在转会拜仁后由于和里贝里的重位被改造成了右前卫,而他的招牌绝招内切施射也是在那段时间练成的,并且在11年的南非世界杯上收获奇效。)

  于是李小翔只能将右路的位置让给表现更为优异的曹北箭,自己则争取靠着速度多甩开对方几个身位再换脚传中。

  这一次他又成功地完成了这个任务,下底后准确地将球传入禁区,并找到了古赛罗这个点。

  古赛罗是个能力全面的前锋,射门、策应、头球样样精通。

  这一次面对这记精准的长传,他自然笑纳,强壮的他挤开对方后卫后高高跃起头球攻门!

  由于距离太近,对方门将毫无反应,球应声入网。

  1-0,凌云先下一城。

  但对于雄心勃勃,斗志高昂的凌云队众将士们来说,1-0显然不够,他们还得再灌对方几个球,才符合贝帅的执教理念——不进攻,毋宁死。

  贝克汉姆可能是以前在国家队征战大型赛事期间被埃里克森的保守功利性足球搞得太憋趣的缘故,他一直崇尚以攻代守,即使领先也不得回缩,哪怕是领先三球四球也得继续进攻。

  英格兰队的前车之鉴摆在那儿,贝帅不希望看到自己的球队再因此而输球。04年的那个夏天,点缀着遗憾和愧恨,点球输给葡萄牙,令他一生难忘。

  “attack!attack!don’t-stop-it!”他在场边大声朝队员们喊道。

  时代发展了,队员们的知识水平比以前国内的足球运动员要高得多了,几句简单的英文还是听得懂的。

  于是他们遵照贝帅的旨意,继续朝泰丰队的城门发起猛攻。

  泰丰先丢一球,本应大举进攻,但防守较差的他们又忌惮凌云队的反击。足球场上哪容你有片刻迟疑,进退维谷之际,泰丰队又丢一球。

  这粒进球来自于曹北箭的招牌绝技—内切冷射。

  还是那个套路,凭借出色的速度和盘带能力,曹北箭从左路内切入禁区,然后晃开对方后卫,扯出空挡,起脚搓射,球直入球门死角。

  他的射门并非势大力沉,而是靠着一个“巧”字,这对球员的射术更为讲究,那么远的距离想在转瞬即逝的机会面前完成这种射门难度是相当大的。

  和曹北箭一样,目前国际上有几个著名球星也喜欢这么踢球。

  像梅西、c罗、沃尔科特、哈扎德等,都是此种。

  这类球员无外乎具备三个特征:速度快,盘带好,射术佳。

  “凌云冠军”,“雄霸中超”,“百战百胜”。。。。。。

  看台上,很多球迷已经把这类横幅搬了出来。

  飞龙体育场内,人声鼎沸,气氛浓郁,正酝酿着又一场屠杀!

  ※※※球收藏,球票票,虽各种球,但唯有足球,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