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大侠萧金衍 > 第213章 隐阳之魂
  幕僚长又道,“城主,今日一早,您要找的死士,一共十二人,其中一人曾是拓跋牛人的亲卫,已进驻北周商会了。他们身份造册都做地天衣无缝,只留下一个很小的破绽。”

  李仙成沉吟片刻,吩咐道,“按计划行事,想办法让杂货店那边知道这个消息。”

  幕僚长点头应是。

  宇文天禄号称武功天下第一,十几个死士,在他眼中不过是蝼蚁而已,但是这群蝼蚁,一旦有了身份,那么这次对宇文天禄的袭击,便有了政治意义。

  无论成与败,李仙成的目的都达成了。

  征西军与西楚僵持不下,北周在横断山北按兵不动,又虎视眈眈,对李仙成来说,没有任何机会,但若是北周派来的死士袭击宇文天禄,那么北周势必被牵连进来,想脱身都难,如此一来,李仙成就有机会了。

  最好的结果三败俱伤,最不济明朝征西军遭到重创,到时候李仙成要粮有十万担,要兵有两万,何愁大业不成?

  唯一让他心烦的,便是即将护李秋衣骨灰回隐阳的赵拦江,据探子来报,还有两三日,他们就要抵达隐阳,李秋衣在隐阳城民心太高,李仙成谋划多年,绝不允许有半点差池。

  李仙成命令道,“城主府的几名供奉歇了这些年,也该出去走动走动了,绝不能让赵拦江活着进隐阳城!还有,车队那些粮食,也要抢到手,有用!”

  ……

  次日清晨,萧金衍起床,看到宇文天禄坐在院中读书,“前辈,昨夜一夜未睡?”

  宇文天禄道:“人这一辈子,前三十年睡不够,后三十年睡不着,心里装了太多事,想放下却又不得。”

  他将那本礼记合上,缓缓站起身,“来,试试你武功。看你有无资格娶我女儿。”

  萧金衍本就要练拳,听到宇文天禄如此说,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长笑一声,做了个拳揖,“请赐教。”

  无妄步踏出,顷刻来都宇文天禄身侧无妄位,一拳攻向宇文天禄后心。宇文天禄站立不动,反手便是一拳。

  一拳对一拳。

  萧金衍这一拳如击到铁板,一阵剧痛传来,连向后退出三四步。萧金衍大惊,这一拳平淡无奇,连内力都没用,难道他的身体是铁打的不成?

  此刻容不得多想,无双神拳使出,拳如流水,绵延不绝,攻向宇文天禄,一连十几招,竟没有一招使尽,便被宇文天禄破掉。

  宇文天禄皱眉道,“在绝对力量面前,你这些花拳绣腿,什么也不是。用内力,碰到我衣衫,算你赢!”

  萧金衍闻言,弦力尽出,在弦力牵引下,无数真元涌入体内窍穴,以内力相助,萧金衍踏出无妄步,身形如闪电,一连攻出了三拳。

  宇文天禄站立不动,任凭他攻过来。

  萧金衍见宇文天禄拖大,心中一喜,内力尽吐。

  轰!轰!轰!

  院落内尘土飞扬,门口一口喂马的石槽,被拳劲击中,断为两截。

  宇文天禄依旧站在原地,似乎从未动过。

  萧金衍心中暗惊,刚才那三拳,明明都击在宇文天禄身上,可宇文天禄如凭空消失一般,等他拳风一过,又现身远处。

  空间法则!

  宇文天禄面露微笑,摇了摇头,“还是不行啊。”

  萧金衍站立不动,“那也未必。”

  噗!

  宇文天禄衣衫被削落一角,落在了地上。宇文天禄讶然,旋即哈

  城主府占地近三十亩,城墙高两丈,门口有身穿铠甲的护卫。这些护卫手持马槊,紫甲紫盔,正是城主府五千义从中的龙骑军。

  隐阳城五千白马义从,分为龙虎豹狼四卫,通过铠甲及头盔颜色区分,龙主紫,尽显尊贵,虎主蓝,威猛无比,豹主白,迅捷如风,狼主绿,见血方归。所以隐阳本地人,将白马义从戏称为紫帽子、蓝帽子、白帽子、绿帽子。

  城主府四方设有哨楼,每哨上配两哨兵,五名弩手,还有示警用的铜锣,一旦出事,可以迅速传遍全府,这等守卫,堪比皇城禁军。

  一龙骑卫见萧金衍驻足观立,手持马槊上前道,“喂,外乡来的?城主府外禁止外人私窥,还不快滚?”

  萧金衍朝那人略一拱手,向外街走去。才走出几步,忽然看到一辆黑色马车停在了城主府门口,马车之上,下来一人,正是昔日旧识。

  “怎得光明神教也来隐阳城了?”

  城主府侧门敞开,一名管事模样的人走出,冲来人深鞠一礼,东方暖暖款款回礼,在酒狂任鹏举、护法段玉成的护送下,进了城主府。

  萧金衍决定留下来一探究竟。

  城主府周围三十丈,并无茶楼酒肆,为的就是防止百姓窥探城主府,距离大门最近的商家是一家香奈香记铺子,也只有一层。

  萧金衍走进去,挑选了一靠门的地方,一边假装挑选香料,一边漫不经心的观察着城主府大门。

  店掌柜凑了过来,笑道,“客官来挑胭脂水粉了,可是给喜欢的姑娘?”

  萧金衍随意点点头,“掌柜的,最近生意如何?”

  掌柜道,“托爷的福,最近生意火爆的很,比往常卖的翻了几番。”

  萧金衍好奇道,“奇怪,为了最近西楚战事吃紧,你们店里生意却比往常好?”

  掌柜笑着道,“爷,是外乡人吧?”

  萧金衍点点头。

  “不瞒您说,咱们隐阳城平安了二十年,谁家中还不藏了个几千钱?咱们隐阳人没别的毛病,就是懂享受,该花得就花,该吃的就吃,若是有敌来犯,那就跟他们拼命到底,到时死了,这些钱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留着也没什么用。那些寻常过紧日子的,这时候也舍得花钱了。”

  萧金衍奇道,“战乱将至,为何不远走他乡避祸呢?”

  掌柜略带嘲讽道:“避祸?去哪里?西楚?北周,还是大明?我们隐阳城虽归顺大明,但骨子里还是流着隐阳的血,周人、楚人、明人,都不认可我们,去给人当狗,看别人脸色行事,倒不如留下来,决一死战。若说打仗,咱隐阳还没怕过谁,这些年,城池都被破了好几次,咱们硬是用牙咬、用手撕,把外敌赶出城去。”

  掌柜手指了指天上,“因为,我们有金刀王!”

  “李仙成?”

  掌柜冷哼道,“李仙成算哪门子金刀王?我们的金刀王,只有一个,那就是隐阳之子李秋衣!”

  “听说去年他与楚狂刀决战,仙去了。”

  掌柜道,“那又如何?他不是留了传人嘛?只要金刀归来,我们隐阳城就是战无不胜!”

  萧金衍终于明白,当日在苏州城,李秋衣对他说的那番话。他也明白,为何李仙成为何要竭力阻止赵拦江来隐阳。

  因为,赵拦江送回来的,不仅仅是李秋衣的骨灰。

  还有隐阳人的魂。

  而赵拦江,便是李秋衣挑选出来的下一任金刀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