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小班纳特“先生” > 第84章 étoi|es
  “恭喜你,班纳特。”

  克莉丝临出门前, 正在翻讲义的希腊史教授突然抬头道。

  因为那篇国会法论文, 最近实在被打探客套太多次, 克莉丝已经习惯了“是我”“多谢”“告辞”三连,这次直接跳到第二阶段,给她省了不少解释, 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她停下脚步, 向一起走的同学点头道别, 折回来, “谢谢, 埃弗雷特先生。”

  欧文顿了顿没多说, 把放在一边的《希腊波斯战争史》递给她,“上次聊天说到的版本, 刚好我有位战友家里有。”

  克莉丝有些意外, 再次道谢接过, 干脆等他收拾好东西一起出去, 两个人聊起课程上的问题, 离开乔治亚风的建筑,穿过草坪时, 欧文向她打听起了哈洛德。

  这位好兄弟最近确实有些鬼鬼祟祟,克莉丝直觉又和女人有关,打算之后再和他谈谈, 所以替哈洛德打掩护说:“那天晚上我们在一块。”

  对方看上去信了, 点了点头, 又问:“快要圣诞了,你会在伦敦过吗?”

  “或许吧。”

  克莉丝已经收到了师母的信,信里邀请她在伦敦一起过圣诞,察觉到这是一个信号,所以她对外都没有把话说死,也不接受任何邀约。

  “我希望你可以常常来找哈洛德,”做兄长的毫不留情说,“他所有朋友里,也只有你靠谱一些。其余都是些纵情声色、低级趣味的跟班,在一起也都是喧闹捣乱。”

  克莉丝正要解释那些人其实也没那么糟,只是闹腾了一点,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惊讶道:“班纳特先生。”

  “弗伦奇先生?”

  克莉丝也吃惊看向前行长,观察了一番这位一直都不太擅长掩饰的老实人,发现那副意外不是作假,显然只是来这里游览,所以他们恰巧遇上了。

  不必等弗伦奇开口,克莉丝先出言邀请,“好久不见,上次在罗马有您尽地主之谊,这么巧在这里碰见,不如让我带您逛一下吧?”

  弗伦奇自然欣喜点头,道:“我雇了一艘小船,之后您要回去,我也能载您一程。”

  远处剑河岸边果然停着一艘小船,她向身边的教授告辞,等欧文点头致礼,便抱着书同弗伦奇走了过去。

  船夫在一边撑船,两个人默契换用意大利语交流起来。

  并不知道顶头老板就在英国,甚至和面前的人在一个屋檐下呆了一阵,弗伦奇有意为他美言几句:“我来英国前曾经遇到过伯爵,他很记挂您,还说在伦敦如果遇到您,托我向您问好。”

  “看来现在我得托您代为向他问好了。”

  克莉丝故作担忧说:“我们这半年里一直有通信,可是他最近已经有很久没有回过我的信了,我连续两封都石沉大海啦。”

  以老板对英国事务的重视程度,其中应该不会出疏漏,弗伦奇不由惊讶问:“您确定地址没有写错吗?”

  克莉丝查过爱德蒙留下的地址,那里明面上就属于“基督山伯爵”,眼前这位行长又是他的手下,也没什么好遮掩的,如实报出了地址。

  弗伦奇时不时也要把消息传回老板手里,所以知道私人驿站的事,很明白一封信在英意之间,就是往返也只需要半个月的功夫,而且老板近期都有正常批复文件,如果看到了班纳特少爷的信,不可能不回。

  可能自己所发的文件重要级比较高,而信件被那些不懂事的仆役发去基督山岛了,弗伦奇只好宽慰年轻人道:“您也知道,伯爵热爱旅行,可能又开始了一次长途跋涉,所以没收到您的信件。”

  确定伯爵和行长之间还保持着联系,所以那个人也一定收到了信,只是出于什么原因不回,大学生面上的笑意变深了。

  她看向远处,似乎在思索,一边随口向行长介绍沿岸的建筑,食指轻扣着船舷,远远见到叹息桥时,才问:“您什么时候回罗马?”

  都已经开始在伦敦附近游览,看来这位先生已经把出差事务办完了。

  弗伦奇果然说:“圣诞节前我就要离开了。”

  克莉丝道:“能麻烦您留下客店的地址吗,我明天再来拜访您,等我回去写一封信,我想拜托您亲手交给伯爵。”

  弗伦奇爽快应了。

  其实他也不知道老板在哪,不过他可以交给管家贝尔图乔。

  几天后,贝尔图乔拿到手里,看着班纳特这个名字,终于回忆起了为了这位“贵客”布置基督山岛,接连跑了十几趟里窝那的恐惧来,深知其中重要性,想法子把信交给了阿里。

  阿里虽然只听得懂阿拉伯语,也不识字,但是班纳特这个词他还是认识的,干脆趁夜亲自跑了一趟威尔莫勋爵的府邸,披着斗篷敲响了后门。

  这封信就这样靠着可靠的人手传递,连一个邮戳也没盖,直接递送到了爱德蒙的手里。

  收到信的人坐在书桌后,看着那封信,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了没有拆封、却被摩挲过无数次的两封信来。

  他挫败撑住头,又闷闷低笑着叹了一声,只有经历和感情都复杂到一定程度,才能发出这种愁苦而甜蜜的叹息。

  无可奈何,如同望见宿命。

  爱德蒙再也抑制不住,对他自己低语起来,“我本以为自己的灵魂已经被不幸摧毁破碎了,结果这些天的感情,不,忏悔冲击下来,我才知道——”

  他才知道,原来他的心还没有彻底被苦难摘下,原来他还可以感受爱情和信仰的双重折磨,原来命运还能对他施与更残酷的迫害。

  如果复仇尚且是条可以计划,而且看得到结局的路,那么爱情则将他投入了无垠的沙漠,不知去向,又迫于干渴,即使是甜蜜的毒|药也只能仰头饮尽。

  可是这份毒|药不像那些爱德蒙在现实里酌量饮用的毒|药,不仅不会增强他的抗药性,反而让这份情毒在心里扎根更深。

  所有祷词都是他早逝的母亲教给他的,他却拿它们去思念他最亲爱的朋友,越是念及,倒是将所有过往都描摹了一番,反而使得爱意更浓烈炽热,烧得爱人在他心中也更加耀眼,照得他更加无所遁形。

  不仅违背了教义,忏悔也都因为他的走神半途而废,爱德蒙为此负疚,不敢再在心底念及上帝。

  因而,不知不觉里,爱德蒙唐泰斯更少去想自己崇敬的存在,反而念起了他的“新神”来。

  像是对着猎人枪|口好奇打着转的小狐狸,无辜的年轻人对这一切一无所知,还在向他的觊觎者来信,他却不敢看。

  自从发现感情后,他不论做什么都会想到克里斯,再打开一封带着对方口吻和笔迹的信件,几乎可以预见会在心中掀起多大的风暴。

  只是,用了这种方法递到他手里,这第三封信就是最后的晚钟,做过贴身男仆的人很明白,再逃避下去,他就要永远失去对方了。

  爱德蒙终究抵御不住这样的可能,按照收信顺序一一打开了信,似乎火漆被刚刚被印章烫过,带着还未完全凝固的烫手,以至于他的手在碰到后就颤抖起来。

  出乎意料的是,看信时,他并没有想很多,反而像是被抚慰了一样,两个月里越灼越烈的心慢慢变得温顺起来。

  第一封信明显是对方气恼炸毛时写下的,言辞非常嘲讽,看来是他们在米尔顿分手后才收到他的信,已经知道一切真相,再看到他在信里的那些话,自然就都成了拿来攻击的把柄。

  算着时间,年轻人又发出了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并没有比上一封态度温和多少,反而更义愤填膺,拐着弯讥讽说他虚伪。

  他这才打开了第三封信,却停在了开头。

  前两封信以英国人的少爷脾气总结起来也很简单,“这么大言不惭,你想死吗”,“居然不回信?你要死了”。

  到了第三封,开场白直接是:“伯爵,我在国内认识了一位你的同胞,本想以后介绍你们认识的,他是个神职人员,年纪比你大不少。可是最近我一直联系不上他,我怀疑他年事已高,或许已经受到感召,去侍应上帝了。”

  ——你死了。

  出狱后就自尊心极强的爱德蒙却不觉得气恼,反而不自觉微笑起来,仿佛看着因为被抢走了蒲公英所以气恼晃着耳朵、拿毛茸茸的脑袋撞自己的垂耳兔。

  看到后面,他又沉默下来。

  爱德蒙收好三封信,试图沉心让自己去写回信,他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随心去写,等到写完回看,刚刚被克莉丝的来信平复的心情又惊跳起来。

  因为回信中泄露出的太多蛛丝马迹,唯恐引来教义和律法都将这种感情视为禁忌的英国人憎恶,他将这封信往一边点燃的蜡烛上伸去。

  结果刚只碰到火舌,爱德蒙连忙收回,看着被燎出来的缺口,像是也被啃噬残缺的心一样,最后只得将这封信连同心情收叠好,放进那本从不离身的特制圣经里。

  空气中还弥漫着烧过纸张的味道,爱德蒙走到窗边,发现天竟然已经亮了。

  燃烧把信上的心思也都挥发满屋,不愿再沾染到更多的思绪,他改扮好,走出了所在的联排别墅。

  为了制作一份药剂,他已经很久没出门,这个时间的摄政街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爱德蒙站在路边,才觉得回到了人间。

  至少繁碌会让他忘记一切,不会想起——

  “您想要克里斯班纳特吗?”

  有个童声清脆说。

  一下被点破了心思,金发的勋爵几乎惊跳起来,“你说什么?”

  报童被吓到了,只能安慰自己对方是个看着就贵气不凡的绅士,众目睽睽下不会不顾体面,带着哭腔小声重复说:“您想要一份克里斯班纳特的论述全稿吗,我这里有手抄版。”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绅士清了清嗓子,才说:“可以让我先看看吗?”

  隔着手套接过,看着稿件,古怪的绅士面露恍然,已经不自觉笑了,充满无限温情,似乎看的不是数据,而是一篇动人的诗篇。

  习惯察言观色的报童感觉大有希望,便说:“现在好多地方都卖断货啦,我这里也是最后一本了。”

  对方没有看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枚硬币给他。

  报童看着手里的英镑,瞪大了眼睛,小心说:“先生,您给错了,不用这么多钱。”

  “这很值得这个价,”绅士道,“你就收下吧。”

  男孩捧着硬币喜出望外,想到什么,又从背着的布包里翻出一张报纸来。

  “既然您喜欢这位先生的文章,这是初次刊登的那一部分,也请收下吧。”

  绅士看清报纸上的日期,终于理清了那位老师的意图,心下惊叹时,又带着鼓励的语气问:“关于这位先生,你还知道什么吗?”

  男孩笑了,“看来您是刚刚到伦敦啦,我知道的不比其他人多多少,如果您想知道,随便找个咖啡馆坐坐,听他们聊天,就能知道了。”

  报童没有骗他。

  不仅是咖啡馆,街头巷尾的人都在说那个名字。

  爱德蒙刚来伦敦时,也感受过这件事情的受关注程度,每天都有好几千人结伴去向英王请|愿,民主热情空前高涨,沿路甚至有不少政治联|盟宣传,是全城上下的最热话题。

  而现在,只要讨论这件事的人,都不免要提起克里斯。

  “这部分的数据,班纳特的全稿里面写得清清楚楚,连百分比都给你算好了,你不信去找找。”

  “不是说班纳特只是一个乡绅的儿子吗,他那些数据就一定没问题了?”

  “你知道什么,他们都说了,这小子背后肯定有个大的|派支持着,不然怎么能这么快就搞到这么多资料,说不定只是署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好引起注意,趁着大家都讨论他,以后再把所属政|公开出来。”

  ——那是克里斯凭一人之力做到的。

  爱德蒙很想说,最后还是克制住了,为他们揣度克莉丝、轻松带过所有努力而不忿后,他心里又忍不住由衷高兴自豪起来。

  他很清楚,即使有那位老师指点,但是每一个环节,只要有一点疏忽或者不尽力,就一定没办法走到这一步。

  在浪博恩时,年轻人为这件事奔走忧心,向自己求助,去了彭伯里,每天都忙碌得能和晚归的他照面,连头发也没有时间剪。

  爱德蒙是亲眼看着这份论文一步步诞生的。

  光看着手里的那本全稿,他就能回忆起每一个相处的细节,他就能说出年轻人为此做了些什么。

  即使全世界都能看到,但是这些文字背后的回忆,只有他们俩知道。

  他们两个人。

  光是这些词语就已经让他想要微笑起来。

  爱德蒙正想向那两个人打探一些消息,已经有人用力推开了咖啡馆的门,在一众侍应生的怒视里,他扬声道:“班纳特终于要露面了,这次集会的演讲,我看到他的名字了!”

  爱德蒙下意识跟着都往外走的人站起,并没想过要在这个时候去见那个人,却在拥挤的小巷里几乎是被裹挟着涌向了广场。

  即使人潮涌动,他还是没费多少功夫就在搭建的台边看到了克莉丝。

  还能站在那里不受打扰,显然,即使知道克里斯班纳特只有十八岁,很多人也无法将那篇严谨的文章和漂亮得像是来看热闹的青年扯上关系。

  年轻人正和围着开司米披巾的侯爵夫人说话,穿了看上去就很温暖的浅灰色厚绒夫拉克,因为本就身形瘦削,不显得臃肿,反而身姿挺拔,款式很简单沉稳,发尾和每次出席舞会时一样烫卷了,并不过于正式。

  台上正在演说的是一位激进派鼓动家,他说得很投入,因为要让后面的人也听清,所以扯着嗓子,脸也涨红了,将全场炒得极热,下方几乎是山崩海啸一样的应和声。

  希望下一位不是克里斯,以年轻人的性,这种演说风或许会引起反效果,因为情绪调动起来了,开场很难将那些对前一场讨论的声音压下来。

  爱德蒙不免担忧起来。

  很快,他又看到了那位女助手,她小心捧着什么,好不容易挤过了人群,一下撞进了年轻人的怀里,被扶住接过了。

  是一杯冰。

  现在是十二月。

  爱德蒙看着台上嘶吼,口中不时还会冒出白汽的鼓动家,明白过来。

  克莉丝打开怀表,算了算时间,拈起几只冰块,嚼碎了,才又拿出一块稍小的,含在了嘴里。

  等集会主持说过她的名字,克莉丝已经在一片掌声里走上了木头搭建的高台上,四下里一瞬间就安静下来。

  绝大多数人都以为,能沉下心将一大堆数据细致周全整理,大费周章引经据典论证,大学生班纳特说不定是个戴着厚眼镜腼腆的书呆子,即使不这么想,也都只认为是个十八岁的孩子。

  来听的理由也各异:有的人认为她只会引述整理,根本说不出什么,所以来看笑话,有的人单纯好奇写出那篇文章的人,最好听出来她究竟是个什么来头,当然也有她那篇文章的簇拥,相信她有真才实学。

  总之,都是冲着文章来的。

  却没想到撰稿人是这么容色出众气质超绝的青年。

  不必开口,她已经成功镇场了。

  一片阒静里,只有自己突然变大的心跳声,克莉丝望着下方一片陌生攒动、却都盯着她的面孔,深吸一口气,趁着这个机会说:

  “下午好,我是克里斯蒂安班纳特。”

  这个年代没有话筒扬声器,所以必须靠特殊的发声方式,这在为了学习伪声时,她已经和那位歌剧演员学过了。

  声音不大,听着悦耳舒适,即使是空旷的地方,只要四下里安静,就会让所有人都能听到,每一个词都清晰有力,顿挫有声。

  克莉丝选了一个精悍风趣的开场,拿出这次改|革里广为熟知的事件调侃,因为极端产生的喜剧效果,在一片轰开的笑声里把自己的主题和意见说清楚了。

  “当前境况,还有不少人像那位工人一样,连大家在争取什么都不知道,这恰恰是我们可以争取的,也是发表文章和组织集会的目的所在。”

  感觉到整个广场都不再像先前那位鼓动家在时的浮躁激进,气氛变得轻松温和,甚至开始反过来适应她的节奏,克莉丝非常直接转入了正题。

  爱德蒙立在人群中,灼灼看着,心中知道,他的朋友已经成功了一半。

  克莉丝提前写过讲稿,跟着下方的氛围随性发挥也很多,主要大纲却没变,她既然已经支持改|革,就照顾不了大部分贵族的想法,而且他们对这件事,政|治博弈多过态度,索性就不管他们。

  绅士阶层,她在二姐夫跑理事会那段时间,已经收集了足够的资料,工厂主这些中产阶级的态度,她也从桑顿夫妇和工会那些会长们那里调研过了。

  至于参与的平民们,他们更多是为了民主,想要争取投票权,自己的立场已经先天站在了这一面,只要不说偏题就足够。

  所有在德比郡听过的观点,都被克莉丝提炼好,细细铺陈开,熨到了所有人的心里。

  为了照顾听众,修辞学相当不错的人没有用长句,不干巴巴讲数据,告诉自己下面的人都是莉迪亚,假装是给金刚科普,用那些非常生动接地气的比喻,在间歇的笑声里直白举例。

  “……眼前这场矛盾,表面看上去我们只能等待结果,实际上,不论先前那些集|会和抗议的结果如何,我们都将声音发出去了。”

  很快就赢得了民众们一片潮水一样传开的“aye”。

  举办这次集会的联盟主席与费尔德侯爵相熟,原本因为这番演说太轻松,似乎不正式而皱眉,很快发现,排除这些自降身份迁就的地方,好友弟子的论述部分倒也可圈可点。

  用词很精准,条理也清晰,提出观点时,很多人本来还在思索,接着一举例子,刚才听到的那些意会却无法描述的部分都变清晰起来。

  “我们已经置身其中,并在这场斗争里团结起来,积聚着等待更多的朋友,让反对者躲在他们的窗子后,将一件已经被否决的法案重新起草,当然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

  很快,在又一次克莉丝已经自然提前停下,紧跟着响起的那片“aye”中,也跟着传出了几声“hear”。

  hear是议员附和的惯用词,显然听得太投入,连口头常用的都说出来了。

  演说的年轻人忍不住微笑起来,偏出赏心悦目的侧脸,向着那个方向打趣说:“议员先生,您这时候出声是想借机向大家拉票吗。”

  她看出这位议员并不古板,所以敢抛梗,这位先生果然很配合向身边挥手招呼。

  在场大部分人支持议会改|革,就是为了争取选举投票权,虽然还没成功,这种玩笑和假设却让人不免快意起来,引了又一片笑声和鼓掌。

  “到现在,形势逐渐明朗,每一个人都至关重要。随时有一片加入我们的雪花,就可以引起一场雪崩……”

  结束语后,在雷鸣一样的掌声和口哨欢呼里,年轻人将手按住肩膀,微微躬了身。

  漂亮的绸缎领巾微动,这时收敛了锐气,被那些激动嚷着的“班纳特”包围,面庞依旧安详静谧,整个人却自信动人,